在检察机关干部交流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有计划地对领导干部进行交流,是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干部素质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战略性培养人才的重要举措。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干部交流,是落实党的新时代干部培养和使用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意、内在要求。做好这项工作,须写好“起承转合”四篇文章。一、“起”势要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思想的体现。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干部交流,认识是起点和出发点,理念新、站位高、行动快,起色必然好。要引起“重视”。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重视是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干部交流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一是笃定想干的决心。“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以磨难历练,才能“增益其所不能”。要深入认识到,干部交流是培养优秀干部的重要方式,也是监督和爱护干部的有力手段。交流出活力、显生机。二是坚定敢干的信心。干部交流牵扯单位工作调整、干部成长进步及待遇利益等,在推进和实施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要有斗争精神,敢于应对未知的风险和挑战。不能停留于“保平安”的层面,不能求稳怕乱,不能因为现在“过得去”就止步不前,三是锚定一直干的恒心。干部交流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要长期坚持、常态开展,不能刮一阵风,装样子,要久久为功,经常抓、抓经常。要树立“慢工出细活,文火煲靓汤”的思想,不能急于求成,要锚定目标长期、持续推进。要造起“气势”。“气势”是大风向,是决定干部交流能否高质高效推进的重要因素。“气势”好事半功倍,“气势”弱事倍功半。一是树立“重交流”的导向。一方面要重点倾斜,对于主动、自愿交流的干部,对其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要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中给予重点和优先考虑;另一方面要大力推介,对有成绩、有成效、有成长的干部要大力推介,要形成交流者“吃香”、交流者“优先”、交流者“有位”的舆论氛围。二是保持“常交流”的力度。要积极争取党委部门支持,加强与地方组织部门、政法委的沟通汇报,主动作为,靠前衔接,避免干部交流工作忽冷忽热。三是破除“怕交流”的误区。要澄清对干部交流的错误认识,走出“干部不犯错误就不交流”、“干部没有问题就不会调动”等思维定式,消除干部参与交流的心理障碍,让交流成为共识。要烘起“认识”。认识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动,只有实现认识层面的转变,才能形成干部交流的良性发展、良性循环。一是形成不等的主动。多措并举开展交流政策宣传,及时传达上级政策文件和党组织精神指示,把精神说透、道理讲明、好处说清,通过政策、规定的利好条件,引导干部积极主动交流。二是打破不愿的桎梏。全方位提高干部交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干部树立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教育引导交流干部正确处理个人能力与机遇形势、个人努力与组织安排、职位与责任的关系,注意听取拟交流干部的意见,使其理解、支持、服从岗位交流。此外,对无故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宜采取免职或其他适当惩戒措施。三是疏通不敢的堵点。及时准确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于即有想法又有顾虑的干部,按照“三个一”的方式打消干部顾虑,一对一谈心交流把问题谈透,把顾虑说清;根据谈心情况,一比一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尽可能让干部思想上的担忧降到最低;一帮一助力提升,用好“导师帮带制”,对新交流干部,尤其年轻干部,安排结对导师一对一帮扶,协助更好、更快、更平稳度过适应期、过渡期。二、“承”接要好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干部交流工作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项,要计划周密、进退有序、目的明确。这样,干部交流工作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要一脉相承。要树立长期思维。要将干部交流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着眼5年,放眼10年,统筹考虑因变量和自变量的情况,既要补齐当下短板,实现短期目标,又要科学预判交流后未来干部队伍的发展趋势,以便交流达到“长短兼顾”的理想状态。要树立全局意识。打破检察系统看检察的固定思维,不仅要从内部增强“动力”,也要从外部激发“活力”,探索检察系统以外的交流途径和方式方法,积极争取干部出政法、下基层的机会,同时也要广泛接纳外界干部进检察,实现“内外互动”“内外共进”,有效解决外界业务型干部短缺,内部综合型干部不足的问题。要树立法治理念。要做好整章建制,将干部交流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确保交流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交流工作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要承前启后。要通过交流扩大选材范围,不断为检察机关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紧盯结构,优配比。着眼于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包括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等,要善于通过交流形成合理优化配备,不断增强队伍活力,提高整体运行水平。着眼未来,选苗子。交流对象上,应突出任职经历单一的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上的干部;目标导向上,应以培养锻炼为目的,通过多岗位磨砺,丰富交流干部的工作经验,提高其领导能力。聚焦问题,强短板。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原则。围绕和服务于检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综合衡量交流工作是否必要、是否合理、能否成功,确保交流目标清晰、方向明确。如调整型,以工作需要为牵引,对少数班子成员进行必要调整,激发活力、优化结构;预防型,以消除隐患为前提,对重要敏感岗位、群众反映强烈、任职时间超长的干部进行调整,有效避免负面问题。要承上启下。要充分考虑到人员自身成长的差异,做到人才进出承上启下。着眼激活全域队伍活力,聚焦锻造领军人物、配齐专业人员,坚持“推出去”和“引进来”并举,既帮助检察干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加快成长,又填补检察工作急需的专家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空缺。要充分考虑到待遇的差距,做到横向异动承上启下。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待遇、环境有较大差异。人员异地交流可以按照从偏远地区到城区、从经济较差地区到经济较好地区梯次安排,为更多干部拓宽上升空间。要充分考虑到事业发展的需要,做到上下交流承上启下。既不盲目下派,挤占下级干部成长空间,也不盲目上挂,导致下级缺乏领军人物,工作陷入被动。三、“转”变要实特别是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人员分类改革的完成,检察机关干部具备了其它机关干部不同的特色,这就要求我们在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干部交流的过程中,更要契合检察机关的实际和检察机关干部的特点,管理上进行一定的转变,内容上要有一定的充实。要与“势”俱进,紧跟形势做转变。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领导关系上,检察机关呈现出更为明显的垂直化管理特征;干部管理权限上,依职务层级形成了省管、市管、县管等几大分类,客观上呈多头管理的局面。特别是,同为国家干部,检察机关与党政系统对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不一样,对干部交流使用带来更多不便,较难形成交流的统一格局。要突出检察机关在干部交流中的主体地位,要赋予检察机关在交流过程中的更多的主动权,突出检察系统干警的上下级垂直管理作用,站在政治高度从上而下地开展交流工作。要与“时”俱进,顺应发展做转变。当前检察机关的干部交流模式来自于党政机关,检察机关对干部的要求也有别于党政机关,因而,检察机关干部交流的模式和内容也应当有所不同。要丰富检察机关干部交流的形式。针对检察机关干部经历单一的特点,要给与检察干部更多的到党政机关挂职的机会,不断增强检察干部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针对检察机关垂直管理的特点,要给与检察干部更多的到上级检察机关跟班学习的机会,不断增强检察干部大局观、领导力和执行力。要丰富检察机关干部交流的内容。基于盘活队伍的需要,在做好领导班子成员的交流工作之外,要做好中层干部之间的交流。针对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的特点,开辟好司法行政人员和党政系统之间的交流渠道;针对员额检察官的特点,打破对等交流的限制等,为不同类别检察人员拓宽成长渠道。要与“实”俱进,因地制宜做转变。各地有各地的特殊性,各院有各院的特殊性,在制定干部交流方案时,要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干部特点、深度研判局势情形、统筹考虑历史现状,在坚持大的导向和目标不变的基础上,要针对各类特殊情况,适当调整方式和方法。例如,不同地区对于年轻干部的划线不一致,有的地区对于降职交流和安置交流的方式不一致,再加上不同地域的对干部交流的认识深度不一致。所以,在具体实操阶段,就要有因地制宜的办法和举措。四、“合”做要通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干部交流工作,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情,需要组织部门、党委政法委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同时,涉及到某一个具体的单位和具体的人选之时,交流工作要进行的合情合理。要合衷共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要有整体性思维和全局性理念,形成组织部门积极谋划、党委政法委积极参与,检察机关主动衔接报告的良好机制,做到权责清晰,内容明确。检察机关政工部门要在党组领导下,做好衔接协调,及时请示报告,加强跟踪考察和了解,合力打造既独立运行又相互连接的“化学键”,做到互通有无,齐头并进,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合力。要合情合理,打造和谐实际的交流局面。干部交流是人的工作,只有心气通畅,干部交流才能取得预设的效果。要合乎情,结合干部个人实际来开展交流。既要讲好原则,要求干部讲原则,讲规矩,又要区分对待,充分考虑干部的个人实际情况。要主动积极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不能不考虑个人实际情况。要合乎理,结合检察事业发展来开展交流。交流既要有全局的高度,以最大化优化全省或者全市的检察队伍结构为目的,也要站在当地工作的实际,以有利于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开展交流。要杜绝“拔苗助长”,坚持成熟一个交流一个,不能以“结构性调整”为借口,画硬杠杠,设硬框框。要杜绝“一刀切”。要充分考虑人员所在地域和所处的业务领域人员配比问题,对于因交流可能造成工作断档的,优先考虑“进”的问题,暂缓“出”的时机,做到工作衔接有序。要合而为一,打造激励交流的综合保障。干部交流的过程中,要真心、暖心、贴心做好综合服务保障。解决好“身后”的担忧。着眼于解决交流干部的后顾之忧,对交流干部的住房、家属子女、待遇等实际问题进行统筹考虑,努力为交流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解决好“背后”的顾虑。对年龄偏大、不愿意交流的,允许其自愿退出领导班子。对自愿退出领导班子的人员,建议在检察官等级选升或职务职级并行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合理安排工作岗位。解决好“以后”的出路。对交流干部的后续发展要有一定预判预想,并给予其相应的支持关注,注重从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励、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等,明确对经历多地方、多部门、多岗位交流锻炼,成绩突出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优先提拔晋升,推动干部交流工作走深走实。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