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检讨书(4篇)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检讨书【第一篇】区纪委:根据区纪委发《关于对全区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2021〕8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二、严明政策,自查自纠按照《公务员法》和《**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甘办发〔2021〕1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凡已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务于2021年12月10日前一2/11律从企业退出;不愿意退出的,按省市《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经批准可离职、停职、辞职,提前退休创办企业。我中心在职人员x人,其中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为了使经商办企业清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中心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中心无经商办企业人员。三、公示结果,加强监管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我中心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1.公示本次经商办企业清查结果。2.建立中心经商办企业人员举报机制,干部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检讨书【第二篇】根据文件精神,组织6所学校70多人遵照文件精神,开展了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成立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小学、各村校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本单位的专3/11项清理工作。各校主要负责人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全员动员,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学区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文件文件精神,由校长负责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三、严肃工作要求,认真自查自纠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学校要把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2.掌握政策、依规清理。各学校专项清理工作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尽快掌握专项清理工作政策,注意把握清理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式方法,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开展清理工作,严格按政策纠正违规问题,确保清理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3.严明纪律、实行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全面清查4/11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全体教师共同参与,自查自纠参与率达到了100%。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如实填写了相应表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区。在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中,没有发现教师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的举报。今后,各学校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巩固成绩,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检讨书【第三篇】根据县纪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禁止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为主题,对照市纪委《关于***在职公务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的纪律检查建议》指出的问题,深入查摆遵守纪律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决定和反对“四风”后又一项重要任务。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迅速召开了问题整顿工作会议,要求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对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安排专人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我中心在职人员11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9人,5/11目前,我中心所有人员均无经商办企业情况。我中心将进一步增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教育,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57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64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安排部署20XX年9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XX〕57号、〔20XX〕64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二、开展自查自纠县委老干局共有5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4人,非党职工1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6/11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5名工作人员有3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XX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9月22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检讨书【第四篇】同志们:这次全镇集中清理整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动员会议,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中共梁山县委、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7/11清理整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从业行为,提高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意识,净化我镇市场经济环境。下面,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充分认识专项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觉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是党纪国法所明令禁止的。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又作了明确要求,禁止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这些规定和要求,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7月21日,我县召开了全县清理整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动员会,会议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清理整顿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净化全县市场经济环境。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镇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经商办企业,为拳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其负面影响和危害性也日益凸显。一是影响了社会公平。一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关系网,为企业在征地、企业贷款等方面获取利益,使社会公平原则失去应有的作用。二是充当了企业的保护伞。由于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手中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他们的加入,就自然而然的为企业在某些8/11方面非正常的发展理顺渠道。在企业经营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就在前台幕后进行抵制和保护,使国家应收的税收不能正常收缴,正常的管理得不到落实。三是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某些公职人员领着国家薪金不正常履职在岗或无法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仅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能很好地完成,而且也带坏了单位上的工作作风,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使得社会心态改变,浮躁之风大行其道,商业贿赂思想严重,在这种风气之下,党的为人民谋福利的思想转变成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思想,权利成为私利的工具,长期以往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就会改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基和党的领导就会动摇,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为此,对全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是促进我镇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措施;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行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政干部形象的重要手段;是规范经济市场秩序,维护公平正义的明智之举。我们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清理整顿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做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二、有条不紊,狠抓落实,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清理整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是一项9/11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中共梁山县委、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清理整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按规定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清理整顿的党纪法规、政策和文件。机关全体人员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贺国强同志工作报告等有关党纪法规和政策,和中共梁山县委、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清理整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明白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从而自觉地参加到这项工作中来。二是扎实做好做好自查自纠。今年,我县集中清理的重点确定为三项:(一)领着国家薪金,不上班或不能正常在岗履职经商办企业的;(二)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在所在部门涉及领域以自己或亲属、集体等名义投资入股、入干股或进行其他盈利活动的;(三)没有经有关部门批准到企业兼职任职取酬的。其他所涉及的内容虽然不作为今年清理真顿重点,但相关责任人也要根据各自情况认真自查自纠。不久我们会下发《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登记表》,个人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所填的登记表要在公开栏10/11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相关责任人要按时间节点自行纠正,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原来经单位批准经商办企业的或领着国家的薪金,不能在岗履职的,要么辞去企业职务回原单位复职,要么辞去党政机关公职;对违反规定直接参与办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