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发展范例(精选5篇)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通过分析、总结与反思,逐步形成解决方案,实现了自我提升与发展,推动了整体进步。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发展相关文档,供您借鉴参考!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发展【第一篇】为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精神和镇党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发展【第二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针对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国家脱贫攻坚巡查、九三学社中央民主监督、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的“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整改成效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拿出实招、硬招破解问题。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发展【第三篇】为全面完成省委巡视办对互助县委巡察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县委高度重视,将省委巡视办反馈的四大类问题作为当前乃至今后巡察工作开展亟需解决的政治性问题,把抓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具体行动,要求县委巡察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抓住问题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我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及县委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深入实施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切实增强巡视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开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确保省委巡视办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认真研究解决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二)坚持较真碰硬。聚焦突出问题,从严要求,狠抓责任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限期限时整改;健全问责机制体制,加大问责力度,传导工作压力,开展责任追究。(三)坚持稳步推进。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县巡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项短板,在不断深入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及规定的基础上,做到学用结合,在巡察工作中着力对照现行标准及规定要求,进一步弥补工作短板,加强薄弱环节,坚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坚持完善机制。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既着力解决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又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着力解决思想根源、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推动我县巡察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强标固本。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9日至5月30日)。迅速在巡察办及巡察组(正在开展的“回头看”工作巡察组)范围内学习传达省委巡视办对我县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情况,及时召开省委巡视办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查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二)问题整改阶段(5月31日至6月7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作为此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完成后及时进行销号。(三)“回头看”阶段(6月10日至6月14日)。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看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到位,进一步查漏补缺,并完善问题整改各类档案资料。四、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1.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1严格落实县委及巡察领导小组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开展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县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将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巡察工作,统筹谋划和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责任,认真听取汇报、研究成果运用意见建议,对巡察工作全程领导、全程指导、全程跟踪。2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要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重大问题、重要线索提出具体处置意见,相关材料及时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3县委书记要切实履行一第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用好巡察利剑,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领导保障。近期,县委已将巡察工作列入了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初即听取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进行审议研究,每轮巡察后听取巡察工作总体报告;在书记专题会议上专门听取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报告,作出明确处置意见。在4月11日召开的十五届县委第62次常委会上也已安排巡察工作相关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2.制定巡察工作计划,强化统筹设计。根据《十五届互助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当前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县委巡察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互助县委2019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并在十五届县委第62次常委会会议上通过,该计划对今年全年县委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与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组织保障等。3.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县委巡察办已及时组织人员赴省委巡视办和海东巡察办学习了最新巡视巡察制度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互助县委关于巡察工作人员选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中共互助县委巡察工作绩效评估暂行办法》《中共互助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同时,对之前的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使今后我县巡察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发展【第四篇】关于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方案近期,在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巡视巡察中,发现一些地方、部门或单位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法纪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进一步锤炼党性、改变惯性、治理惰性,坚决刹住歪风、正风肃纪,促进统战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真正守法纪、转作风、敢担当、树形象,为我市发力三次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针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在统战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整治内容重点治理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统战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1.党性不纯、政治立场不坚定,搞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两面派。2.搞团团伙伙,参加各种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聚会,结党营私,拉帮结派。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对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乱评妄议,贯彻落实不坚决、不彻底,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4.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5.事业单位违规进人。6.不如实、不按规定时间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7.不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8.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1.公款购买酒水和违规公款吃喝1除外事接待和商务活动外,市内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2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或长期挂账,不得以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更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以商务接待为名宴请。3同城公务宴请。同一城市、同一城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单位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安排。4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2.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1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2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家具,不得在办公室摆放茶台、鱼缸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3.违规配备使用公车1公车私用。不得在公务活动以外使用公务用车;不得以租用社会车辆等形式变相公车私用。2违规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用公车套牌。3违反公车改革规定。不得将个人加油通行等费用在单位报销,以及公车油卡给私人车辆加油等变相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4.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土特产以及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5.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6.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7.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以无实质性内容的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或出国(境)旅游。8.违规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9.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兼职取酬,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兼职、取酬、报销个人费用。(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1.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2.在调查研究方面搞形式、走过场。3.在服务统战成员和群众方面,“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不见好处不办事、见了好处乱办事。4.不考虑实际情况,打造“面子工程”和“盆景工程”。5.轻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政绩”。6.面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面对困难矛盾躲避绕开、不敢承担责任。(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2.通过多头、重复、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4.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5.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扶贫资金挪作他用,在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中搞暗箱操作等问题。6.落实扶贫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策棚架。7.违反基层民主决策程序,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办理低保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以及在脱贫退出中欺上瞒下,搞“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8.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吃拿卡要,向群众索取各种好处。(五)公职人员涉黑涉恶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2.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资源,侵吞国家或集体资产。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5.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二、工作方法(一)全面自查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5月30日,全面开展自查。统战系统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以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