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党建一岗双责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推荐5篇】党建一岗双责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第一篇】临近岁末,回顾总结年度工作以及谋划明年工作思路是每个部门的必选动作。近日,在嵊泗县纪委县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会议室内,4家授权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就全年来派驻监督机构发挥的质效、存在的不足、监督方式的提议等方面展开了一次总结提炼谋划创新的特殊工作例会。“职能责任的监督是政治监督的重要一环,我觉得班子成员更应该主动协同,比如根据个人职责范围及年度工作重点,梳理一份年度项目清单,由纪检组实时开展监督,大家看是不是可行?”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道。“这主意我赞同,有了一份清单计划,使纪检组对各单位开展监督时更有灵活性和针对性,之前有次我们邀请纪检组参与单位中层岗位竞聘活动,不巧的是时间冲突了……”授权单位主动提出监督不仅是对派驻纪检机构工作的肯定,也是“一岗双责”意识提升的有力体现。近年来,对职能责任的监督是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不断尝试推动派驻监督的一个方向,如围绕市监局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安全(危化品)检查,围绕应急管理局开展抗台防汛应急处置检查以及上半年在抗疫战中各单位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的嵌2/10入式督查。在丰富派驻监督内涵的同时,强化了授权单位班子成员对职能业务受派驻监督的认识。“结合一年来的派驻监督,我们发现对职能责任的监督还是以纪检组主动介入为主,计划性和系统性不足,全面覆盖和有效深入也未能有效达到,对此,我们将以充分调动班子成员主动性为重点,继而形成及时高效的协同监督。”驻政法委纪检组组长说道。职责清单是否可行,重点在于清单内容的可操作性。对此,该纪检组表示,下一步将通过梳理各单位每一位班子成员提出的项目,确定每一季的监督任务清单,提升职能监督的实际性和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同时,该纪检组组长表示,职能监督对纪检监察组本身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纪检组一行必须紧扣新形势新要求,提升监督实力,护航政治生态清朗。党建一岗双责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第二篇】各支部、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各水利中心站:为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分工责任清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一岗双责”责任内容党委书记是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3/10对本局党建工作负责;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二、“一岗双责”分工情况郭明珠: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对全局党建工作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傅启飞:局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对局人事、财务、政策法规、信访、工会、档案和机关挂钩、安全生产、水政监察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水政监察大队支部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袁安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防汛防旱、河长制方案的实施、农村公共服务“五位一体”长效管护等工作。分管: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防汛物资管理中心、花河泵站管理所。(对砚台船闸管理所支部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杨兆军: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管理、分管工程管理、水利绿化、水产水费征收、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风效能建设、电子政务、政务服务等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河湖管理处支部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张所新: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农业水价改革。分管工程项目对上联络与协调、水环境整治、水利站建设等管理工作。4/10(对周桥灌区支部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明确局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一)担负组织领导责任1.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会议研究布置分管部门及支部党建工作。2.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及支部主要负责人关于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的相关问题。3.每半年至少到党支部上1次廉政党课。(二)担负理论武装责任1.以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2.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条例》、《准则》,保证全年集中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学习效果。3.严格落实支部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型支部、学习型机关、先锋型机关创建活动。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举办学习交流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三)担负基层组织建设责任1.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2.加强党内管理,坚持“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5/10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公示制”,严把“进口关”,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四)担负督查推进责任1.督促分管部门及支部落实党建工作,抓好“一岗双责”任务清单的分解落实,督促分管党支部负责人,将“两个责任”传递到位。2.定期对分管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任务清单落到实处。3.对分管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不力问题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四、“一岗双责”保障措施(一)班子成员对于不履行“两个责任”的分管部门及支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向党委提出干部岗位调整建议权。(二)班子成员对于轻微违反党建工作纪律要求的分管部门及支部干部职工有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的临机处置权。(三)班子成员对于严重违反党建工作纪律规定的分管部门及支部干部职工处理有情况说明权。(四)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及支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分管部门及支部党政主要成员受到开除党籍纪律处分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局纪委书记负监督责任。(五)班子成员于次年1月前向局党委书面报告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情况,并接受考核评议。6/10党建一岗双责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第三篇】为纵深推进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现制定2022年度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一、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按照市局党委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全面掌握分管部门党的建设情况,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提出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至少每半年向市局党委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与联系单位、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1次座谈交流,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工作。发现联系单位、分管部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二、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参加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将本人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动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同时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约谈,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三、持续加强党的科学理论武装。按规定要求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6次,其中每季度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第一议7/10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讲授1次党课,每年至少接受1次党支部民主评议。五、抓好党建联系点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不少于1个,每年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到联系点讲党课不少于1次,指导联系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少于1次。六、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纵深推进分管部门党建品牌建设。找准工作切入点和活动载体,将品牌创建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做到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合。七、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党委每年确定的调研课题,结合工作实际领题调研,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关于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开展1次,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1篇。8/10党建一岗双责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第四篇】1、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涉及的相关工作。2、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具体措施,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3、亲自指导联系地区、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健全内部监控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4、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责任约谈。5、加强日常教育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提醒谈话等形式,对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每年与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6、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党建一岗双责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第五篇】9/10一、督促工作落实1、每年年初,审定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督促明确任务,制定推进措施。2、每半年听取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汇报,及时协调指导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3、对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开展有关情况进行把关,并到会指导。4、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督促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扎实开展党内重大主题活动。二、加强工作指导5、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强化工作指导,解决实际问题。6、围绕解决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指导。7、注重抓好分管领域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和先进典型培育工作。8、每年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讲党课。三、强化联系沟通9、围绕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每年都要与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10、对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进行审核10/10把关;按照分工参加指导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11、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