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对淀粉的消化实验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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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对淀粉的消化实验报告3篇实验探讨口腔对淀粉的消化过程,观察唾液淀粉酶作用下淀粉分解为麦芽糖,验证了口腔在消化中的重要性。结果显示,唾液对淀粉消化具有显著影响。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口腔对淀粉的消化实验报告相关文档,供您借鉴参考!口腔对淀粉的消化实验报告1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受聘岗位:口腔医生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口腔医疗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用年。聘期满前一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二.工资待遇与奖惩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元,月假四天。原则上不可连休。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用品,有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2.及时按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按照口腔诊所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格证及其他证件,乙方提供并查备,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签署合同后,乙方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诊所工作期间,对诊所的技术工作具有指导的`义务。3、乙方因事需要请假,甲方应予以批准,并不扣除乙方工资。因乙方不在诊所的情况下,甲方聘请的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医疗和民事的法律责任。五、违约责任: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七、合同签署与争议:1、具体程序为:(1)甲方提出聘用申请,(2)乙方同意(3)乙方将医师资格证书、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于甲方。(5)甲方和乙方签署生效。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一份。甲方负责人(签章):年月日乙方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口腔对淀粉的消化实验报告21、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电脑管理,每位病人一个ID号,认真记录病史,安顺序就诊。2、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3、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4、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分钟,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5、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6、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7、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清9、洁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10、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11、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12、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口腔对淀粉的消化实验报告3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2003]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卫生局沪卫人(2000)48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________(专业技术人员工人)。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聘用合同期限:(一)聘用合同有效期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xx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一)工资: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二)福利待遇: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四、工作纪律: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一)聘用合同的终止1、聘用合同期满的;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二)聘用合同的解除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1)在试用期内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4)依法服兵役的;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六、经济补偿: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xx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三)其它: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乙方:(签名盖章)日期:日期:登记单位:(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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