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3篇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案件评审,推动制度完善,维护社会公正,促进法治建设,提升公众信任,确保监督工作有效落实。以下是网友分享的人民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相关文档,供您借鉴参考!人民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1在所领导和科长的指导帮助下,在同志们的团结协作下,我顺利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和思想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本年度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政治思想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严于律己,做好人民公仆。作为一名卫生监督员,我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观念,端正职业态度,遵守职业纪律,强化职业作风,严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国家干部行为规范》、《省干部八条禁令》、《卫生监督员十不准》等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参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虚心接受意见建议,广泛听取民意。二、能力方面:在所内开展“做一个合格的干部”活动中,通过采取集体组织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信访条例》、《国家干部法》等,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了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自学《卫生法规与监督学》和参加由卫生局举办的“全州卫生行政执法培训班”,掌握了基本卫生监督知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及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知识,掌握了常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的写作规范。通过配合其他科室以及其他部门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了沟通协调能力,通过日常工作的锻炼和应用,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三、勤奋敬业方面:严格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同志,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时间制度,不迟到、早退,不串岗、溜岗,不无故请假;节假日加班、值班无怨言。端正工作态度,工作中无脸难看事难办,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现象。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四、工作方面:服从领导分工安排,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参与完成了学校卫生、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的预防性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参与完成预防性卫生监督的现场审查、验收工作94户次;参与“20xx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行动、学校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苏丹红辣椒制品、餐饮业食品卫生大检查、国际旅游节分会场、儿童食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情况抽检、国庆中秋食品安全保障、学校食品卫生整治”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并完成上报工作总结10余篇。参与完成重大活动和重要贵宾接待卫生监督任务10次共26个工作日。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抽检任务、现场检测和采样任务,参与完成餐具采样159件;参与对辖区内的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8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采集空气粉尘样品150份,采集生产性噪音样品156份。参与完成了州级直管10家医疗单位和县医院放射工作场所的现场监督检测,共完成检测点145个。另外,配合工商、药监进行市场联合检查行动;配合农牧局进行“国庆节”期间畜产品市场卫生安全检查;配合完成州、市畜牧站组织的“病奶牛”的扑杀行动。参与“禽流感”期间餐饮业卫生专项检查行动,并到县进行为期2天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对县级卫生监督所进行业务指导,参与下乡指导工作8次4个县。积极参加食品卫生、行政许可法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参加了“食品安全周”启动仪式,参加了州法制局组织的以“推行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五、廉洁自律方面保持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警、自省、自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好人民公仆。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按“干部八条禁令”和“卫生执法人员十不准”严格要求自己,执法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营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更无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的情况发生,无公款吃喝、消费的现象。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积极向“印度洋地区灾民”、“贫困孕产妇”、“寒窗助学”、“春蕾计划”捐资捐款。六、存在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学习不够。作为干部队伍和卫生监督队伍的新成员,工作艰巨,任重道远。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胜任卫生监督工作,只有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才能成为合格的国家干部。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将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中还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几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人民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2按照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要求,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积极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紧紧围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实施方式、流程、范围,确保了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稳步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民监督员的业务工作水平,为了尽快使人民监督员进入角色担负起评查案件职责和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我市人民监督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履职作用。1月份,举办了人民监督员业务知识培训,为人民监督员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聘请了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王明旺、市检察院业务部部长张志杰分别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历史考察、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意义、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内容评价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案件范围和职责、如何做好监督工作、在监督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专题业务讲座,培训中还与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关于参加检察案件评查工作的探讨。6月21日,我局组织的第二次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为人民监督员配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法律书籍,班上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勇和市检察院管理部部长刘斌围绕着《人民监督员应当发挥的作用》和《人民监督员履职与检察工作》进行了一场专业性、指导性、针对性、启发性较强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九月份,我局带队选派7名人民监督员赴西安参加了由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举办“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近日,我局还将选派几名人民监督员赴厦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旨在提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质量,提高我市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水平。2、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了解掌握人民监督员的制度改革。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7月27日联合召开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8月10日,我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贯彻落实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座谈会。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17】9号文件);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高检法【2017】7号);市检察院委会专职委员刘斌为人民监督员讲述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之实务研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少波和市检察院委会专职委员刘斌对各位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案件评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对参加案件评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它主要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通过座谈会讨论,为我市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了解检察工作整体情况,提升监督职能搭建了良好平台。3、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30名人民监督员聘请为我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并为其颁发证书和监督员证。同时,包头监狱聘请我市3名人民监督员为执法监督员。由于两名人民监督员工作调动的原因,我局及时与市检察院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就增补了两名熟悉法律知识且有律师资格的人员为包头市人民监督员、包头市司法局政风行风监督员。4、建立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实现信息共享。根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由市司法局在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以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参加监督案件的人员名单,并报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及时告知人民监督员参加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活动。截至目前为止,9名人民监督员参加3起监督案件,30名人民监督员参加52起评查案件。此外,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市人大对检察官执法工作的评议,1名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了包头市首次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点评,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检察机关开展的“检查开放日”活动。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活动后,及时进行案件评查活动思想汇报。我局实行“一人一档”,对30名人民监督员建立了个人档案管理登记制度,将评查案件的监督员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个人档案、学习培训情况、履职情况以及遵纪受罚等情况记入人民监督员个人档案,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主要内容。5、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管理水平。制定《包头市人民监督员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健全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培训、奖励、惩戒、退出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6、建立人民监督员专栏,在我局局域网中设立人民监督员专栏。公布人民监督员的个人信息资料;公布参加市检察院开展案件评查的人民监督员姓名、时间、以及履职心得体会;公布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等信息有关事项,让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并方便关注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情况。并且,今年被包头日报采编各类信息7篇,司法厅采编4篇。同时,还利用多种方法,宣传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人民监督员的职责等,让人民群众了解并支持这项工作,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力。7、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将人民监督员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司法行政业务专项经费,并向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申报,确保经费到位。做到人民监督员经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列支,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为确保人民监督员经费的合法、合理使用,我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今年,我局制定了《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以规范人民监督员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二、存在的问题我市在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过程中,本着先行先试、不断推进原则,在探索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一是个别人民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到位和不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的现象,还有个别人民监督员不按要求不按时进行案件评查情况思想汇报等情况。二是因人民监督员大多数来自于各行各业,且多数人员是非法律工作者,对法律方面的知识相对薄弱,对参加案件评查缺乏相应的法律专业水准,但人民监督员在参加每起案件评查中都以认真虚心学习的态度让自己尽快尽责履职,以更好地发挥出人民监督的工作业务水平。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1、增补10名人民监督员。因工作所需人民监督员人数扩充,加强对检察工作的人员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确定增补选任10名人民监督员,相关程序并在包头日报发表选任人民监督员公告,及时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增补选任工作。2、严格考核。人民监督员的考核由市司法局负责。市司法局建立人民监督员考核制度,及时掌握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数量、能力等基本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市司法局通报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基本情况,并协助市司法局对人民监督员进行考核。3、完善奖惩机制.人民监督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市司法局给予或上报自治区司法厅表彰奖励。人民监督员有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保密规定,妨碍案件公正处理等情形的,市司法局应当对其进行劝诫,检察机关可以向同级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