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向林业局申请占用林地申请书集聚3篇向林业局申请占用林地申请书1省林业厅:根据x区林业局六金林[**x6]121号请示,**市x区**河水库工程由**市x区水利局实施建设。该项目位于横塘岗乡杨岩村境内,项目建设将有效解决横塘岗乡、施桥、双河、张店等乡镇约万人口饮用水水源问题,解决了8220亩的灌区灌溉问题,改善张家店河枯水期用水紧张情况,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发展旅游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下游防洪标准,具有供水、灌溉、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十分显著。**x6年3月22日,国家水利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复核列入《全国小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项目的通知》(办规计〔**x6〕61号)和**x6年5月30日,**市x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x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的批复》(金发改农经[**x6]90号)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受项目用地单位委托,**省绿满地生态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勘验并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经实地调查,该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总面积公顷,项目拟永久使用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林地保护等级II级林地公顷,Ⅳ级保护林地公顷;按权属划分:均为集体林地;按森林类别分:均为乔木林林地;按林种分:防护林林地公顷,用材林林地公顷。2/4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公顷,不涉及省级公益林和退耕还林林地,所涉及的国家公益林已经履行调减手续。按照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用地单位与横塘岗乡杨岩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使用林地补偿协议,项目使用林地涉及的x区林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进行了公示,均无异议。经x区林业局派员现场查验,目前该项目无未批先占林地及采伐林木行为,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风景名胜区,项目区无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x区林业局制定了拟使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措施,并承诺及时恢复森林植被。经我局初步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规定,我局研究同意申报,使用林地定额在省级预留定额中解决。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市x区**河水库工程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一并上报,请予审批。特此请示。二〇**年九月七日向林业局申请占用林地申请书2省林业厅:庐江县锦昌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已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备案。该项目系招商引资项目,根据规划需使用我县泥河镇泥河社区集体林地公顷。经审查,拟使用林地非国家、省级公益林地,不涉及退3/4耕还林林地,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已审核通过,现随文上报申请使用林地材料,请予审核。庐江县林业局二O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向林业局申请占用林地申请书3省林业厅:**x村农业园建设项目由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字〔**x3〕114号)批准。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了x村镇部分林地,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属于非法侵占林地行为。**x村农业园建设项目的业主是**x村农业园。受用地单位委托,黟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黟县林业局编写了《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经实地调查,该项目非法侵占x村镇集体林地面积公顷,均为防护林,属于退耕还林林地,无立木蓄积。黟县林业局对拟使用林地异地植被恢复作出了承诺和设计。项目拟使用林地保护等级为四级,符合黟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项目实施区不在保护区范围,也不在特种用途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项目实施区域内未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针对项目违法未批先占使用林地,黟县森林公安局已进行4/4查处(黟林x林罚决字〔**x5〕第5号),现按照相关程序,将项目使用林地进行上报申请。该项目征占用林地申报材料齐全,属于处罚项目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在对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我局拟同意其补办使用林地手续。项目使用林地上报使用**市定额。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x村农业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报上,请予审批。特此请示。**市林业局**x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