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kV干式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大连供电公司66kV皮口变)1通用条款1.1本规范不是66kV油浸式电流互感器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没有提到的技术条件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互感器反事故措施要求执行。1.2卖方也可推荐与本技术规范规格偏差很小的类似定型产品,同时提供详尽的技术偏差说明。1.3卖方在投标的同时向买方提供如下技术材料:1.3.1近三年内产品所出现事故、异常情况的整改措施及实施情况;1.3.2其他需要的资料。1.4卖方应提供技术服务,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的指导服务。1.5设备运到现场后,主、附件的数量、质量、出厂试验报告等技术文件应逐项验收,如发现缺损,卖方应负责更换补齐。1.6主要技术参数不符或任何部件有严重缺陷,买方拒收。1.7处罚:1.7.1现场测试结果与卖方的出厂试验结果不符,每一项扣罚10—20%的合同金额。1.7.2互感器运行2年内,不许有渗漏油发生。如果发现渗漏现象,卖方无条件更换。1.7.3未尽事项与国家有关标准不符,每一项扣罚10—20%的合同金额。2专用条款2.1使用环境条件2.1.1安装地点户外2.1.2环境温度-40℃-+40℃2.1.3最大日温差25K2.1.4最大相对湿度90%2.1.5最大风速35m/s2.1.6覆冰厚度10mm2.1.7海拔高度≤1000m2.1.8抗震能力2.1.8.1水平加速度0.25g;2.1.8.2垂直加速度0.125g2.1.8.3安全系数1.67(同时作用)2.1.9爬电比距3.1cm/kV(按最高工作电压)2.2系统额定值2.2.1额定电压66kV2.2.2最高运行电压72.5kV2.2.3额定频率50Hz2.2.4中性点接地方式非有效接地2.3电流互感器的额定值2.3.1设备最高工作电压72.5kV2.3.2额定一次电压—66/√3kV2.3.3二次绕组个数及技术参数:2.3.3.1二次绕组编号:1#2.3.3.1.1级别:0.22.3.3.1.2额定输出及功率因数:2.3.3.2二次绕组编号:2#2.3.3.2.1级别:5P202.3.3.2.2额定输出及功率因数:30VA2.3.3.3二次绕组编号:3#2.3.3.3.1级别:5P202.3.3.3.2额定输出及功率因数:30VA2.3.3.4二次绕组编号:4#2.3.3.4.1级别:5P202.3.3.4.2额定输出及功率因数:30VA2.3.4额定绝缘水平2.3.4.1瓷套及一次绕组的额定绝缘水平2.3.4.1.1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全波)325kV2.3.4.1.2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截波)360kV2.3.4.1.3额定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140kV2.3.4.2一次、二次绕组段间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3kV2.3.4.3二次绕组的额定绝缘水平2.3.4.3.1绕组匝间耐受电压(峰值)4.5kV2.3.5介质损失角tgδ:在10kV~Um/√3下:≤0.005,且在加压过程中,介质损失角变化量不大于0.001.2.3.6极性为减极性2.4期望寿命:当电流互感器运行在规定的条件下,并按照卖方的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则电流互感器应具有30年的期望寿命。2.5一般要求:2.5.1电流互感器为户外、单相、干式浇注或复合外绝缘型式。2.5.2局部放电:在Um下不大于10pC。2.5.3仪表保安系数≤52.5.4温升:2.5.4.1互感器绕组温升限值:60K2.5.4.2互感器接触连接处温升限值:50K2.6结构要求:2.6.1电流互感器为独立式。2.6.2绕组和铁芯:2.6.2.1绕组的绝缘材料应具有高机械强度、高绝缘强度、低介电损耗的特性,铁芯采用优质硅钢片,二次绕组均匀环绕在铁芯上,器身固定在箱体上,应有足够强度。2.6.2.2出线端子为水平结构,两个一次端子(L1和L2)可以通过改变外部串并联来获得两种不同的一次电流。2.6.3底座:电流互感器底座即为互感器箱体,采用热镀锌或达克罗(复合外绝缘互感器箱体内表面要有防腐措施),二次端子盒的防护等级应满足IEC标准IP-55W。2.6.4套管2.6.4.1应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外绝缘如果是复合绝缘,应保证可靠的粘接,运行中不得开裂或产生气隙。2.6.4.2浇注式互感器必须采用优质的户外树脂材料,一次浇注成型,出线端子与树脂间运行后不得出现由于热胀冷缩而发生任何损坏和开裂。2.6.5电流互感器装设满足接地热稳定要求的接地板,并配有与接地线连接用的接地螺栓和专用接地线,螺栓直径不小于12mm。2.6.6接线端子:2.6.6.1机械要求:电流互感器的端子应能承受施加于一次端子任一方向的2500N的载荷,且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5。2.6.6.2一次侧出线端子形状为板状。2.6.7附件2.6.7.1在一次端子间应设有过电压保护装置,以防止绕组遭受过电压冲击。2.6.7.2按GB1208-1997的要求配足连接金具。2.6.8本次标书中所表述的干式互感器为树脂浇注互感器和复合外绝缘互感器,不包括SF6气体绝缘互感器和其他型式的电流互感器。2.7试验:2.7.1卖方所提供的电流互感器应在卖方做出厂试验,试验应符合GB1208-1997所规定的试验项目、步骤、标准。2.7.2卖方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电流互感器的型式试验报告。三、大连供电公司66kV普纳线新建工程(LNDL-2007-HW06-SCSB-GGGL-01)66kV钢管杆规格数量以技术规范为准。66kV普纳线新建工程钢管杆技术规范1通用条款1.1本技术规范不是设备材料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不能因规范书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免除供货商提供最好原料和工作质量的责任。没有提到的技术条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1.2供货商必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书在内的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货商提供货物的技术规范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所有要求。1.3制造应采用最现代化的生产加工工艺,并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倘若发现差异之处,供货商必须通知买方,在差异问题未解决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供货商负责。1.4除遵照本技术规范书所提的要求以外,供货商还应遵照下列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4.1DL/T646输电线路钢管杆制造技术条件1.4.2DL/T5130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1.4.3GB2694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条件1.4.4GB9793热喷涂锌及锌合金涂层1.4.5GB9794热喷涂锌及锌合金涂层试验方法1.4.6GB10854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1.4.7GB11354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1.4.8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9GBJ233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5在设计资料和文件中使用的单位应是公制系统(SI),且温度用摄氏温度。1.6为评价产品质量,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含有下列所需资料。没有这些资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1供货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具备符合ISO9001要求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1.6.2供货商必须具备钢管杆的制造、加工能力,其产品至少500吨在电力系统内相应电压等级及以上线路成功商业运行三年以上,并提供相应证明。1.6.3列出近三年内销售业绩表,其中包括线路名称、销售数量、日期、购买者全称和地址。1.6.4用户对产品的质量反馈信息。1.7每个供货商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逐条应答,且应和投标书一起提交以下的资料和数据:1.7.1供货商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1.7.2每项供货的技术规范或标准。1.7.3提供供货商资格认证的有关资料。1.7.4能证实供货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1.7.5供货商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应证明货物的保证性能和特性。1.7.6作为推荐数据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对于供货商来说都将成为合同数据的一部分,对这些数据的任何变动均需买方认可。1.7.7为充分评价投标,供货商应免费提交买方要求的补充数据和资料。1.8供货商应提交的文件1.8.1供货商应提交详细生产进度表给买方。这份生产进度表应以图表形式详细说明所供货物的设计、试验、材料采购、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及装运进度。1.8.2供货商在制造工作开始之前,应提供包括产品结构、工艺流程等在内的技术文件交买方审批。当买方为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而作出修改时,供货商应重新提交经修改后的文件。供货商不应因其提供的文件进行修改而变更合同的价格。如果供货商按未经买方批准的文件进行制造,则供货商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文件得到批准,并没有减轻供货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责任。1.8.3在所有提交确认的文件中都应有对修改内容加标注的专栏,经修改的文件应有明确的标识。应该在文件的适当地方写上工程及买方的名称、标题,供货商的专责工程师的签名、日期和相应的文件的编号。图纸和文件的尺寸一般应为210毫米×297毫米(A4纸型)或“LETTER”纸型。1.9工厂检验与最终验收1.9.1供货商应在设备开始制造时,用传真将制造计划进度通知卖方。买方将根据制造进度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工厂监检。1.9.2制造厂按本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检验,产品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明。1.9.3构件热浸镀锌附着量和锌层的均匀性、附着性,应符合GB2694标准的规定。1.9.4构件热喷涂锌的涂层厚度、涂层外观、结合性能应符合GB9794的规定。1.9.5预组装检查各部件的连接应满足施工图纸及本规范的规定。1.10技术要求1.10.1零件的加工精度按DL/T646《输电线路钢管杆制造技术条件》第6.1条的要求进行。1.10.2所有构件在装配过程中保证制成构件的实际尺寸对设计尺寸的偏差不得超过DL/T646《输电线路钢管杆制造技术条件》第6.2条表3的规定。1.10.3焊接:焊缝的外形尺寸、焊接接头内部缺陷分级、局部探伤、钢管杆焊缝质量分级、钢管的纵向焊缝的焊缝有效厚度应满足DL/T646《输电线路钢管杆制造技术条件》第6.3条规定。1.10.4构件成品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其允许偏差值应符合DL/T646《输电线路钢管杆制造技术条件》第6.4条规定。表8的规定。1.10.5材料要求1.10.5.1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按GB-708标准执行。1.10.5.2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按GB-709标准执行。1.10.5.3热轧等边角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按GB-9787标准执行。1.10.5.4对钢材手工焊焊接用焊条应符合GB/T5117和GB/T5118的规定。1.10.5.5对自动焊和半自动焊应采用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抗拉强度不低于相应手工焊焊条的数值。焊丝应符合GB1300规定的要求。1.10.5.6螺栓和螺母的材质及其机械特性应分别符合GB3098.1和GB3098.2的规定。1.10.6钢管杆结构基本规定在荷载的长期效应组合(无冰、风速5m/s及年平均气温)作用下,钢管杆杆顶的最大挠度不应超过下列数值:直线型杆转角和终端杆直线杆不大于杆身高度的5‰66kV及以下电压等级挠度不大于杆身高度的15‰直线转角杆不大于杆身高度的7‰110kV~220kV电压等级挠度不大于杆身高度的20‰注:杆身高度应从基础顶面算起。1.10.7构件表面防腐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1.11包装及运输1.11.1钢管构件的包装、发运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具有可靠的稳定性,构件之间应有防止损坏和磨损锌层的措施。1.11.2钢管构件装车时自下而上分批进行,并对支点进行设计,防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变形。1.11.3其他构件的包装、发运同GB2694标准。1.12运输及现场检验1.12.1运输:从出厂到现场,由供应商负责。1.12.2开箱最后检验将在现场进行,设备数量和质量将逐项验收。如设备的数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供货商提出索赔。1.12.3在检验中,如发现明显的或潜在损坏,应立即通知供货商。供货商应自费负责补救、更换损坏的部件或设备。如供货商不迅速修复损坏,买方有权索赔。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