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市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调研与思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这一重要论述,指出了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定位,对机关党建提出了更高要求、确立了更高标准。近年来,**市司法局围绕机关党建职责定位,突出抓好三个“实”,将党建的“红色动能”有效转化为平台实体化运行的“持久动能”,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质效,**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课题组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切入点,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通过深入分析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从而研究提出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对策建议,形成此调研报告。一、**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探索实践(一)筑牢“主阵地”,夯实组织基础。一是织密“一张网络”。围绕群众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整合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行政争议调处等法律服务资源,建成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服务平台170个,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全部通过标准化规范化验收,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被确定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实现“一个大门进来,多个窗口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坚持“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将支部建在窗口上,做到党员工作生活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为公共法律服务注入红色动能。二是搭建“一个平台”。整合资源,积极搭建窗口党员管理服务平台。在窗口打造“红色驿站”、党员服务点、党群阅览室(图书角)等,标准化建设党员活动场所,在大厅、走廊、楼梯过道等地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党建文化墙、党建展示牌等,丰富党员教育培训和活动载体,通过硬件提档升级,提升党建工作活力,让党建工作更加接地气。三是配强“一支队伍”。选优配强窗口服务队伍,将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年轻党员推选到窗口党支部领导班子中来,加强对窗口引导员、讲解员培训,组织机关党员到窗口值班,开展“群众办事体验”等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深入开展“三亮三创两服务”、岗位建功等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设置党员先锋岗1945个。(二)用好“主抓手”,做实运行机制。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积极创建窗口“四强”党支部。创新开展“四个模范”“六个榜样”创建活动,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与绩效挂钩,细化、量化加减分项目,树立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改作风、优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2023年,全系统7人获“国字号”荣誉,10人获省级荣誉。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在窗口安装群众满意即时评价器,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设立群众投诉处理和法律服务回访中心,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满意度调查和法律服务回访,扎实开展不满意“清零”行动,推动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2023年,**市司法局被评为设区市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先进单位,全市18个县均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先进县。三是创新学习机制。打造“法治阅览室”,创新设立“红色法治论坛”“青年研习小组”等平台,扎实开展“领导授课、干部受训”和“机关干部全员上讲台讲业务以讲促学抓提升”活动,建立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制度,组织优秀青年干部赴深圳市司法局跟班学习,培养干部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谋、业务能干的综合素质,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一半以上干部职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擦亮“主窗口”,抓实工作成效。一是推进便民服务实践,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具体化。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持续落实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惠民十条举措。加强便民暖心设施建设,设置取号机、休息区、党群阅读区、便民饮水点、自助打印区等,从细微处深化便民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融合运用,推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全天候服务。2023年,全市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总量达21.5万余人次。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党建工作成效有形化。创新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优环境帮企业促发展”15条措施,探索“公证+破产”新模式,推行涉企法律服务“快办制”,大幅缩减办证时限,减免经营困难中小微企业服务费用,建立园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等惠企纾困法律服务“一站式”平台,通过行政复议监督为企业挽回损失近7亿元。三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党建工作成效可视化。聚焦“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目标,积极打造“有法帮你”品牌**样板。全覆盖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上线“赣南公证”微信小程序,开启“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危重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实现服务“零距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速度与温度。二、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当前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还暴露出一些短板,如果不加以解决,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实”字就不能凸显,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一)有形覆盖仍有“盲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有3000多个,但已建立党组织的数量却只有1000多个,有的地方由于党员数量较少等原因,难以建立党组织。有的窗口服务人员多为聘用制,流动性较大,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党员管理难、开展活动难等现象较突出,党组织覆盖面不够广,党建工作难以有效覆盖。有的窗口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仍有差距,例如,有的窗口党支部长期没有发展党员,有的虽发展了党员,但由于发展对象多是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常出现考察期刚满便调走或离职的情况,党员后备力量不足,发展党员仍有瓶颈。(二)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多数窗口由于窗口服务人员数量有限,兼职党务干部较普遍,多数党支部书记同时担任了窗口负责人,支部委员也都是窗口的业务骨干,由于一肩多职,承担了较多的窗口业务工作,时间、精力不足,造成“小马拉大车”,工作缺乏活力。有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年富力强、文化素质高的青年党员较少,年龄结构不合理、文化程度偏低等因素制约了窗口党组织发挥作用。部分地方还存在支部委员分工不均、配合协调不够的情况,窗口党组织班子不够健全,功能与作用发挥不够。还有的地方党务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基层党务干部反映,参加党务培训的机会不多,能力素质短时间内难以有效提升,对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难以适应。(三)有效覆盖仍有差距。有的党员干部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实体化建设产生错误理解,存在“盆景式”思维,认为党建实体化建设就是建阵地、设制度、配人员、喊口号,阵地建设“重硬轻软”,发挥作用不多。有的对党建实体化建设缺乏统筹谋划,对如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等方面没有深入思考,功能定位不准确,只是机械式“复制粘贴”先进地区经验。有的没有因地制宜,将服务党员的功能有效融合,服务党员出现“虚对虚”“空对空”的现象。有的创新性、针对性不强,缺乏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元素,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党建活动需求。有的统筹协调、融合共享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党建实体阵地长期“闲置”。还有的党建实体阵地用而不“活”,对党员的服务和关心“缺位”,党员教育管理“地气不足”,活动载体不够新颖,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缺乏创新,个性化不够足,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党员干部参与积极性不高,组织生活“缺少活力”,阵地缺少“人气”“生气”“新气”,阵地作用发挥受限。(四)深度融合仍有短板。调研中发现,一些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由于资源整合不够,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现象仍或多或少地存在。有的窗口在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本职的基础上虽融入了一些党建元素,但只是党建和业务的“简单相加”。有的在打造品牌上存在跟风现象,深入挖掘不够,总结提炼不多,与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没有深度融合,未形成“立得住、过得硬、叫得响”的特色品牌。有的虽打造了一些特色品牌,但缺乏新意、党味不浓。有的就党建抓党建,没有紧扣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不切实际、不求实效地搞所谓“创新”,一味求新求亮,没有真正发挥党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保障推动作用,服务群众形式单一,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高,群众满意度也不高,党建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不能凸显,工作实际效果不佳。三、对策与建议实践证明,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是打造模范机关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四强”党支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党建质量过硬行动的必然要求。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我们对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提出如下建议:(一)抓实有形覆盖。要积极整合资源,持续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结合实际,推广“支部建在窗口上”“支部建在复议庭”等做法,做到应建尽建、能建必建。要针对窗口党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结合实际,创新党员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动态化的流动党员数据库,增强窗口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让党员“流动不流失、离职不离党”。要破除窗口人员流动对发展党员带来的难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接续培养工作,确保培养不断线。要加强窗口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党组织的覆盖面,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个窗口,全力扫除有形覆盖“盲区”。(二)充实工作力量。将窗口党支部列为重点党支部,给予更多工作指导。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配齐配强窗口党务干部,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优秀党员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优化党务干部年龄、知识结构等,推动有条件的地方配备专职党务干部,解决党务干部无时间、无精力抓党务工作的问题。明确支部委员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解决“三个和尚没水喝”“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党组织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带头研究党建、思考党建、抓好党建;支部委员是党务工作的具体实践者、推动者,要对照职责分工,主动协助做好支部的具体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探索建立外出交流学习长效机制,避免党务干部“不会为、不善为、不能为”的困境,让党务干部真正成为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深化有效覆盖。围绕机关党建职责定位,力戒形式主义,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党建实体化建设在服务党员、群众上发挥效能。要健全完善党员管理服务机制,探索建立机关党建和窗口绩效双轨考评机制,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推广“红色法治论坛”“群众办事体验”、公开党日等做法,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等制度,让窗口党员干部“在事上练”,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对窗口党员的关心关爱,升级党员活动室,打造党群阅读区、图书角等,结合窗口党支部的特点,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上动脑筋,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内容,提高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聚焦作用发挥好,在窗口全面推广“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暖心,一片真心办事,一句好话相送”服务,全流程开展法律服务回访和跟踪问效,将群众评价结果纳入窗口服务人员年度考核,全力推动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跨越。(四)做实融合文章。要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抓手,结合本地特色和窗口特点,坚持“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守正创新,在做好“特色文章”上下功夫,努力打造彰显司法行政特色,叫得响、做得实的工作品牌。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目标定位,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惠化、智能化、精细化上求突破。立足本职,落实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优环境帮企业促发展”相关举措,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让群众和市场主体在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