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范例精编5篇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通过协议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及责任,确保物业管理的规范性与服务质量,促进物业价值的提升与业主满意度的提高。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相关文档,供您借鉴参考!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1委托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管理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管理服务内容:1、管理范围。……委托乙方全权管理。……不得针对停放车辆收取任何费用。2、安全管理。乙方负责安全生产及经营秩序维持工作(另行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3、环境卫生管理。乙方负责……的共用部位清洁卫生的整理,并达到相关要求。4、财产管理。合同期间,乙方全权负责……市场的财产、停放车辆及人员安全。乙方应爱护管理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监管,保证正常运行。5、配合甲方搞好市场建设及一切创建评优活动。二、人员配备及服务费标准1、甲乙双方充分考虑了……的工作量,商定: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定员2人共计15人,进行人员配臵并执行,做到每天24小时轮流值守。2、管理服务费用按2500元/月?人(包括人员报酬、福利、服装、加班、社会保险等)进行计算,由甲方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3、乙方派驻上述……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其工资、养老、工伤、医疗、丧葬、抚恤等由乙方负责,一律与甲方无关。4、甲方支付乙方已拨费用总额的15﹪作为税金及人员管理费用分月随服务费用一同支付。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①指定和调整……点管理的具体范围。②不定期检查乙方管理服务事项的履行情况,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拒绝、阻扰。③因乙方原因未充分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予以赔偿。④制止乙方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对停放车辆、人员的收费行为(如有)。2、甲方义务。①甲方在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每月应付费用。②甲方负责所有……的水电、设备维修及日用耗材的供给、维护等费用。③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权利。①对管理范围的车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管理。②按照实际履行的管理服务事项索取服务费。③反映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④合同履行期间,可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2、乙方义务。①负责……的一切安全管理,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夜间巡逻、守护,但不得违法违规。②负责人员的素质、技能等培训工作,指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能力的人员上岗。③负责……的看护和清洁卫生的打扫。政府职能部门(……等)统一要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达标,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④和辖区的派出所联防联动,联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治理防范措施,建立市场与管片警“110”报警系统,集中整治市场及周边治安环境,降低治安案件发案率,保护广大入住商家人身财产安全。⑤因乙方人员故意、擅离职守、服务不到位等原因,给甲方或停放车辆、人员造成损失的,应照价予以赔偿。⑥乙方与派驻……及管理场所的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负责承担他们的工资、养老、工伤、医疗、丧葬、抚恤等费用。四、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物业管理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经营户20xx年度物业管理费(按甲方和经营户签订的收费标准执行)并于每月底上缴甲方,不得截留。乙方须完成本年度物管费90℅的收取工作,若未完成,甲方将在本年度……的管理服务费中扣减乙方两个月的服务费。五、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转委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按月书面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六、本协议有效期间为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若因政策调整,甲方不再管理上述……或其他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因素出现,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只能索取已实际履行服务的应得报酬,不得要求其他赔偿。七、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1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2答辩人: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XXXX。被答辩人: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组织机构代码XXX法定代表人:XXX,任董事长。答辩人因与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答辩人一直未收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首先,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因为涉案房屋的质量问题迟迟未交房,而且答辩人也未收到开发商的书面交房通知书。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手续”。因此,本案的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其次,原告提交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并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答辩人也没看过该协议,双方之间未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也没有形成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原告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的约定催要物业费是没有事实依据。二、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计算没有依据。首先,原告若想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竞标,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交招投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答辩人有理由怀疑其物业服务项目的程序违法;其次,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才能实施物业管理,而原告没有任何表明其资质等级的证书,答辩人也不知道原告是否有资格管理物业;最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及亮证制度。原告在催收物业管理费前,应当向答辩人出示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但原告并未提交收费许可证,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按照法律规定收费。因此,原告提交的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主张没有计算依据。三、被答辩人主张的物业管理费、能耗费已过诉讼时效。首先,原告在宣传栏上张贴催费通知表明其已履行了催收物业费的义务,而答辩人从未入住过XXX小区,没有看到过催费通知,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如电话通知、EMS通知答辩人支付物业费,对于原告催收的行为答辩人不知情;其次,原告是XXX年XX月XX日跟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玫瑰绅城花园物业移交协议》,原告自20xx年11月22日之后对XX小区已没有物业管理关系。而原告在20xx年12月28日才向贵院起诉,其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此致XXX区人民法院答辩人:年月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3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企业资质证号:资质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市区(县)道(路、街)号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第三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九)其他: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十)、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二年以上。(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一)、房屋外观: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5、房屋完好率98%以上;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