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集聚3篇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11目的旨在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3程序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各工段、班组长为信息员,分会女工委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各工段、班组必须定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文件或有关规定,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为100%。各工段、班组要保证计划外生育为零(含半边户)。实现无非婚生育,无早婚、早育,无人流、引产。严禁抱养小孩和弃婴。半边户孕检、环检率为100%(每季一次),如有未参加孕检、环检者,在职职工停止其工作,直至其配偶参加检查为止。以上如有违反,除按厂及上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并扣除所在班组20元/人奖金。以形成计划生育责任人人担,人人管的局面。第一责任人:2/7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年月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为完成今年区委、区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潍坊外商投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2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一、责任目标(一)人口控制目标1、出生人数控制在人以内;2、计划生育率达到100%;3、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5%以上、晚育率达到100%;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均达到100%;5、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到100%;(二)工作指标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无恶性案件、违法乱纪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发生,信访工作达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额落实。3/72、推进综合改革。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改革全面推开;信息化建设在应用和提高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推进其他各项综合改革,实现既定目标。3、村民自治、知情选择运行质量提高。进一步强化村级管理,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高其运行质量,令群众满意。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年内无计划外大月份流引产和安排生育计划人员私自流引产现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透查率达到100%。5、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新婚及时统计上报,力争达到不错报、不漏报;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均达到控制指标要求。6、协会组织健全,经常性开展工作。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出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流入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审验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8、加强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定期走访,对管理责任不落实出现超生的个案纳入考核。9、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好计生干部,并按规定落实计生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4/7(三)工作发展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标人数、一孩妇女比、双女户占二孩比例比上一年度均有所提高。二、考核办法1、开发区管委会责承计生办定期对各村的计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2、第四季度对《责任书》指标全面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平时对《责任书》部分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按一定权值记入《责任书》考核成绩。3、具体考核办法和记分标准由计生办另行制订。三、奖惩办法1、调查考核实行千分制,总分960分以上的获一等奖,达到910分不满960分的获二等奖,达到860分不满910分的不奖不罚;860分以下的视为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实行重点管理,并通报批评,追究责任。2、凡当年出现计外生育、在上级考核中查出的往年出生、新婚错、漏报或出现重大恶性案件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直接与村委负责人工资奖励挂钩。3、在上级组织的各种检查、评估中或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配合不力或进行人为干扰及发生辱骂、殴打计生工作人员事件的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凡在上级检查中的样本点无明显扣分因素的村和为计生工作提供现场的村适当加分。5/7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3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2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以下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工作质量指标(一)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二)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三)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0%以上;(四)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左右;(五)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6%以上;(六)第四轮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率年内达到85%以上;(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应查人群达到85%以上;(八)人口信息“一证通”系统应用率达到80%以上;(九)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满意率达到92%以上;(十)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3%以内。二、主要工作要求(一)继续落实计划生育“三个一”领导机制和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区本级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9元,单列免费技术服务和5%的流动人口管理经费。落实兑现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经费和重点工作项目配套资金,农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6/7不低于转移支付总额的%。(二)扎实推进机构改革,20**年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同步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优化整合,配套推进卫生计生执法机构和队伍整合。(三)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网络,稳定机构和队伍,保留或合并原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年内至少有一个乡镇开展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四)深化第四轮母亲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和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工作。(五)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服务信息平台管理。(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协调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打击“两非”行动,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出生性别比控制任务,年内至少查处打击两例“两非”案件。(七)创新人口信息采集机制,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推进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八)强化依法行政,年内县区、镇便民服务大厅全部建成,积极推进网上办证、代办服务和制。解决好上访问题,杜绝计划生育恶性的事件发生。继续扎实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7/7策,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并征收社会抚养费。三、考核奖励考核工作年终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二O**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