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在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在2024年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土地是关乎人民福祉、保障国家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素。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功能显得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时代发展大局作出的一项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一举措作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内容,对于我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有利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城乡二元结构在土地市场方面的表现较为突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犹如一把关键钥匙,能够打破这一长期存在的壁垒。通过入市,实现了城乡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一方面,城市的先进技术、人才和资金等要素能够更加顺畅地流向农村,为农村地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活力。另一方面,农村丰富的土地资源也能为城市的产业拓展和项目建设提供广阔空间。这种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如同搭建起一座坚固的桥梁,有力地推动着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之间的资源互补、优势共享,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繁荣。(二)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我国当前的重大战略任务,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则为这一任务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土地要素保障。入市后,乡村产业发展有了坚实的土地支撑,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乡村建设。这不仅有助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还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随着产业的兴旺和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多,收入渠道得以拓宽。从农业种植到农产品加工,再到乡村旅游等服务业的发展,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让乡村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三)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一直以来,农民的收入来源相对单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农民带来了新的增收途径。农民可以通过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显著增加自身的财产性收入。这种收入的增加不仅仅是经济数字的变化,更意味3/8着农民生活水平的实质性提高。农民可以利用这些收入改善居住条件、提升教育和医疗水平,享受更加美好的生活。同时,财产性收入的稳定增长也增强了农民的消费能力,进一步拉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二、总结经验,不断坚定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信心决心创新探索国有+集体用地模式。按照土地所有权划分,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国有和集体两个所有权主体。由此,形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同权不同价不同责,农民不能充分享受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破解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同权不同价的现状,打通制度壁垒。试点地区充分把握试点要义,结合地方农业农村资源、地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潜力等要素,通过实施乡村土地综合整治,充分挖掘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潜能,创新探索国有+集体两种用地类型相结合的用地模式。国有+集体用地模式,盘活了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保障企业入驻用地需求,破解园区经济发展土地供需矛盾。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县祥城镇于官村1宗亩的集体建设用地,以高于同地区国有建设用地的价格与原有建设用地形成国有+集体用地模式成功入市。××县探索国有+集体用地模式为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方式提供新思路。创新探索入市助力乡村振兴模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优先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用地需求是试点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试点地区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解决小微企业用地需求,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县以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为目标,切实带动群众就近就业,维护群众利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后,政府仅征收20%增值收益调节金,其余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建设等促进村集体发展。通过入市有力助推年产350万件服装智能化加工生产线项目落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项目零的突破。通过试点引入劳动密集型轻工业企业,解决近300人就业问题,实现户均年收入增加36000-48000元,打造乡村振兴新模式。创新探索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整理,盘活闲置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试点的重要内容。××县被列为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以来,敢闯敢试、破解难题,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探索了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典型经验。一是盘活一产用地资源。××县岔河乡岔河村实施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后,对老村所在地原100余间闲置宅基地,按照六必拆的要求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共腾退出18亩地作为存量用地,借本次入市的政策东风,实现成功入市,盘活了农村闲置宅基地。二是引入二产项目。岔河村集体研究决定,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产业,以地招商引资、增加就业。在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下,岔河村按规定办理好用地手续后,将土地挂牌招商。××滇一服饰科技有限公司按照5/8土地招标开标程序竞拍成功中标,在该地块投资建服装生产厂。为满足企业抵押融资的诉求,××县明确了抵押融资贷款金额及税费征收种类,显化了土地市场价值,成功实现项目落地。三是吸纳三产就业。通过以地为媒落地服装厂项目后,村小组、村民在获得土地增值收益的同时,还可以解决村民就业问题,实现打工不出村就业不出门。××县探索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在××是首例,尤其是宅基地整治腾退入市是典型案例,对其他试点地区具有借鉴、复制推广意义。创新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模式。创新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抵押贷款路径、融资方案、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是试点的重点内容。按照试点要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要不断实践、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才能为入市工作寻找新路子。××县在成功入市后,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途径和税费缴纳等内容。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确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方式的抵押贷款比例为土地估价的50%,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和契税等税收种类,并依据相关税收标准进行税费收取。××县创新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抵押贷款比例、明确征收税种的经验,在全国试点地区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三、扛牢责任,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一要深入探索就地入市、调整入市、整治入市的多元入市途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情况复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的入市地块面积大小、土地规划等综合因素较好,符合入市条件;二是有的因土地规划,产业园区不在集体所辖范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需不匹配;三是有的集体建设用地零散,不符合用地需求,不具备入市条件。由此,在实践中探索了就地入市、调整入市、整治入市的入市方式。综合考察全省已入市地块,均采用就地入市的方式入市,缺乏调整入市和整治入市经验。目前,仅有××县计划试点异地调整入市1宗,将腾挪出的节余指标调整到矿山建设项目,但因缺乏试点经验而迟迟未推进,建议在积极借鉴省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指导有异地调整入市意愿的地区试点调整入市,积累经验。省外经验可借鉴浙江德清县,德清以异地调整入市方式跨村整合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来解决用地矛盾。整治入市比较成功的经验是广西北流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广西北流市已实施19宗整治入市,涉及3个乡镇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公顷土地。二要深入探索作价入股、联营入市的多元使用方式。作价入股(出资)、联营入市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所有权7/8不变的前提下,使用权按有偿方式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行为。《土地管理法》第60条明确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的法律依据。即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乡镇企业,或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从试点地区的经验来看,无论是自然资源部门还是村集体对作地入股和联营的政策都不熟悉,以至于不敢试、不敢用。鉴于此,试点地区可先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的具体办法或指导意见,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先行试点,积累经验。三要深入探索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重点、难点。试点地区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已经形成了一些典型的经验和做法。但还没有完全实现农民、集体入市收益的基本均衡,也没有发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作用。玉溪市、保山市等试点地区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和困惑。如何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问题,实际上就是收益如何分配的问题,收益调节金如何收、收多少,村集体与集体成员之间如何分配收益、分配多少的问题。实践中,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基数和比例各不相同,有的在总价格范围内一并收取增值收益,有的则在成交价外另外收取。不仅如此,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的比例更是不同,如重庆市大足区征收比例低到5%,深圳市凤凰社区征收比例高达70%。甚至四川省郫县同一个试点的不同地块征收比例却不同,有的按照15%计征,有的按照32%计征。集体和成员之间的增值收益分配,主要表现为集体对征收调节金后剩余部分提留多少,是否将增值收益直接分配给成员,以何种方式分配给成员。从试点经验看,集体提留的具体比例也不同,有的试点地区是20∶80,有的则是30∶70,而更多的地区则是全部留给集体统一管理,或者列入集体公积金、公益金,或者作价入股,并不直接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成员。试点地区的这种分配是否合理,值得思考,但需要注意的是收益分配的多少应该向集体成员倾斜。建议试点地区出台收益分配办法,明确收益分配规则,科学合理设置收益分配比例。同志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也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民生工程。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