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在“两强一增”行动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今天会议主要讲两个问题,两强一增行动、两地纠纷排查化解。这两个问题,一个关乎农业高质量发展,一个关乎农村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切,群众高度期盼,特别是*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亲自安排部署。一、关于两强一增行动*书记履新*的第一周(2021年10月7日),在小岗村调研时就提出两强一增行动。之后每次到市、县考察,都必看必讲两强一增工作,并主持召开了3次省委专题会议,部署推动两强一增行动。*省长对两强一增行动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并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丽华副书记提出具体要求。*副省长带队赴福建、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都将两强一增写入其中,正在起草的省委一号文件也将两强一增单独列出。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正成为推动我省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重要牵引和抓手。目前,《两强一增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省委审定后印发。(一)为什么要开展两强一增行动?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是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抓住了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找准了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突破口。一是中央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业的出路在科技。要把发展农业科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2016年视察*时指出,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年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年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要强化农业支撑措施。可以说,两强一增行动高度契合中央精神,真正做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见行动。二是现实有需求。我省仍是一个发展中省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最大省情。在农业科技方面,存在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业亩均产出率低、农业科技贡献率低等问题。在农业机械方面,存在研发制造能力不强、机械化发展不平衡、宜机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在农民增收方面,我省农民收入与全国、浙江、江苏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比全国低511元、比江苏低7579元、比浙江低15311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是最大短板。三是外省有经验。*书记、*省长来自发达地区,多次要求我们要对标长三角、对标国内先进省份,学习他们的经验做法。3/11浙江制定了两强行动计划,江苏、山东等地在农业科技、农业机械、农民增收等方面也有很多好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我们要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理念,瞄准先进,迎头追赶,努力从跟跑向并跑、甚至领跑跨越。(二)两强一增行动干什么?两强一增行动包括三个方面十六个行动。一是科技强农。提出了六个行动:一是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主要是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广和科技特派员等工作。二是种业强省建设行动。主要是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品种培育、基地建设、做大企业、加强市场监管等。三是种养业提质增效行动。主要是优化农业结构,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设施蔬菜、食用菌、畜禽绿色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培育品牌等。四是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主要是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农产品初(粗)加工、精深加工、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工等。五是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主要是化肥农药两减量、秸秆粪污两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两回收工作。六是数字赋农行动。主要是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二是机械强农。提出了六个行动:一是优势产业集群壮大行动。主要是打造四大农机制造产业集群,壮大三大优势农机产品。二是农机研制补短板行动。主要是编制农机装备需求和研制清单,补丘陵山区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养殖业发展的农机装备短板。三是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主要是加快农机更新换代,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四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主要是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五是农业标准地改革行动。主要是推行一户一块田改革,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六是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行动。主要是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三是促进农民增收。提出了四个行动: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三)两强一增行动怎么抓?当前,重点要抓好三件事。一是抓实施方案起草。各地要提前谋划,抓紧组织起草实施方案,待省里文件正式出台后,再进行对照修改完善。要把握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要找准。各市、各县要找到自己的参照系、坐标系,分析差距所在,在目标设置上拉高标杆,奋力跳一跳。行动有抓手。省里两强一增提出了16个行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实施方案,按照颗粒化要求,同步分解落实相关任务。要做到远谋近施,既要有到2025年的目标任务,也要有分年度的目标任务。各地在制定行动措施时,只能做加法不能做减法,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措施抓关键。不面面俱到,针对共性的、系统性的问题短板,围绕本级要抓的、该抓的、能抓好的重大项目、重要举措、重点区域、重要政策、重要改革展开部署。5/11二是抓各项任务落地。省里2022年任务分解表昨天已经印发,各地要对照目标任务,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各项工作要有总量目标、年度目标、分解目标,要将任务分解到乡、到村、到企业、到大户。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握重点任务、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责任落实、推进任务落地,确保层层有责任、件件有人抓、事事能落实,迅速在全省掀起两强一增热潮。三是抓统筹协调调度。省里将对两强一增行动进行月调度、季通报。厅里成立了两强一增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抓总。厅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找准定位,强化指导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好农办牵头抓总作用,一方面,要落实好自己承担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其牵头任务的跟踪落实。要建立台账,建立清单制、闭环式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二、关于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一)为什么要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不言而喻,农民群众对承包地特别是宅基地看得比较重,如果相关纠纷化解不及时,长时间积累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也时有报道。虽然我省目前没有发生这样的案件,但是并不代表没有这样的隐患。今年上半年我国要举办北京冬奥会、召开全国两会,下半年我们党要召开举世瞩目的二十大,大事、要事多,社会稳定尤其重要。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落实省委领导指示要求的具体动作。省委督查室提供的资料显示,去年人民群众给省委书记反映农业农村方面问题的20件信件中,主要就是反映承包地、宅基地纠纷。*为此作出批示,强调农村土地纠纷、房产权属纠纷等比较突出,容易造成极端事件。要求我厅和省住建厅成立工作专班,就该问题深入研究,提出措施加以解决。2021年11月22日,我厅收到省委督查室《领导交办事项单》后,认真学习*书记指示精神,研究起草《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征求16个市及20个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17个省直单位意见,提请省政府审定后,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2月24日正式印发,在全省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的实际需要。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通过改进优化宅基地审批、保障宅基地用地、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以及狠抓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三权分置等举措,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承包地特别是宅基地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历史欠账比较多,导致引发许多矛盾纠纷。据统计,近三年全省各地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别为:2019年3554件(宅基地484件、承包地3070件);2020年2517件(宅基地611件、7/11承包地1906件),比上年下降%;2021年2087件(宅基地892件、承包地1195件),比上年下降17%。虽然纠纷呈现逐年下降的良好趋势,但是数量仍然不少。去年,我厅承办的省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事项中,关于宅基地承包地纠纷的就有34件,主要集中在宅基地承包地未确权,承包地被强制流转或承包经营权被剥夺,宅基地被改变地类性质、被收回及审批久拖不决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侵害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有利于加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从源头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二)如何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准确把握,确保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一要准确把握排查化解范围。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度谋划,省委、省政府分别确定了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范围,其中农村宅基地纠纷包括八个方面,农村承包地纠纷包括六个方面。各地在排查化解时,一定要准确把握住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然后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努力做到事半功倍。八个方面的农村宅基地纠纷分别是:1.因宅基地确权引起的纠纷。表现为农民群众与政府、政府部门或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农民群众对不予确权的决定或确权的结果提出异议。2.因宅基地权属引起的纠纷。表现为农民群众之间的纠纷,主要是两户(含)以上的农民群众对同一宗宅基地的使用权提出要求。3.因宅基地审批引起的纠纷。表现为两大类情况:第一类是农民群众与政府、政府部门或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一是不予受理、不予批准产生的纠纷;二是审批时间过长甚至久拖未决产生的纠纷;三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产生的纠纷;四是违法审批产生的纠纷。第二类是农民群众之间的纠纷。一是因为通风、采光、通行等相邻权受侵害而阻拦审批产生的纠纷;二是因为私人恩怨阻拦审批产生的纠纷。4.因宅基地占用引起的纠纷。表现为两大类情况:第一类:农民群众与政府、政府部门或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一是未批先建产生的纠纷;二是批少占多、批东占西产生的纠纷;三是建新不拆旧产生的纠纷。第二类:农民群众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占用他人宅基地产生的纠纷。5.因宅基地处置引起的纠纷。表现为两大类情况:第一大类:群众之间的纠纷。一是农村村民之间因转让、互换住宅产生的纠纷;二是农村村民与城镇居民之间因租赁、非法买卖住宅产生的纠纷。第二大类:农民群众与政府、政府部门或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主要包括调整、征收、收回和退出宅基地产生的纠纷。6.因住宅继承引起的纠纷。表现为两大类情况:9/11第一大类:农民群众之间的纠纷。一是因住宅的继承权引起的纠纷;二是因住宅的分配引起的纠纷;三是因住宅的处置引起的纠纷。第二大类:农民群众与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因五保户住宅的继承产生的纠纷。7.因宅基地拆迁安置引起的纠纷。表现为农民群众与政府、政府部门或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一是因强拆产生的纠纷;二是因拆迁后补偿产生的纠纷(不补偿、补偿慢、补偿少等);三是因拆迁后安置产生的纠纷(不安置、安置慢、安置条件差等)。8.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这个是兜底条款。六个方面的农村承包地纠纷分别是:1.因承包地确权引起的纠纷。由于基层干部在确权工作中农户承包地块漏登,或指界错误,导致地块面积不准确,张三家的承包地登记到李四户上等等引发纠纷。2.因承包地权属引起的纠纷。因土地流转不规范,没有签订书面流转合同,过去要交税费,农户对承包地不重视,2005年以后税费改革后,不但取消农业税费,还发放农业补贴,随着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补贴逐步增加,农民开始要地,由此双方引发矛盾。3.因承包地处置引起的纠纷。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后,因补偿款分配引发矛盾和纠纷;夫妻离婚或兄弟分家,因承包地分配引发矛盾;农户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