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会上的讲话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X区202X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会,目的是动员全区上下抓好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去年以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精诚团结、紧密配合,克服体制调整、机制不顺、机构不全、人员缺乏等困难,通过延长集中征缴期、拓宽参保缴费渠道、创新经办服务模式等方式,全区居民参保万余人、参保率达98%,参保率实现稳中有升,全区基金征收同比增加%,全市排名第一。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大家努力工作、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刚才,中子镇作了交流发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的同志对征收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讲得非常具体,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一、统一思想、提升认识,高度重视医保征收工作今年9月1日开始,就是202X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征收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首要环节、基础性环节,对整个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持续稳健运行,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区医疗费用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始终没有有效改善,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十分巨大,核心的问题是钱不够用,如果今年征收工作搞不好,该保的没有参保,该收的没有收起来,必将持续增加基金收支矛盾,基金运行就会出现风险,影响群众待遇,影响制度可持续,那就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民生问题。各乡镇、相关部门务必站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制度可持续、服务人民健康的政治高度、战略高度和全局高度,扎实抓好征收工作。二、明确职责、注重方式,顺利推进征收工作今年6月1日起,《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开始实施,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意味着公民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带有强制性。但大家务必注重方式方法、盯紧目标任务,把参保缴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注重宣传发动。要以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内容上要把政策讲清讲透,耐心做好答疑解惑。特别是针对连年上涨的医保个人筹资标准可能会影响参保积极性,在宣传上一定要重点突出保障待遇的提高,讲清楚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隐患,把参保的好处给群众讲清楚,把参保的账给群众算清楚,尤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群众更关注健康、关注医保,更要利用这个机会大力宣传医保的好处、益处。二是抓好特殊人群参保。全力做好政府资助特殊人群参保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提供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人员名册;区扶贫开发局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人员名册;区残联负责提供1-4级残疾人员名册;区医保局负责及时将特殊人员身份进行系统标识;区3/4财政局负责按时划转特殊人员医疗保险代缴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让真正有困难的人得到帮扶。特别注意的是: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一定要做好特殊人群的认定工作,确保信息数据完整、准确、真实,避免漏报、虚报的情况。三是加强协作配合。今年医保征缴时间从2020年9月1日到12月31日截止,常住人口参保率要达98%,户籍人口居民医保参保率要达92%,时间紧、任务重。相关区级部门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作,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四是优化工作方式。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征缴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征缴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征缴任务要落实到村组。村组干部要将参保缴费情况及时通知到每名群众。区医保局和乡镇医保站负责完成参保登记及缴费信息推送、信息查询等工作。区税务局负责保险费征收,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及时将缴费信息反馈至医保部门,将缴费未成功人员名单反馈至各乡镇。三、紧盯目标、严明纪律,按时完成征收任务一是目标再明确。把握好征缴时间、标准、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应参保人员全部完成参保缴费。二是分工再细化。各部门、乡镇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允许出现因个别部门工作不力而影响征缴工作。三是督导再强化。区政府将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对乡镇征缴工作进行督导,对行动迟缓、参保缴费完不成任务,因工作不力造成困难群众漏保引发信访矛盾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追责。同志们,今年是征收体制调整的第二年,经过一年的运转磨合,征收工作已积累一定经验。但今年集中征缴时间只有4个月,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紧盯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和主要任务,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为实现全民健康贡献力量!会后,请乡镇主要负责人留一下,我们还要安排一点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