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辅警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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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全市公安辅警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全市公安辅警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作为维护基层社会治安稳定的一支重要警务辅助力量,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接处警、治安巡逻防控、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游客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看护留置人员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全市公安辅警管理工作的基本成效X市公安机关现核定辅警员额2272名,实有2133名。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围绕中心,建强队伍,持续推进辅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为公安机关更好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辅警队伍管理规范化稳步推进。2021年1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明确公安机关辅警由自己负责招聘、管理、使用,不再采取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使用。2022年5月,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统一对市、县(区)公安局使用辅警进行清理规范,2022年底,按照使用情况对市、县(区)公安局使用辅警按照编外人员重新进行核定。之后,增减员额均按规范报编办批复后统一管理使用。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均在政工部门设立了实体化运作的辅警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公安局以内部管理制度形式出台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市公安局,X、X、X3县公安局已完成辅警用工模式和身份转换,其余县(区)转换工作根据原合同签订时间有序推进。通过持续推动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辅警基本实现统一核定、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纪律要求四个统一,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抓实政治教育、业务培训、警务实战训练,实现了教育训练常态化,确保了辅警履职能力提升。二是辅警职业保障标准化取得积极进展。在经费保障方面,市、县区公安局辅警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2094人、占%。在薪酬保障方面,市、县区公安局通过绩效考核、根据岗位情况推行工资薪酬分层管理,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在劳动权益和职业保障方面,全市公安机关辅警均参照在职在编民警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假期,通过购买五险和意外伤害险,逐渐扩大辅警享受省、市公安机关优抚基金、救助金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警种部门岗位需要,为辅警分类采购警用制式服装及标志;落实辅警帮扶和救助慰问、表彰奖励;将辅警纳入全局队伍思想状况摸排范围,动态掌握辅警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状况,及时跟进解决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科学制定勤务模式,合理安排休息和学习,组织年度健康体检,加强健康监测和保护,不断提高辅警劳动权益、职业保障水平,确保了队伍稳定。三是辅警作用发挥长效化日益突出。2020年以来,全市3/9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鲜明导向,强力推进一村一辅警和旅游辅警、留置看护、应急处置力量等建设,在基层派出所两队一室,社区警务,街面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城市巡逻处警、双快警务、旅游警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警务机制改革中注意建设好、使用好辅警这支重要辅助力量,2020年以来,在重大安保维稳、暑期旅游安保、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年均投入街面巡防警力万人次,其中辅警万人次,占比超过50%;全市举办重大活动66场次,投入安保警力13495人次,其中辅警9560人次,占比超过70%;通过抓实一村一辅警和社区警务,全市命案每十万人发案率从2019年的下降到2023年的,矛盾纠纷调处件数从2019年2915件上升到2023年6296件,化解率从%上升到%,农村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数由2019年的105起、106人下降到2023年的64起、66人,辅警在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安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服务保障旅游安全等方面生力军作用日益凸显。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财政状况与辅警经费保障之间矛盾突出。X市辅警保障经费根据市、县(区)财力情况保障标准不统一,最高留置看护辅警市级万元/人/年,最低X交警辅警万元人/年,保障标准差距导致各地同类岗位辅警工资待遇差异性较大。受疫情等影响,近年来地方整体财政收入困难。2023年10月,国务院将涉及拖欠教师、村医、辅警、环卫工人等群体工资、补助等问题线索列入X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重点进行自查整改。当时,X县公安局欠发辅警人员2023年7-12月6个月工资,后于2024年1月完成整改全部补发;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五险自2022年1月以来一直未缴纳,至今未完成整改,至2024年5月保险欠费达万元,长期欠费给辅警管理和即将退休的辅警待遇保障埋下风险隐患。(二)辅警力量配置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平安建设的主要指标给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警务工作体量逐年增加,全市民警整体超编、补员困难情况下,辅警作为有益补充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X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X省公安厅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明确要求,保证派出所警力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以上;派出所按照民警与辅警城区1:2、建制镇(乡)1:1的标准配齐辅警;在农村,按照一村一辅警配齐辅警或警务助理,在城区,依托网格合理划分警格,按照一格一辅警配齐辅警或警务助理,2025年底前,实现一村(格)一警全覆盖。按照上述规定,全市有10个城区派出所,民警341人,而辅警仅有393人,缺额289人;古城区农村派出所未配齐一村一辅警,X县永北派出所8个社区辅警配备未达到要求。(三)队伍管理不规范仍是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制度不完善。2016年3月国务院出台规范辅警管理意见,2016年115/9月公安部、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通知》,2020年2月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7月印发《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但《X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直至2024年6月才正式出台,配套的考核、晋升、优抚、奖惩等制度不完善。二是全市辅警管理仍需进一步统一。目前全市辅警均由政工部门统一管理,在聘用方式上市局和X、X、X由公安机关直接聘用管理,古城为劳务派遣、玉龙为政府购买服务,均采用公司派遣管理,每人每年600至1200元的劳务派遣管理费挤占本就有限的辅警保障经费,在监管不力情况下有派遣公司长期不缴纳社保费被骗保风险。X县公安局现有11名辅警已在公安局工作多年,但养老保险未缴纳,退休后养老问题无法解决,全市现有55岁以上辅警14人,也将面临保险缴纳时间是否够能正常退休的问题。X县公安局仅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未通过X人社一体化系统备案,合同未通过人社部门鉴证。三是层级化管理推进困难。《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规定层级化管理中晋升层级与经济待遇挂钩,在目前经费保障困难的情况下推行困难。四是辅警择优入警有文件依据但配套政策性支持不足。《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国家公务员局要会同公安部研究特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条件和其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给予适当照顾政策及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积极研究特别优秀辅警认定标准、条件,探索开展从特别优秀辅警中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对此项工作只有从中央或省级层面公务员主管部门设置条件才能推动。五是优抚奖励机制与民警差距较大。目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对辅警均不适用。从表彰上看,2021年至今全市共表彰优秀辅警593人,表彰力度逐年加大,但均为省、市、县公安机关内部通报表扬,辅警人员立功受奖和表彰奖励经费无专门政策保障。从优抚上看,2018年、2021年,X县公安局两名辅警认定为工亡,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金,一人万元、一人万元,但相比较人民警察抚恤金和补助金相差将近80余万元,差额主要为人民警察的特别抚恤金万元、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50万元、X英烈基金会因公死亡补助金10万元、人民警察抚恤金20余万元。《X省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X市公安局关爱民警(职工、辅警)救助金管理办法》对辅警主要适用因公伤亡的情形,在患重大疾病、子女助学、困难补助等内容上均不适用。(四)辅助职责权限设限多与实际履职矛盾突出。辅警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时,设限太多,实际工作中难以严格遵照执行。辅警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就把许多本可以由辅警承担的诸如协助看管嫌疑人、接处警、行政案件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案件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大量辅助性工作排除在外,在基层7/9使用辅警时掣肘太多。(五)辅警工作付出与职业保障水平之间的矛盾突出。辅警名义上是辅助人员,但在现实工作中工作时间和任务上与民警任务量相当,但工资待遇仅达到民警的1/4,且有一定的危险性,工作辛苦程度与其收入水平不成正比。特别是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第三方介入管理后,虽然某种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部门风险,但警务辅助人员由派遣公司管理发工资,与公安局联系不紧密,导致无法产生职业归属感。另外,辅警优待制度不健全,晋升通道闭塞,部分辅警人员感到没有职业前景,没有奋斗目标,特别是一些年纪较轻、素质较高的辅警人员,受发展空间的限制,仅把辅警作为一种过渡性、临时性工作,一旦积累了工作经验、丰富了社会关系,找到更有前途的工作便辞职跳槽、另谋高就。2021年至2024年5月,全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2104人,离职1814人,其中2021年离职297人、2022年离职495人、2023年离职582人、2024年1至5月离职270人,离职人数逐年呈上升趋势。而辅警不稳定、离职率高、归属感低等诸多问题,根本原因还在于辅警经费保障不高,薪酬待遇低。三、下步工作建议(一)适当提高辅警保障标准,建立合理增资机制。我局使用辅警2016年人均保障标准为5万元/人/年,使用8年保障标准仍然未变,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差异越来越来大。建议考虑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逐年适当提升辅警保障标准。同时,推动辅警层级化管理办法实施,确定不同层级辅警相应工资待遇标准,在层级之间体现适当差距,并将全市辅警层级化管理经费单独纳入年度经费预算。推动辅警工资绩效管理,每个辅警使用部门制定符合各自工作实际合理有效的绩效管理办法,做到奖优罚劣,积极提升辅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合理确定辅警员额,建立员额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政法专业编制1686名,实有民警数2193人,全市民警超编507人,随着减编控编政策的严格执行,消化超编数和民警招录困难等问题长期存在,辅警作为公安队伍重要的补充力量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现市、县(区)党委编办按照编外人员核定辅警员额数,按照辅警管理条例,单独核定辅警员额数,根据各地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需要,每年依据民警退休数和招警数进行微调。同时,针对一村(格)一辅警无法全部覆盖的问题,建议由乡镇党委、政府充分整合基层综合社会治理资源,足额设置警务助理,纳入综治经费预算,将一村(格)一警落到实处。(三)推动辅警层级化管理,呼吁建立面向辅警的招警渠道。根据公安部、中央编办、人社部印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在辅警管理条例和省级公安机关实施细则出台后,尽快推动全市辅警层级化管理办法实施。针对从特别优秀辅警中招录人民警察工作需中央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推动的问题,特别是辅警群体人数众多前提下,呼吁在面9/9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考试中,设置诸如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一样的辅警岗位,按年度招警数量一定比例预留岗位,面向符合条件辅警招录,不断提升辅警职业的吸引力,优化辅警队伍结构,确保把辅警队伍中优秀人员、专门人才吸引到民警队伍中来。(四)规范辅警管理,探索辅警权责问题,运用地方立法做好支撑。在辅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针对X市本地实际,尽快解决配套考核、晋升、优抚、奖惩等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全市公安机关内部逐步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市、县(区)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在日常管理、考核机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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