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三季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季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精神,我市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第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围绕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和安排,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做了详实安排部署。18个市直部门及相关县区按照《全面推进新乡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关于26个试点领域涉及单位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公开事项流程,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时性。二、工作开展情况(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202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要求,我们在认真研究文件后,我市积极与省办沟通,与部分兄弟地市交流,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县(市、区)指导协调,我市于2020年9月29日下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同时,紧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细化目标考核任务,将全市市直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专项分值占比3%,县区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专项分值占比不少于1%,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发挥以考核促工作的成效。(二)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发改、资源规划、住建、环保、财政等18个相关部门立足新乡实际,逐一梳理并细化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边做边改,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公开目录。各县区在工作推进中不断加强沟通交流,对照自身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弥补工作不足,改进工作方向,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积极与市直部门对接,参照市直部门事项目录,抓紧梳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并主动与市级部门进行对接沟通目录编制情况,确保少走弯路。(三)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部署,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26个试点领域县乡两级标准目录编制汇总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按照《新乡市人3/4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乡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0〕23号)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全面梳理规范基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并动态调整更新,制定并公布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截至目前,我市14个县(市、区)基本都已完成县(区)级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04个(乡)镇、42个街道办事处县区乡(街道)级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也已完成。三、存在问题一是领导重视程度有待加强。部分县区和政府部门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分管领导没有听取汇报、没有安排部署,办公室没有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导致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拖了全市整体工作的后腿。二是从业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无足够的精力用于此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部分县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视程度不够,不能依据本级权责清单及时梳理和认领,导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度缓慢。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工作建议一是针对存在问题,我们要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推进力度。二是近日我市将严格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乡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0〕23号)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市级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题专栏。三是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