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省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报告省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报告20XX年,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主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质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基本情况20XX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00人,受理审查起诉349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3人,不批准逮捕1173人,提起公诉1580人,不起诉654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和%。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20人,提起公诉2680人,同比分别上升%、%。加强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监督立案32件,同比上升28%;对依法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监督撤案18件,同比上升50%;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57件次,同比上升%。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159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76人;针对看守所监管未成年人活动发出检察建议30件,纠正违法166人;强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33人,纠正收监执行不当5人,纠正混合社区矫正40人。加强涉未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监护缺失发出检察建议6件,支持起诉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12件;发出督促监护令99份;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137件,其他类支持起诉案件95件。加强涉未公益诉讼监督,对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发出公告1件、提起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286件、提出检察建议294件、磋商结案1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5件,发出公告5件、提起诉讼4件。从总体办案情况看,涉未刑事检察法律监督数据稳中有升,民事行政检察、涉未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数据上升较快。一方面说明未成年人检察传统刑事检察业务发展平稳,法律监督效果较好,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不断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量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手段不断丰富、监督成效更加突显。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与有效惩戒相结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将附条件不起诉率作为衡量未检工作的重要指标。20XX年,全省检察机关对1056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率为%,同比增加个百分点。成都市武侯区院办理的李某某盗窃一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地运用行为矫治、心理辅导、3/9法治教育等帮教措施推动教育矫治,李某某通过20XX年高考被某大学本科一批录取;为204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落实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4125人次;开展社会调查4701次。坚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结合。在全省范围内连续两年部署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营造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省检察院冯键检察长带头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对采用严重暴力手段性侵幼女的一起恶性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并获法院支持,以强奸罪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进一步彰显了检察机关严惩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对潜在犯罪形成强烈震慑。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120个,累计使用1000余人次,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在办案中始终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积极落实优先保护,发放司法救助金166万余元。坚持制度建设与溯源治理、诉源治理结合。持续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推动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和移送、行业入职查询等制度机制建设。20XX年,全省共获取强制报告线索329件,根据报告线索立案178人,起诉144人,判决127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处分17人。联合省公安厅、教育厅对万名教职工等从业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及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予以处理,堵塞漏洞死角,把好源头防范关。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办案,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20XX年,全省检察机关制发涉未成年人保护类检察建议513件,有效推动网吧、KTV、宾馆等重点行业整治。坚持法治教育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省检察院建成全国首个由省检察院推动从省级层面建设并向全社会开放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共计3400余人次参观了基地,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共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96个。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多举措、全方位深化法治教育宣传。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共1286名院领导、140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共覆盖学校4390所,20XX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00余次,辐射对象190余万人次。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态势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67人,同比上升%;2020年1128人,同比上升%;20XX年1298人,同比上升%。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占比较大,且呈连年上升趋势。2019年以来,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与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入罪门槛降低、法治意识增强及强制报告的落地落实,大量隐藏犯罪被发现有关。这类案件暴露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管工作缺位,如宾馆、KTV、酒吧、网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引发犯罪。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增幅较大5/92019年至20XX年,受理审查起诉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297人、269人、374人,同比分别上升%、下降%、上升%。20XX年,受理审查起诉数较2019年同比上升%,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幅度较大。部分地区控辍保学落实不到位,适龄儿童未能接受义务教育,该群体易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盲区从而导致犯罪。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普通学校和家长往往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束,《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提出由专门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但我省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存在教育矫治措施单一、学生离校后缺乏监管、软硬件建设较差等问题,与新形势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任务不相适应。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形势严峻2020年,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217人,占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比上升%;20XX年301人,占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比上升%。我省该数据连续两年上升,反映我省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形势严峻。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监护不到位或者监护缺失问题突出,对留守儿童的性教育、法治教育缺乏,导致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易遭受侵害,且案发后监护人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形成隐案。利用网络媒介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案件增多近三年来,起诉涉及利用网络媒介侵害未成年人共520人,其中,2019年108人,同比上升116%;2020年206人,同比上升%;20XX年206人,与同期持平。在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犯罪中,主要涉及性侵和侵财类犯罪。案件反映出青少年使用手机、电脑等情况较为普遍;部分网络平台缺乏有效监管,各种不良信息泛滥。青少年在网络社交软件、网络社区和短视频上易遭受色情信息骚扰、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等情况。教职员工性侵案件仍有发生20XX年,共起诉校园内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学生犯罪46件47人,此类犯罪践踏社会底线,严重危害校园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反映出一号检察建议、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还需进一步抓紧抓实,学校法治教育、性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对教职员工队伍管理、老师的师风师德教育和教学行为监管还亟待进一步强化。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开展监护监督为基础促进家庭保护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准确把握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加强与妇联、关工委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努力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全覆盖。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或者制发督促监护令,加强跟踪指导,树立监督权威,避免一发了之。依法惩处因家庭教育不当引发的暴力伤害、虐待等监护侵害行为。联合妇联、关工委、其他司法机关通过研发家庭教育课件、设立家庭教育指7/9导站等多种方式,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以完善防范机制为依托促进学校保护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督导落实,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督促教育等部门重点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逐一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做成刚性。严格按照《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尤其是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较多、法治意识较弱且管理漏洞较多的偏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扫除法治宣传盲区。督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将查询人员范围逐步扩大至所有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每案倒查,切实增强制度刚性。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抓手促进社会保护抓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和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小专项监督,积极推动解决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招用未成年人问题,促进解决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问题,减少住宿经营场所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完善机制等措施,加强涉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以惩罚网络犯罪为重点促进网络保护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犯罪明显增多,严重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此要认真落实《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同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办案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开展相关网络公益诉讼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涉未网络空间领域进行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提升网络保护专项治理水平,促进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以我管促多管为目标促进政府保护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加强与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形成协同保护合力。以检察+民政双引擎为抓手,将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法定统筹协调职责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深度结合,促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深化与教育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的落实与完善,预防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沟通合作,通过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交流、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依托未保中心、童伴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将未保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打通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以检察监督为手段促进司法保护以两法实施为契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少年司法存在的前端脱节、后续乏力等问题,助力构建起公、9/9检、法、司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审判监督,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同堂培训等方式凝聚共识,统一执法标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督促公安机关落实涉未成年人事务专人专办,深化刑事诉讼协调对接,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制度发挥矫治、帮教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