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V镇村居财务审计和村居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自查报告V镇村(居)财务审计和村(居)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自查报告我镇村居财务审计组受镇党委、政府的委派,于2016年11月1日起,对本镇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财务进行了审计。经过为期90天的努力工作,对本届村居财务审计圆满结束,现将审计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镇合并前45个行政村、3个社区、1个居委会,现辖12个行政村,7个社区,农业户数11117户,农业人口45311人,村支两委干部203人,耕地面积46447亩。二、工作程序:1、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51号和《关于扎实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居)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江永纪委【2017】3号)及江永民发【2016】52号文件要求,我镇审计组于2016年10月28日正式组建。2、接到通知后,财会人员整理了相关会计凭证帐本及其财务资料,由审计组展开财务审计。3、工作人员进驻之日召开了全镇会议,宣传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财务审计,张贴了审计公告。4、工作人员在账面审计的同时,下组入户了解情况,走访了部分离任村干部和人大代表,针对遗留问题进行专项调查。5、审计中发现的经济违纪和经济遗留问题,经逐项复查核实后,由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审计工作人员会议,逐笔作出处理并形成书面结论,做到全部退赔兑现。6、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结果在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上通报,并张榜上墙向全镇人民公布。三、村财务资产负债变化及期内收支平衡情况:1、本次审计共49个单位(45个行政村,3个社区,一个居委会)2、村级财务期内收支平衡情况:(期内指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1上届余额:元2本届收入:元3本届支出:元4本届总结余:元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落实和处理情况:1、财务制度不完善。有的村没有制订财务管理制度,有的村财务管理制度与现行实际情况不适应、不配套,出现脱节,有的村虽有财务管理制度,但缺乏资金收入、使用及效益措施,导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健全、规范,接受群众监督3/5乏力。2、会计手续不齐全。有的村财务原始凭证不规范,无证明人,无事由,白条发票现象严重。3、财务收支无预算。有相当部分村年初资金收支无计划,往往是有钱乱花,无钱借花,拆东墙补西墙,寅吃卯粮。五、对村级财务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的建议:1、加强领导,强化法制意识。领导重视是抓好村级财务工作的关键,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特别是镇村主要领导应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支持财务工作,为农村会计人员撑腰壮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时,要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增强法制观念。2、明确归属,强化监管职能。《会计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镇财政既有分配职能又有监督职能,由其监督管理村级财务工作是顺理成章的。其理由是:一是镇财政所作为镇财政的综合部门,大部分工作都要与村组打交道。因此,对其财务进行监督管理是切实可行的。二是村财务是农业财务的组成部分,纳入乡财政管理,有利于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三是镇财政所在经济管理、财务处理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知识和经验,监督管理村财务工作是完全可行的。3、完善制度,强化约束机制。一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应着重抓好从村级收入计划到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一体化的管理制度建设。包括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管理制度,定期向财政部门报表制度,收入、支出帐目公开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度等。二是严格管理制度。要坚持钱帐分管,会计管帐,出纳管钱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手续是否齐全(事由、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做到帐款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日清月结。三是要坚持支出一支笔与村委会集体审批相结合的方法,彻底杜绝人人用钱、个个批钱的混乱现象。四是完善农村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审批制度。财政所应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分析测算村级当年预算收支情况,形成收支计划报同级党委、政府、人大审批下达,村级必须遵照执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农村财务监督,重点检查是否有擅立收费项目,财政部门审批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私设小钱柜;是否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同时,要实行干部离任必审,财务人员交换必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必审,有重大问题的人或事必审的四审制度。每审必须一查到底,弄个水落石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根据情节严重,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应追究法律责任。4、规范管理,实行专户储存。村里收取的各种代收款必须统一使用农村经济管理局下发的收据。支出应依据规定的使用范围编报用款计划,经财政所审批后拨款,由农村合作银5/5行监督支付,以防止使用的随意性。同时,对村会计档案和会计人员变更要进行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