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区督查局关于省委巡视自查报告区督查局关于省委巡视自查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抓落实的重要性,提出了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等重要观点,要求各级党委更好地发挥基本职能作用,投入更大力量、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督查工作与党委决策紧密相连,是各级党委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督查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根据区委关于省委巡视自查工作的通知,区督查局认真剖析、深刻查摆当前我区督查工作发展中的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督查工作重点向决策督查转移后,我们在开展督查过程中,习惯于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上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分解方面,以电话督查、书面督查收集进展情况完成情况,常常用通报、专报代替整个督查工作。针对具体工作,细致研究分析不够,跟踪督导问效不足,没有真正围绕决策的贯彻落实,树立起高层次、全方位的完整、科学、合理的大督查工作思路,这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对督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相适应。近年来,我区采取了多种手段加强督查工作,成立督查局,抽调专人组建督查组,积极推行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可以说督查工作已经摆在较以往更高的高度,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离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重结果轻过程,片面追求任务完成,忽略了过程的跟踪和指导,致使督查成效不佳;遇到问题时重要求轻分析,虽然明确了各种要求,却缺乏分析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向领导提供的建议缺乏深度,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督查人员事倍功半。二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方面。无论是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还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多沿用发文、打电话、报结果等传统的工作方式进行,在与基层同志一道,面对面的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上做的不够到位,督查功能和参谋助手的作用发挥的不够明显。另外,没有深刻认识到各单位各部门领导是决策的直接执行者,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区督查局所开展的督查仅是大督查格局下的一个组成部分,督查队伍的建设才是直接影响区委、区政府决策落地的关键。现今,区直单位及各乡镇办基层督查部门队伍建设不尽人意,在开展党建统领基层治理、问题楼盘化解、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营商环境、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督查时,有的没有设立专门的督查机构,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开展督查,有的虽然成立了督查机构,但人员兼职承担其他工作任务。随着督查工作职能的不断拓宽,区督查队伍力量急待充实。三是督查的方式方法方面。当前督查工作具有高位督促、综合协调、服务助推和复合监督等特点,主要方法有实地督查、书面督查、突访暗访和调研督查等。根据我区近几年来的督查工作上看,督查方式方法虽说不断改进,但督查工作不够灵活、3/3不够深入的问题依然存在。督查工作往往习惯于听汇报、看材料等传统的套路和方法,手段单一,渠道狭窄,信息来源局限性大,往往局限于督查对象提供的文件资料、所作的汇报等,还没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技术手段,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还未得到有效发挥。结果运用上,督查与考核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有利于调动被督查对象的积极性,增强督查的实效,但平时督查工作大多考虑的是如何尽快完成任务,督考合一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督查局将深入开展作风能力自查自纠,大力整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继续钻研督查知识,练就督查本领,发扬担当精神,锤炼政治品格。建立健全机关及全区各单位能力作风监督检查、约谈诫勉机制,形成长效机制。聚焦民生实事,关注市场发展,关心群众冷暖,关爱百姓生活,为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督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