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的电气安全和有效的防止触电伤亡事故而制定。第二条在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通常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第三条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有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相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第四条在跨越接触网的通信线、电力线、金属绳索及机车车辆的车顶等靠近接触网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第五条新建的电气化铁路在接触网接电的十五天前,铁路局要把接电日期用书面通知铁路内外各有关单位。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转告所属有关人员。从此开始视为接触网带电,所需要的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第六条电气化铁路区段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有关职工认真学习本安全规则,并按规定对有关职工每年进行考试。本规则也适用于临时到电气化铁路上工作的有关人员(包括通过电气化铁路的乘务员、押运人员等)。对初到电气化铁路区段工作的有关工种,必须经过有关安全规定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第七条供电段的专业人员对于接触网的作业,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但对本规则内所规定的接触网工的工作,应严格遵照执行。第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作适当处理。第二章电气化铁路附近有关安全规定第九条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件(包括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二米以上的距离。第十条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二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要遵照下列规定办理。1.施工领导人要向电力调度员提出停电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指出施工地点、施工所需时间、施工开始时间及作业特点。对于有计划的作业,申请书应于施工前两天提出。2.只有在接到电力调度员许可停电施工的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指定的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之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时接触网工必须在场监护,在有关电气安全方面,施工领导人必须听从接触网工的指导。3.施工结束,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在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电力调度员施工已完了。在拆除临时接地线之后严禁再进行施工。第十一条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二米到四米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他设施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第十二条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均不准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派人处理。在接触网检修人员到达以前,将该处加以防护,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导线等侵入建筑接近限界危及行车安全时,则必须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防护处理。第十三章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五米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上均须装设接地线。天桥及跨线桥靠近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栅网。悬挂有接触网与接触网相连的支柱及金属结构上,接地线已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支柱及金属结构的接地线,应由接触网工装设;当更换钢轨或进行养路工作需移设接地线时,应由接触网工或工务部门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进行。1、电气化铁道附近消防安全有何规定?答: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或接触网工区值班人员,并遵守下列规定:1)、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四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若使用沙土灭火时,距接触网在二米以上者,可不停电。2)、距接触网超过四米的燃着物体,可以不停电用水浇,但必须特别注意使水流不向接触网的方向喷射,并保持水流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二米以上。2、在通往牵引变电所的铁路专用线上换轨拆开回流线时,有何规定?答、在通往牵引变电所的铁路专用线上换轨拆开回流线时,必须有牵引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在场;在设置可靠的分路连接线之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由牵引变电所的工作人员进行。3、防止电化区段职工触电伤亡事故措施是什么?一、各岗位职工通用安全措施;1凡在电气化铁道区段(以下简称电化区段)作业的铁路职工都必须严格执行本措施。2.电气化区段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所属职工学习有关电化安全规程和本措施,并按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毕业,以后每年定期进行一次考试。3.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4.在电化区段,除业余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职工和所携带物品(如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5.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停电后要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作业结束,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并办理手续。6.在电化区段任何人员不准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7.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应悬挂或涂有“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牌,施工人员禁止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旁休息。8.在电化区段,通过铁路平交道口的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下同)不得超过4.2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扳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货物上严禁坐人。9.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连接部件相接触(接触网特殊带电作业除外)。10.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件,一但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品时,不准接触,当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要远离十米以外,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处理。11.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严禁与之接触。12.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距离接触网超过4米的燃着物体,可不停电用水浇,但必须使水流不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若用沙土灭火时,距接触网在2米以上,可不停电。13.雷雨、风雪天气,在电化区段行走,以远离线路为宜。14.对非电化区段的有关人员临时进入电化区段工作时,应由分配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认真传达电化区段安全注意事项,并履行签字手续。15.各站、段在使用隔离开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本守则要揭示在隔离开关操作地点)。(1)操作隔离开关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不得简化手续。(2)操作隔离开关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3)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戴防护用品,使用规定的工具。(4)操作人员必须确认隔离开关状态是否正常,接地良好方可进行操作。(5)操作人员身体各部分不得与支柱及其构件接触。(6)雷电时及负荷情况下,禁止操作隔离开关。(7)操作要准确迅速,一次开闭到底,中途不得停留和发生冲击。16.各有关站、段使用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要存放于阴凉干燥、不落灰尘的容器里,每次使用前后要用干抹布擦净,并进行简略漏气试验。17.各站、段使用的有关绝缘设备(绝缘靴、绝缘手套等)要每六个月送供电段检查试验一次。二、接触网作业安全措施1.对从事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要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对新参加、变更职务或工作单位及中断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担任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凡考试不合格、不准作业。2.在进行接触网作业前,全体成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及安全用具经过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作业。3.在接触网上进行作业时,除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外,还必须有值班电力调度员批准的作业命令。4.作业组在停电作业前要严格执行作业命令程序,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必须先验电接地后,方准作业。使用抛线验电时,抛出后人体不得接触抛线,装设接地线人员要扎好安全带,戴好绝缘手套。5.在验明确已停电后,要立即在作业地点两端和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包括作业区后附近其它带电设备停电时)6.接触网实行上、下行分段停电作业,要使作业组成员始终处于接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保护接地线与接触网相连,要有足够的接触面积和良好的导电性。7.实行上、下行分段停电作业时,在一线停电一线有电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改用35千伏级的音响验电器。8.在接触网上作业,应设专人监护。9.在停电线路上作业时,作业组成员(包括所持工具、材料、器材)与带电体的距离要保持在允许范围,不得侵入未停电的邻线的限界,接地线人员负责本线和邻线来车的防护。10、接触网检修时供电段在车站行车室的坐台人员,随时监视列车运行状态,注意车站值班员闭塞情况,及时通知作业组。11、实行上、下行分停作业时,为避免检修作业人员误入工作区,各业务系统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并必须分别办理上行和下行停电工作票。当一线工作完毕必须清点人数、地线数,无误后方可消令,然后再办理另一线路停电作业命令。12.各业务系统在施工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一线已经封闭,在不执行双线避车和中间停止作业下道避车时,要根据本系统施工特点,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不允许电力机车、蒸汽机车通过渡线或间隙,并采取封闭措施。13.穿越有电线路搬运车梯时,必须放倒移动。14.在双线桥隧、高堤、深堑等处所施工时,要注意人员、机具避车,做到提前通知,统一行动。15.在进行接触网及接触网有关的事故抢修时,作业前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停电手续,经过验电接地后,方准接触故障设备或进行抢修。16.凡接触网及电力作业人员进行隔离开关倒闸时,各有关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倒闸手续,并认真填写“倒闸操作命令记录”“隔离开关倒闸命令票”、“隔离开关倒闸完成报告单”等有关规定,不得简化程序。17.隔离开关定位时,应处于合闸状态,无论在开、合位均应加锁,钥匙由安全监护人严加保管,放在固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