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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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渭南市临渭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渭南市临渭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发布时间:201x-06-26来源:渭南市法制办尊敬的苗巡视员,各位领导:首先,欢迎省国土资源厅苗巡视员一行来我区检查指导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现就我区基本情况和近年来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作以简要汇报。临渭区是渭南中心城市所在地,辖16个镇6个街道,487个行政村,国土面积1221平方公里,总人口97万人。秦岭北麓地区涵盖我区桥南、阳郭2个镇,区域内有沋河水源涵养林保护区、石鼓山自然保护区、天留山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是我区水源涵养地和绿色安全屏障。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是全区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利在当代、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具体措施,开展了多种专项行动,切实做好秦岭临渭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在《条例》的贯彻执行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营造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条例》颁布后,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政府法制办利用世界环境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国际湿地日等各种纪念活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区环保局广泛开展了考察调研、认养珍稀物种、建设科普教育基地等活动,宣传秦岭,关注秦岭,保护秦岭,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营造了广大群众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塬区各镇及各相关部门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了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良好效果。二、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条例》实施后,我区迅速成立了以区长为主任,分管区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临渭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沋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要求,制定了《渭南市临渭区沋河水库上游人畜粪便治理规划》、《渭南市临渭区沋河饮用水源地表水保护区暂行规定》、《沋河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法规,实行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包联制度,明确了包联领导、包联部门和包联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负责人,落实了任务,夯实了职责,确保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3/7工作顺利开展。(一)加大财政投入。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确定了以农、林、牧为主的流域发展思路,积极鼓励和号召在流域内推广环保农业和沼气工程,在沋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建成沼气池700余口,有效保护了秦岭北麓的生态环境。(二)狠抓森林保护。近年来,我区以天保、三北、退耕等林业工程为载体,累计完成秦岭北麓封山育林工程建设任务万亩,落实专兼职护林人员57名,新建修缮护林房屋1000平方米、宣传标志碑(牌)及警示墙178个,拉设机械围栏3580米,完成林中空地栽植万亩,实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万亩,使山区林地总量增加了万余亩,森林蓄积增加万立方米,林分质量和防护效能大幅增加。按照省、市要求,区政府同各街镇签订了《森林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书》,把各街镇,特别是秦岭北麓涉及各街镇的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指标纳入区对街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建立了森林管护与发展长效机制。目前,我区天保二期工程(201x-20xx年)已经启动实施,《临渭区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201x-20xx年)》已着手制定,未来十年,全区将实施森林保护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完成森林抚育万亩。(三)重视水土保持。我区积极落实水土保持任务要求,对秦岭北麓水保项目登记造册,同时加大治理力度,先后投资1600余万元,治理沋河上游水土流失65平方公里,植树种草30平方公里,新修基本农田18平方公里。积极争取国家资金1300余万元,在沋河上游稠水河流域实施淤地坝坝系工程,拟建设淤地坝22座,坝控面积平方公里,目前已建成17座,稠水河水质明显改善,水库来沙量骤减,治理成效显著。不断深化河道管理工作,针对我区境内跨河项目增多,乱采砂石现象严重的实际,制定河道巡查制度,扎实做好河道三乱治理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同时,编制了《临渭区201x-201x年河道采砂规划》,将沋河上游全部划为禁采区,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秦岭土石山区的植被,保护了河道周围的生态环境。201x、201x两年间整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沋河水源地保护等项目资金1167万元,实施以梯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项目,治理平方公里。201x年将继续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投资186万元对秦岭北麓平方公里进行生态治理。(四)防治地质灾害。根据我区秦岭北麓黄土台塬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质条件复杂等因素,制订了《201x-201x年临渭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渭南市临渭区201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实施群众搬迁,保障了群众生命安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我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恶化趋势。(五)培育开发旅游。结合我区实际和新形势的要求,聘请5/7有关专家学者,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区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各景区的具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原则,科学推进了旅游资源开发,严禁盲目开发而导致旅游资源破坏现象的发生。依托航天博物馆适度发展天留山、秀龙山生态旅游项目,实现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双赢。三、严格审批,规范执法,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按照《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区严把秦岭北麓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及三同时制度,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关停少数污染企业。对群众反映的沋河上游河道采石的5个没有任何相关部门手续的砸石场进行了查处,截止目前拒批开发类项目12个,有效防止生态环境不利影响。为切实搞好秦岭北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区加大对《森林法》、《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积极开展各项林政执法活动。一是按照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亮剑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功,查处非法侵占林地案件1起,整改完善征占用林地手续2起。二是按照《关于下达十X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继续停止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严格木材采伐许可证办理制度,全区201x年度共查处滥伐林木案件5起,收回林木21立方米,行政处罚5人次。三是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共清理非法木材加工摊点2处,收回木材23立方米,取缔了公益林区及周边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摊点,净化了林区秩序。四是对于非法贩运野生动物及非法采集、挖掘珍惜野生植物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查处,201x年共查处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一起,没收猪獾13只,共受理野生动物举报信息15起,外出救治放生野生动物13只。五是搞好木材运输管理工作,全年对符合条件的木材运输户出具运输证明32张,申办木材运输方量340余立方米,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3起,没收木材9立方米,行政处罚5人次。六是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我区林业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了《临渭区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表》。七是加大管护稽查力度,严厉查处管护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增强资源保护意识和管护责任心,确保了秦岭北麓区域的植被安全。近年来,我区在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秦岭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区秦岭北麓地区除部分属中高土石山区外,大部分为黄土台塬区和丘陵沟壑区。由于沟谷相对高差较大,自然坡度较陡,加之受不良地质条件的影响,致使滑坡、坍塌等重力侵蚀现象严重,沟谷多不对称,区内多为坡耕地,林木稀少,植被差,水土流失严重,治理难度大。二是该区域属沋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人口较多,人为活动频繁,对水源地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影响较大。三是由于地方财力所限,建设和保护工作还存在较大资金缺口。7/7为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我们希望省市有关部门:一是加大对秦岭北麓地区特别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的移民搬迁力度。二是继续加大小流域治理投资力度,做好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三是抓紧制定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总体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使生态建设和适度开发有章可循。四是切实加强对即将开工建设的西南铁路复线和玉山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监理工作,避免或减少对秦岭生态环境的影响。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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