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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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A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加强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对于降低群众解决纠纷成本、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A总书记坚持将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要求,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定位、职能和使命,突出抓好对接、分流、指导、督促、确认五个关键环节,构建了1+4+24涉诉矛盾系统共治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能力,将起诉到法院的矛盾纠纷零成本的返流到源头化解,切实提升诉源治理的靶向性、实效性。去年以来,共返源案件12403件,成功化解6231件,诉前调解分流率达70%。矛盾纠纷返源化解,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用,又缓解法院案件增长的压力,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目标。辖区万人民商事案件起诉率保持全省低位、全市最低,被市中院表彰为诉源治理减立量工程先进集体,相关工作经验多次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等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报道。(一)主动对接开源,汇聚源头共治合力主动与辖区矛调中心、镇区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及专业调解组织进行对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一是打通对接分流渠道。围绕诉前调解分得出、有人接、调得了目标,成立非诉矛盾纠纷调处对接中心,主动与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县矛调中心)、镇区街道、村居网格和专业化调解组织对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非诉多元化解体系。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推动下,连续两年召开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处机构会议,积极推进辖区多元解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支持,打造1+4人大代表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派驻人大代表入驻法院非诉讼服务中心和派出法庭,组织代表参与信访接待、协助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等工作,融合推进代表履职和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凝聚诉源治理工作合力。二是打造诉前调解阵地。根据法院紧邻辖区矛调中心的区位优势,积极推进法院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老法官、金融纠纷、商会商事三个调解中心。主动争取县编办和矛调中心支持,组织人民调解员增聘工作,调解员由4名增至16名,实现驻院庭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形成以驻院庭人民调解员调解为主,镇区街道、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构3/11委派调解为辅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为例,自20xx年5月6日成立至今年8月30日,共分流调解案件1003件,全市最多。近期,我院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被中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强化考核推动作用。每月定期向县委政法委推送辖区各镇区(街道)万人民商事案件起诉率情况,推动纳入基层综治考核,倒逼基层政府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绩效考核等方式强化对调解员的日常管理,有效提升调解工作实效。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对接诉前多元化解工作,加强诉前分流调解案件管理,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案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案件快速流转。20xx年以来,全院诉前调解平均用时天,金融纠纷中心、商会商事中心诉前调解平均用时仅15天,大量纠纷在诉前得以高效化解。(二)力推案件回源,激发源头联动活力一是案件下沉靠前化解。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畅通村居-镇区-人民法庭三级解纷路径。聚焦基层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村居社区设立村居法官工作室,在无法庭的镇区设立集立案、调解、开庭、查询于一体的支云e站诉讼服务站,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即可享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坚持案件、人员、服务三下沉,适当下放部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到基层管辖,不断优化调整人民法庭受案范围。今年1-8月,辖区三家人民法庭新收案件同比增加近50%,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参加诉讼活动。二是委派调解专业化解。强化与辖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对接联系,实质化推进委派调解工作。联合辖区农业农村局,建立涉农村土地纠纷诉裁调对接机制,推动涉农村土地纠纷多元化解;与辖区企业信用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对接联系机制,定期组织法官进行培训指导,协助化解纠纷291件;设立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推动城管局常态化派驻人员驻点调解,切实压降物业纠纷成讼。20xx年以来,共向辖区镇区街道、专业调解组织委派调解纠纷3696件,调解成功963件。三是科技赋能线上化解。率先在全省法院开发上线法官进网格系统,实现法院内网与全要素网格通APP互联互通,畅通法官与网格员线上线下即时互动的双向双渠道,实现网格+调解网格+送达网格+执行等功能线上流转、实时跟踪、数据查询,系统启用以来已通过线上流转任务330余条,有效地缓解人民法院解纷压力,提高执行查控效率和送达成功率。(三)注重固本强源,提升源头解纷能力一是育强基层法治力量。坚持实用、实战、实效导向,实施基层法治提升百千工程,按照三年内培训不少于100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和1000名法律明白人目标,建立法律明白人分阶培养机制。初阶培训阶段采取驻庭跟班学习的形式进行,培训期间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参与调解不少于一场、调解成功不少于一件,旨在提高调解技能;进阶培训阶段,采取分主题订单式培训,由我院乡村振兴青年法治服务队进行5/11专项培训,提高专业化解纷能力;高阶培训阶段,通过委托调解和驻庭调解的方式,有效缓解驻院、庭人民调解员人数不足、诉前调解压力较大的困难。二是建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推进一庭一品建设。辖区栟茶法庭持续强化法律早市船头法庭建设,为出海渔民提供送上船的诉讼服务,相关工作做法被《中国法庭》栏目直播报道;洋口港法庭,瞄准辖区港口大开发大建设的法治需求,与辖区重点企业签订《法律风险体检顾问暨法治护蓝联合党建共建协议》,常态化组织司法服务三进活动,深入企业一线排查矛盾纠纷,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岔河法庭创新庭所共建模式,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深入企业、村居开展法治体检,两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20余起,实现矛盾纠纷精准预防。(四)着眼治理根源,增强源头预防效力一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对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督促问题整改,消除隐患、规范行为,填补社会管理漏洞。20xx年以来,共计发送司法建议67篇,5篇司法建议获评省市优秀司法建议。发送放宽金融纠纷案件调解程序和权限的司法建议,推动该行专门下发《逾期客户协商还款及法院调解模板》,授权该行各分行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处置逾期纠纷,提高纠纷处置效率。二是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组织编撰法护三农法润民生等《十类百篇案例》,开展十个社会效果好的案件等五项精品成果评选活动,通过开设幸福家庭讲堂,以赡养家事纠纷典型案例为教材,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强化类型化纠纷治理力度,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活动,选取群众身边多发易发的案件,将庭审、调解搬入社区、村居、船头,切实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物业纠纷、土地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类型案件增长态势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全力护航乡村振兴。制定出台《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启动加强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十大实事项目,建立涉三农案件立、审、执、调绿色通道,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以省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揭牌为契机,成立法院乡村振兴青年法治服务队,根据辖区镇区需求,打造土地流转、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9门订单式课程。20xx年11月以来,累计开展各类培训30余场次,参训镇村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达1500余人次,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当前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诉源治理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也是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20xx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三个维度对诉源治理作出一系列部署。县人民法院围绕这一工作要求,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形成了具有特色的7/11诉源治理工作模式。与此同时,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工作成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一是经济社会形势深刻变化,部分领域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司法案件是经济社会的晴雨表、社情民意的风向标。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巨大。反映到社会治理层面,一些领域的矛盾纠纷短期内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今年1-8月,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19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以建设工程为例,20xx年我院新收124件,20xx年、20xx年分别为163件、146件,20xx年1-8月新收已达183件,增长较为明显。建设工程类案件一般标的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审理时间偏长,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且伴随大量衍生案件,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二是诉源治理力量分散,工作协同性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是在一些类型化纠纷治理上,需要社会各界力量协同推进、系统治理。以物业纠纷为例,今年1-8月县人民法院新收物业纠纷诉讼案件44件,但同期受理的诉前调案件多达846件,比去年同期增212%。物业纠纷发生在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业委会、基层社区、街道、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发挥作用,但此类纠纷在矛盾初期鲜有主管部门和社区介入,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矛盾较为突出,矛盾迟迟得不到化解。三是考核机制不健全,诉源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有的考核制度难以准确量化工作成果,工作好坏全凭责任感而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一些主管部门虽按要求设立了调解组织,但人员、场所配备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未能实质性开展工作,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能力较弱。四是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难调动。缺少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部分兼职调解员没有专项经费补助,特约调解员履职待遇不高,工作动力和积极性难以有效保障。以县法院驻院庭人民调解员为例,每月生活补助仅1800元,案件补助标准也偏低,除本院退休的老法官外,无法吸引更多更加优秀的社会力量参与诉前化解工作。类似的情况在辖区其他部门和调解组织也普遍存在。五是宣传引导力度不够,矛盾纠纷非诉化解氛围还未形成。近年来,随着司法公信力的不断增强,诉讼逐渐成为大众解决纠纷的主流意识,社会大众形成了依赖司法救济的观念。虽然辖区内相关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在纠纷源头化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社会大众对非诉解纷渠道和优势知晓率不高,非诉机制挺前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导致对调解等诉讼外解纷方式不认同、不信任,非诉化解纠纷的过滤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三、下一步工作打算诉源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9/11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积极助推诉源治理向基层、向社会、向线上、向重点行业延伸,不断健全非诉在前、诉讼断后、分层过滤的非诉解纷体系,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多元协同参与、城乡社区自治、法院推动保障的多元共治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一是聚焦基层治理,推动完善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持续加强与辖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镇区街道、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对接联系,引导、推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托县级和镇区街道一站式非诉化解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基层诉讼服务站点建设,协调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诉源治理工作站(室)。围绕基层自治能力建设,做实百名法律明白人、千名网格员进法庭跟班培训百千活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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