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区财政局关于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落实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关于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落实情况的报告202X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将我局对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责任履行情况(一)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六稳六保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工作布置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乐华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官仲达、徐胜华、嵇晨、张剑、李建辉、乐田和任副组长的六稳六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统筹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二)落实主体责任。为将六稳六保工作落到实处,印发了《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通知》(东财发〔202X〕20号),按照职责分工,将六稳六保目标任务落实到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局属各单位,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纪律。(三)整合行政职能落实惠企政策。成立惠企政策服务中心,将分散在各业务股室的企业奖补、政府融资担保等惠企政策集中起来,交由便民中心前台一窗受理、后台一门办结,简化了落实惠企政策的流程,加快了惠企资金的拨付。二、保就业、保市场主体落实情况(一)保居民就业。为支持稳就业岗位,一是减免房租其中对规模以上进驻科技孵化园的企业免除三年租金;国有企业减免39户市场主体店面租金;行政事业单位减免342户市场主体店面及摊位租金。二是对裁员率低于%的一般企业和职工20人以下、裁员不超过20%的中小企业,返还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于裁员率低于%的中小企业,返还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二)保市场主体。从五个方面精准发力,支持企业发展,对冲疫情对企业的不利影响。1.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融资支持方面。一是采取较低的贷款利率及免担保费的方式,支持企业通过政府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担保贷款。二是为科伦药业、施美药业、红星粮油、旺达物流、富泰米业等7家公司提供再贷款。3.精准帮扶方面。疫情期间,我局向亿趸等挂点招商引资企业派驻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实际困难;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2月底复工复产的企业给予员工返岗3/4交通费用补贴。4.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方面。非税收入收缴全部实行电子票据,实现执收单位、代收银行、财政部门电子信息互通共享,将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的收缴行为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监管,严格执行《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为加强对协会、商会收费的管理,对其收取的会费按协会、商会章程约定的标准代开电子票据,捐赠款项按捐赠协议代开票据。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一是统筹好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着力支撑突发传染病防控、居家养老服务、科技成果及创新奖励等方面。二是统筹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强化资金公共属性,精准用于养老医疗、城乡低保、失业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支出。三是发挥抗疫特别国债的作用。重点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四是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建立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的资金使用台账,确保中央直达资金及时、准确落实到具体的困难群众和帮扶企业、个体工商户手中。(二)落实稳经济增长措施。一是落实保市场主体责任。延长应对疫情的减税降费政策,切实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加快项目支付进度,切实增加政府有效投入;及时落实政府对企业的奖励扶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二是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授信总额度,增加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支持中小企业到期贷款直接续贷,推动产业链应收账款、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机械设备质押贷款,切实减轻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老大难问题。三是大力引进新兴产业。支持总部经济落户我区,加大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等的引进力度,对冲疫情减收的因素。(三)细化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将压减一般性支出15%以上的额度落实到各预算单位,进一步细化添置办公设施范围和标准,理清暂缓实施的非刚性、非紧急、非重点的财政支出项目,落实以收定支的原则,严禁超收入来源安排支出,规范预备费使用范围,原则上只能用于突发性及不可预见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