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十三五”期间医保回顾十三五期间医保回顾发布时间:20xx-11-0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要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在20xx年机构改革中,党中央决定新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突出体现了党中央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医疗保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标志着医疗保障事业翻开了新的历史篇章。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把握新形势、理清新思路、推动新改革、树立新形象,建立健全全州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三五期间,全州医保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0万人,参保率稳定在常住人口的95%以上。一、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20万人2010年10月,我州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了全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20xx年10月,省人民政府将我州列为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市(州),及时对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出台了《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州府办发〔20xx〕42号),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十统一管理(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标准和方式、统一经办机构和流程、统一待遇水平、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医疗资源、统一三目录、统一服务监管、统一基金管理、统一行政管理),提高了统筹层次,实现了州级统筹,消除了城乡差别,规范了基金管理,增强了保障能力,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就医。20xx年,围绕国家医保局关于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黔府办发〔20xx〕2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州政府研究出台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州府办发〔20xx〕24号),对我州城乡医保扩大覆盖范围、规范参保缴费、保障就医待遇以及加强医保目录、定点机构、医保基金等管理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统一。目前我州已建成了覆盖全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0万人,参保率稳定在常住人口的95%以上。医疗保障的含金量不断提高,待遇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从基本医疗保险来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老百姓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逐年下降。二、老百姓用药负担逐渐下降一是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形成。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救命救急的药纳入了医保目录,部分临床价值3/4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二是严格执行谈判后药品调整后的价格。通过国家、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及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真正实现让利于民,让患者用上质量更高、价格更低的药品;三是将部分抗癌药和近年来上市的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纳入目录。尤其是医保准入谈判中,国家将118种谈判药和80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四是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使用规定药品费用纳入基金支付,切实减轻了患者费用负担,老百姓的用药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三、贫困人口参保率实现应保尽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医疗保障精准发力,在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等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20xx年,省医保局搭建了数据共享融通平台,将扶贫、大数据局、医保等部门数据融通互联,对贫困人口参保、资助参保、三重医疗保障待遇数据密切监控,相互之间形成紧密的工作链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51446人,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739293人,合理化未参保12153人,当期贫困人口已动态实现应保尽保。20xx年医保扶贫政策惠及贫困人口万人次,贫困人口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这三重保障后,住院的综合报销比稳定在80%左右,累计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5000万元。四、不断提升参保者服务体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提升参保质量,切实维护参保人医保权益,稳步做实全民参保计划,据统计全州有接近60万人在流动,怎么适应人口跨区域的流动?怎么适应新业态的发展?通过《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参保工作与人口流动、就业业态的变化更加适应;通过优化参保缴费的流程、环节,来改善全州居民的参保和缴费便捷性,让群众有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