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使用及管理规定试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使用及管理规定(试行)多功能报告厅是学院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种工作会议、学生活动的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的管理及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一、报告厅的用途多功能厅主要用于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各类教职工大会、党员干部、学生大型活动及经学校领导批准的的有关会议、活动。二、报告厅的管理1、报告厅由学院信息中心专人负责管理。报告厅一般用于人数在200至450人之间的活动或会议。使用安排遵循院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学院办公室进行统筹和调整。2、报告厅使用时必须有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后勤保卫人员到场,活动组织者负责到会进场和退场的疏通、组织和管理,配合报告厅管理人员做好设备使用及维护工作,尤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报告厅管理员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等准备工作;使用者一般不能移动厅内设备,用后要向报告厅管理人员交接验收,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理场地、关闭电源,确保室内安全。4、报告厅管理人员每周对报告厅的电路、灯光、消防栓、通风设备及多媒体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灯光与幕布或其它物品距离太近温度过高而引起的火灾事故。三、借用报告厅程序1.申请人登陆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告厅使用申请表》,报院综合办审批,再由负责行政的院长签字交办公室备案。2.申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交学院综合办进行审定、安排,周六、周日及工作日晚上一般不提供报告厅使用(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审批方可使用,但要安排好各方面的人员到位,保证安全使用)。3.为避免影响相关报告厅的正常使用,不得延长使用时限。四、违规借用处理以下违规借(使)用多功能报告厅的,学校对组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假冒校内教学及学生活动名义,组织营利性培训、讲座及其它传销等非法活动的;2、不按程序办理手续,造成冲突,且不服从协调,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3、其他影响多功能报告厅正常使用的行为。五、对已安排或借用的多功能报告厅,因教学或者重大会议等需要,学院党政办有权进行调整。六、院外单位和个人使用多功能报告厅,需履行以上规定手续,并缴纳场地管理服务、设备使用费。租用单位每半天交管理服务、设备使用费3000元;满1天交5000元。3/3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