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县工信局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县工信局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报告根据《鄱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鄱安字〔20xx〕2号)的要求,县工信局于4月20日至4月23日分别对凰岗镇、饶埠镇、古县渡镇、芦田乡、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等6个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我局认真按照文件通知的要求,采取听、查、看、抽检等多种形式的工作方法进行督查。听是听相关人员汇报,查是查阅会议材料、文件、台账、案卷及安全隐患等相关资料,看主要是看宣传资料及辖区内张贴通告发放情况,抽检就是抽检一批重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凰岗沃尚家具厂、伞厂、超市、古县渡镇江西服饰有限公司、水佳宇服饰等厂、芦田乡联发绣花厂、颖光服饰、鄱阳华喜气体有限公司、鄱阳湖城液化气公司、饶埠镇鄱阳县浙锦鸿新涂料厂等经营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其消防通道、指示标识、防火器材配备、用电线路、台账等进行查看。同时对现场员工灭火器使用进行测试,并现场进行人员疏散的演练。各乡镇及单位认真按照督查的精神要求,全面进行了部署。各级领导推动、压实责任,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九小场所、合用场所清理摸排,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集中整治了九小场所、合用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九小场所、合用场所火灾防控能力,形成了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持了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意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大部分与安全单位都签订了责任状,生产落实到人,能够有组织、有序地开展工作,有效防止了安全事故发生。通过这次督查,建议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等方面做得好的乡镇,进行模范宣传,带动其他乡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