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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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地水利局:为统一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尺度,提高技术评审质量,针对近年来各地在开发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我厅进行了专题调研工作,总结了近年来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的实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于2010年8月5日,在贵阳主持召开了贵州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研讨会,就近年来贵州省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了研讨,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明确和统一了今后技术评审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一、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总体要求1、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水保监[2008]8号文“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总体要求。2、检查项目的合法性,核查主体工程与区域规划、其他项目、相关专题的协调性。核查主体工程设计文件,重点把握主体工程的项目组成、占地面积、土石方开挖回填量、永久弃渣量等内容,并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分析,若主体设计有漏项的应提出建议或补充完善。23、重视现场考察及水土保持方案的时效性。原则上技术评审应组织现场考察。因故不能组织现场考察的方案,评审时应提供现场影像资料,方案报告书中应附各主要项目组成的现场照片,并标明拍照日期;已动工建设项目的现场照片不得早于方案评审前3个月。4、注重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对照技术规范及水保[2007]184号文件,客观分析项目存在的制约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客观对主体工程比选方案进行分析评价。5、重视弃渣场或排矸场的选址合理性分析评价,不得存在较大的水土流失危害和隐患。如不能回避,须提高防护标准。6、注重借鉴同类项目水土保持的经验,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7、注重表土的剥离、堆存、综合利用及防护措施设计。8、注重截排水措施布局和设计,确保过流和行洪安全。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各章节的具体要求第一章综合说明1、综合说明是对整个方案报告书内容的归纳总结,应概括全面、文字精炼、繁简得当。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描述应有针对性,应明确项目建设对所在地区、所属行业、所属企业的意义,说明项目在相关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3、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说明项目建议书、3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审批情况、支撑性文件及相关专题进展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评审情况。4、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深度、设计水平年、服务期、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等级,只写结果不讲确定原因。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只需明确执行等级,不提及六项防治目标值。5、项目概况中,先介绍主体工程设计的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土石方开挖回填量、投资、工期等项目基本情况,再介绍水土保持方案增加的内容。6、项目区概况中应简述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和强度以及涉及国家、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情况;不应提及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7、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分区应根据主体工程分析评价后的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和占地面积进行确定,占地中分别说明工程永久、临时占地面积;一级分区应逐一列出,二级分区若较多可说明分区个数。8、防治目标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中应明确设计水平年的六项防治目标值,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应统计工程项目的数量(如长度、面积、株数等),不统计具体工程量。9、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中内容和数量应采用最终成果,应填写完整,并和上下文保持一致。第二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41、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应突出项目特点,应有针对性。2、编制依据应因项目而宜,不能生搬硬套,与具体项目无直接关系的编制依据不应罗列。应注意依据的时效性,要采用最新的。应注意排列顺序,先法律后法规、先国家后地方、先水土保持行业后相关行业。3、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方法统一为:主体工程上半年完工的项目为当年;下半年完工的项目后一年。4、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应说明执行等级及其理由,但不提及六项防治目标值。5、水土保持方案服务年限应具体说明确定的依据和理由。第三章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的介绍应依据主体工程设计文件,突出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内容,文字应简明扼要。直接引用主体设计成果,主体设计中未明确的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工程占地、土石方量等不作介绍。经主体工程设计补充的资料应介绍。2、介绍主体工程方案比选情况及主体工程推荐结论。3、介绍主体设计的土石方开挖回填情况。4、对改扩建、分期建设的项目,应介绍项目的总体建设内容、原建设情况、本期建设内容及共用系统等;整合煤矿应介绍清楚整合前基本情况、整合利用情况、废弃场地的处置情况以及本期建设内容。5、拆迁安置中要介绍拆迁规模和安置规划,估算面积,明5确拆迁的责任主体;说明专项设施迁改建(含水土保持治理成果)的内容和数量。第四章项目区概况1、项目区的概念明确为:点式工程的项目区为项目所在地的镇、乡;跨镇、乡的项目,其项目区为涉及到的镇、乡;跨县的项目,其项目区为涉及到的县;跨市(州、地)的项目,其项目区为项目涉及到的市(州、地)。2、注重核查项目区气象、水文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确保工程设计的安全可靠。3、项目区水系图既要反映出项目区与周边主要河流、水系间的关系,又要反映出项目区周边支流、溪沟情况。工矿项目应反映取水、退水口位置。4、社会经济概况、土地利用概况、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主要反映项目区(项目所在乡或县)情况,资料应真实可靠。本章不单独介绍项目建设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水土流失现状。5、对改扩建和分期建设的项目应介绍上一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第五章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1、根据主体工程比选方案情况,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分析与评价。水土保持分析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式,以定量评价为主;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应客观、实事求是。2、对照技术规范及水保[2007]184号文件要求,客观分析6项目存在的制约因素,不能回避。对不符合水土保持限制性规定的提出改正意见或解决办法。3、根据主体设计资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分析评价主体设计项目组成、占地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把握项目建设内容,从水土保持的角度分析论证后进行调整,作为项目最终的建设内容和占地面积。若主体设计未选择弃土(石、渣)场或排矸场,必须由方案编制单位与主体设计单位共同选定,或由方案编制单位选定并有主体设计单位认可的意见。4、在项目组成和占地面积确定的基础上,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土石方开挖回填量的合理性,结合施工组织进行土石方平衡,给出土石方平衡表及流向框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说明可以剥离表土的数量、堆放位置及占地面积。5、重视弃土(石、渣)场或排矸场的选址合理性及库容分析评价,不得存在较大的水土流失危害和隐患。如不能回避,须提高防护标准。弃土(石、渣)场或排矸场库容应根据实际地形分析计算,应附库容曲线。50万m3以上的渣场及重要的防护工程必须收集工程地勘资料及地形图,并进行必要的补充测量。6、直接引用主体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及投资。若发现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明显不合理、不具体的,应提出要求,或在方案中进行补充和设计。第六章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1、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迁改建应纳入防治责任范围。一般7情况列入直接影响区,但建设地点明确,由建设单位直接实施的应列入项目建设区。2、已征占地但未扰动的区域应纳入项目建设区。第七章水土流失预测1、已动工建设项目分水土流失调查和水土流失预测两部分内容。以方案编制人员现场调查时间为界,之前的进行调查,之后的进行预测。2、点型项目应根据最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进行项目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和水土流失现状调查,分析水土流失背景值,计算水土流失总量和新增水土流失量。线型项目采用项目区所在县的水土流失背景值。3、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只需明确项目建设占用地表面积,不必细化到具体地类。水库淹没区和河道清淤区不算作水土保持设施面积。4、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应结合工程实际,按防治分区,有针对性地进行预测。第八章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水土保持措施布局1、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中应分别说明主体设计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并说明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布设的位置及数量。2、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应结合土地终期恢复方向综合考虑。3、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框图按一级分区制作;措施体系表应8细化到二级或三级分区。4、按防治分区(一般情况按二级分区,有必要需按三级分区)分类作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明确典型选取的具体位置。初步设计深度需全面设计。5、对排矸场等有特殊要求的拦挡工程,要求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水土保持方案不需进行工程设计,但需初拟结构型式、断面尺寸,匡算工程量。6、注重表土的剥离、堆存、综合利用的设计,应合理、可行,给出表土综合利用平衡表。7、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迁改建区若是直接影响区,则提出水土保持要求;若是项目建设区,则应进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8、按相关规定扩大计列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第九章水土保持监测1、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按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文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写本章节内容。2、监测期应从施工准备期前开始,到设计水平年年底结束。已动工建设的项目从方案批复时开始。3、制作水土保持监测计划一览表。第十章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1、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的人工单价、措施单价等应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已动工建设的项目引用现场执行单价。主体工程没有的单价以及植物措施单价按水总[2003]67号文件计算,9价格水平年、主要材料单价等应采用方案编制时的最新资料。2、水土保持投资估算表中应区分主体已有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3、独立费用应根据相关取费标准计算,并按实际需要计列。4、总估算表中应增加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的合计栏,以方便滚动计算独立费用。5、分区列表计算设计水平年的六项防治目标值,并计算综合防治目标值。第十一章方案实施保障措施1、应根据工程实际编写。提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后续设计、招投标、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保障措施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可行。2、明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的要求。针对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提出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投资的具体措施,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第十二章结论和建议1、结论:明确有无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说明水土保持推荐方案与主体设计推荐方案是否一致,并明确项目的可行性,不需要再把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和数据再罗列一遍。2、建议:根据项目特点,针对下阶段重点研究的内容和设计提出相应的建议。10三、附件要求1、投资概(估)算附件只需附概(估)算附表。2、支撑性文件:对审批制的项目,支撑性文件为发改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和主体设计的咨询意见;对核准制的项目,支撑性文件为主体设计的批复或审查(咨询)意见;对备案制的项目,支撑性文件为备案通知。3、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附件不附,与项目有直接关系的附件,只附相关部分。不再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确认函。四、附图要求1、图框、图例、着色应符合水土保持制图规范的规定;比例尺大小应合适。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需清楚反映各项目组成之间及与周边典型参照物的位置关系。3、点型项目以项目建设区、线型项目以典型设计选定的渣(料)场区域为基础制作土地利用现状和水土流失现状图。4、典型设计图应明确具体的名称、地点、位置;应有必要的平面、剖面、断面及细部结构图;工程措施典型设计应有地形等高线。5、防治分区图应与报告书中的分区相对应;局部水系图应与项目区水系图相衔接。贵州省水利厅二0一0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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