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XXX-200X前言依据国家环保局城市污水处理政策和我国现有技术水平及市场发展趋势,规定了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设计、工程质量验收及运行管理的要求,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建设提供了技术依据。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农业部沼气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参加起草单位: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重庆市农村能源办公室浙江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江西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湖南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江苏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广东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福建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时选王敬堂NYXXX-200X1总则1.1制定规范的目的为保证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以下简称净化池)的质量,使设计、工程质量验收和运行管理符合适用、经济、环保、安全等的基本要求。实现小城镇和村镇污水处理资源、无害化,特制定本规范。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小城镇和村镇及排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城市生活污水净化池的建造。1.3主要内容本规范规定了净化池的设计、工程质量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和方法。1.4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4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T4751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标准GB7636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5000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NYXXX-200X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50335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2生活污水净化池设计2.1生活污水水量及水质2.1.1生活污水水量2.1.1.1住宅生活污水水量住宅生活污水定额,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按实测污水量取值。在无实测污水量数据时,可按表一确定。表一住宅生活污水水量序号住宅类别卫生器具设置标准单位生活污水定额(L)1小城镇有大便器、洗涤盆无沐浴设备每人每日95-150有大便器,洗涤盆和沐浴设备140-220有大便器、洗涤盆、沐浴设备和热水供应170-3002村镇集中给水龙头取水每人每日30-80户内有给水设备,无卫生设备50-100户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无沐浴设备90-140户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沐浴设备150-200NYXXX-200X注:住宅楼按实有建房套数计算,小城镇和村镇每套住房分别按3.6人~4人计算。2.1.1.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按GB/T50331.3.0.1,表3.0.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地域分区三、四、五执行,见表二。表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日用水量(升/人.天)适用范围120-180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150-220广西、广东、海南100-140重庆、四川、贵州、云南2.1.1.3小城镇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污水量小城镇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污水水量按实测污水量取值。在无实测污水量数据时,可按表三确定。表三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污水定额序号建筑物名称单位生活污水定额(L)1集体宿舍有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每人每日每人每日40-8080-1602旅馆、招待所有集中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设有浴盆的客房每床每日每床每日每床每日40-8080-160160-2503宾馆客房每床每日300-4004医院、疗养院、休养所有集中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设有浴盆的病房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40-8080-160200-3005门诊部、诊疗所每病人每次10-206餐饮业营业餐厅企业机关学校食堂每顾客每次每顾客每次10-158-127幼儿园、托儿所有住宿无住宿每儿童每日每儿童每日40-8020-408办公楼每人每班20-409中小学校(无住宿)每学生每日20-4010公共厕所每蹲位每日按实测值确定NYXXX-200X2.1.2生活污水水质生活污水水质应按实测值确定。当无实测值时,BOD5可按2.1.2.1和2.1.2.2取值。2.1.2.1小城镇及村镇住宅生活污水BOD5可在160~600mg/l之间取值。2.1.2.2公共建筑生活污水水质小城镇医院生活污水BOD5可在200~400mg/l之间取值小城镇旅馆生活污水BOD5可在150~400mg/l之间取值。小城镇餐饮店生活污水BOD5可在250~700mg/l之间取值。2.2基本设计参数2.2.1工艺设计参数2.2.1.1工艺设计分类A型:主要适用于经济落后、环境容量较大,容易发生肠道传染病的村镇。主要处理高浓度生活污水和公共厕所的粪便污水。B型:适用于经济欠发达,有一定环境容量的城镇。主要处理居民住宅、其它公共建筑生活污水及水冲式公共厕所的粪便污水。C型:适用于无污水处理厂的小城市及大城市未设排水管网的郊区。主要处理城市住宅及其它公共建筑物的生活污水。2.2.1.2出水水质。A型工艺净化池: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GB7959的要求。B型工艺净化池: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GB18918三级要求。C型工艺净化池:处理后的污水达到GB18918一、二级。2.2.1.3工艺流程A型工艺净化池:采用多级折流厌氧消化工艺,一般HRT为8-40d。采用多级串联组成。B型工艺净化池:采用多级折流、逐段(分前处理和后处理)降解消化工艺,一般HRT为NYXXX-200X3-8d。一般前处理段设置少量填料,后处理段设置滤料。C型工艺净化池:一般由沉砂除渣、折流厌氧消化、厌氧滤池、兼氧过滤或接触氧化、消毒等单元过程组成。若出水需再生利用时,工艺按GB50335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设计。2.2.2结构设计参数2.2.2.1结构可靠度a).净化池正常使用年限50年。b).钢筋混凝土结构安全等级2级,砖石结构3级。2.2.2.2荷载a)地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4.5kN/m2。b)沼气气压荷载标准值≤6kpa。c)地面车辆荷载按汽—10计算。e)特殊荷载按实际出现的特殊荷载计算。2.2.2.3材料a)混凝土、钢材地下构筑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级,钢筋采用Ⅰ、Ⅱ级。b)砖、石砖石结构中,砖采用MU10级以上烧结普通砖。石材采用MU30级以上。砌筑水泥砂浆不低于M10级。c)加强型塑料等其它材料。d)密封材料净化池要求使用密封剂和防腐材料。NYXXX-200X2.2.2.4地基承载力≥120kPa。2.2.2.5地下水位在地面0.70m以下。2.2.2.6净化池24h漏损率≤3%。2.2.2.7净化池地面覆土应≥250mm。2.3工艺设计2.3.1工艺要求a)污水应单向流动,并采取进水压气,不应采用返水压气。b)净化池的水力坡度≥5‰,且进出水标高差应≥200mm。C)净化池应设置检查维修用的旁通管。d)净化池排出的污泥必须经过消毒处理。2.3.2容积计算A型有效容积=处理的污水量×滞留期A型总容积=处理的污水量×滞留期×综合系数(应在1.20-1.45)当处理日污水量小于或等于10m3时可采用两级串联,第一级容积宜占总容积的2/3。当处理日污水量大于10m3时可采用三级串联,第一级容积宜占总容积的1/2,二级、三级各占1/4。B型有效容积=处理的污水量×滞留期B型总容积=处理的污水量×滞留期×综合系数(应在1.25-1.50)C型净化池容积为各处理单元容积之和。各处理单元容积应按照相关规范或资料计算。2.3.3平面布置净化池平面布局应因地制宜,且便于清掏、管理。净化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离建筑物近距不宜小于5m。2.3.4工艺构造要求NYXXX-200X2.3.4.1净化池总容积不小于10m3。2.3.4.2净化池深度不应低于1.60m,宽度不得小于1.00m,长度不得小于2.00m。圆形井口直径不得小于0.60m。长方形井口宽度不得小于0.50m,长度不得小于0.70m。2.3.4.3净化池的输料管直径不宜小于200mm。2.3.4.4净化池内各处理单元过程均应合理布水。2.3.4.5填料应采用比表面积大,适宜细菌附着,保证生物惰性,保证机械强度,合适的形状空隙度的材料。2.3.4.6滤料应采用保证生物惰性,保证机械强度,有合理的级配。2.4结构设计2.4.1当净化池采用土木结构时,应符合GB50009、GB50010、GB50003、GB50007、GB50069及相关标准的规定。2.4.2当净化池采用非土木工程结构制造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技术要求。2.5配套设施2.5.1净化池的配套器件:导气管、输气管、三通或四通、开关、压力表、积水器、安全阀、线卡、脱硫器和沼气燃具等质量应符合各类产品标准的规定。2.5.2配套器件安装应符合GB7636和GBJ16的有关规定。2.6净化池施工净化池施工参照附录B的规定。3工程质量验收3.1一般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204、GB50203、GBJ141、GB50268和GB7959、GB18918、GB50335、GB/T4751的要求。3.2工程验收NYXXX-200X3.2.1净化池构筑物、设备及管道施工完毕必须经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隐蔽工程必须经过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3.2.2中间验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进行。中间验收时应按本规范各部分及相关规范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并填写中间验收记录。记录格式和内容应符合GBJ141的有关规定。3.2.3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管理(使用)、质量监督及有关单位联合进行。3.3中间验收3.3.1直观检查验收时应对施工记录(日志)和净化池各部位的几何尺寸及提供的中间验收资料和质检资料进行复查。池体内表面应无蜂窝、麻面、孔隙及渗水痕迹等目视可见的明显缺陷,粉刷层不得有空鼓或脱落现象。3.3.2水密性检验净化池应分段进行试水验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以上时方可进行,各处理单元分别堵塞并装满水,待池体湿透后标记水位线,观察24h,水位降低小于等于10mm,表明净化池不漏水,水密性能合格,可以进行气密性验收。3.3.3气密性检验净化池具有贮气功能的处理单元必须进行气密性验收。气密性应采用水压法试验。试验气用空气作介质,以最大气室容积为起点,按设计最大气压,观察24h,压力降应小于3%。3.3.4填料及滤料检验当采用固定型填料时,填料应牢固定位,分布均匀,间距按设计要求。并符合GBJ14中生物滤池的有关规定。当采用悬浮型填料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3.3.5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检验按GB7636的有关规定验收。NYXXX-200X3.4竣工验收3.4.1竣工验收时,应核实竣工验收资料,并应进行必要的复验和外观检查,对下列项目应做出鉴定,并填写竣工验收鉴定书。a)净化池的位置、高程、坡度、平面尺寸的尺寸和管道及其附件等安装的位置和数量;b)结构强度、抗渗、抗冻等级;c)气密性、水密性;d)外观;e)设计的其它要求。3.4.2构筑物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和技术资料立卷归档。4运行管理4.1运行4.1.1净化池验收合格后应尽快启动,非自然启动时宜加入厌氧消化单元有效容积5%~15%的接种物。4.1.2净化池投产使用或淘渣、维修重新进料,南方2个月,北方3个月后,应进行一次进、出水水质水量监测。以后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监测项目为BOD5、CODcr、SS、pH、色度、氨氮、寄生虫卵、大肠菌值。在血吸虫病和钩虫病流行区还应检测钩虫卵和血吸虫卵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