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收费标准(2009)一、能源种类及费用标准东区电力开发区向用户提供35千伏及其以下的动力、照明用电。根据国家供电规则,用电负荷在100千伏安及其以上用户,以10千伏或35千伏电压受电。用电户交纳下列费用;(一)基本电费:除居民、小型商业、办公、照明用电以外的用户每月要按照供电合同规定的负荷容量交纳基本电费,其标准是:每千伏安交基本电费17元/月。(二)电度电费:用户每月要按电度表指数交纳电度电费,其标准是:(注:此标准自2009年11月20日实施)用电类别0.90以上0.89-0.800.79-0.700.69-0.600.60以下基本电价380伏受电,三班制0.76030.76530.77030.77530.780317元/千伏安/月380伏受电,一班制0.77030.77530.78030.78530.790310千伏,35千伏受电,三班制0.66430.66930.67430.69930.724310千伏,35千伏受电,一班制0.68430.68930.69430.71930.7443施工用电0.9003大型商业、办公、照明用电0.7683小型商业、办公、照明用电(注)0.7883居民用电0.49注:合同用电负荷在100千伏安/月以下的小型商业、办公、照明用电(不含100千伏安)注:合同用电负荷在100千伏安/月以下的为小型商业、办公、照明用电(不含100千伏安)。(三)峰、谷、分时电价(注:此标准自2009年11月20日实施)单位:元/千瓦时工业用电分类电压等级尖峰高峰非峰谷低谷基本电价不满1KV1.29781.17980.77030.382817元/千伏安/月1-10KV1.01730.92480.64930.391835KV及以上1.01510.92280.64730.3898大型商业办公照明(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及以上)1.18080.76830.3768注:奖惩因数:功率因数自0.90每下降0.01则加收基本电费和峰、谷、平电费的1.5‰;(四)、线变损收费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如未装在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对高压供电用户,应在高压侧计量,竟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低压侧计量,但应加计变压器损失,具体运做应按有关规定强化计量指标核定管理工作。西区电力(一)分类电价(注:此标准自2009年11月20日实施)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220千伏以下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电价0.49000.48000.4800二、非居民照明电价0.88330.87430.8693三、一般工商业电价0.83830.82330.8083四、大工业电价0.63830.61830.60830.603325.517(二)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注:此标准自2009年11月20日实施)分类电压等级尖峰高峰平段低谷大工业1-10KV0.98730.90030.63830.392335KV-110KV0.95710.87280.61830.3778110KV-220KV0.94610.86280.60830.3678220KV及以上0.93620.85380.60330.3648一般工商业不满1KV——1.26680.83830.43181-10KV——1.24330.82330.423335KV及以上——1.22080.80830.4168非居民用电不满1KV——1.36330.88930.43831-10KV——1.33880.87430.431835KV及以上——1.33130.86930.4293热力开发区采用集中供热的发式,根据用户的要求,提供0.8MPA的蒸气。如用户需要的蒸气压力超过0.8MPA,收费标准另议。为用户提供采暖用热水。部分区域可提供50度热水(入户口)以上的洗浴用地热水。用热户交纳下列费用:1、计量热力费:用户每月按照用量交纳计量热力费,其标准是:注:此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用热方式热力标准生产、商业、办公用蒸气(按计量表指数)170元/吨非居民采暖(按采暖面积收费)9.35元/平方米/月非居民采暖(两部制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标准为21元/KW·月,计量热价标准为60元/吉焦用户热费计算公式为:基本热价×换热器容量+计量热价×用热量备注:(2008-2009采暖期因各种原因确无法执行二部制热价的非居民热计量用户,计量热价暂按每吉焦85.50元的标准执行,用户热费计算公式为:计量热价×用热量)居民采暖(按采暖面积)月采暖价格按天津市标准执行注:1、用户蒸气用量低于合同量40%时,按40%计费;2、开发区采暖期为当年11月1日至下一年度3月31日2、地热水价格用户类型地热水价格标准(元/立方米)居民5.40行政、事业单位8.20工业交通企业7.80商业、金融、建筑业8.60经营服务业10.40特种行业(含宾馆内洗浴业)29.80注:地热水用户行业范围参照自来水用户所界定的范围执行自来水开发区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自来水,入户压力0.2MPA以上,用户应交纳以下费用:1、临时用水押金:施工范围内,临时用水户占用的供水水设施,应交纳押金,停止使用后,设施完好无损押金退回,其标准是:1000元/个。2、计量水费:用户每月按计量表指数交纳计量水费和污水处理费(注1),其标准是:单位:元/立方米用户类型计量水费其中:污水处理费超计划用水价格(元/立方米)(注4)居民3.900.82--工业交通企业6.001.209.08行政、事业单位商业、金融、建筑业经营服务业(注2)6.701.2010.42特种行业(注3)21.101.2037.91注:1企业有污水处理设施,经检验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的免征污水处理费。2此类用户包括宾馆、饭店、娱乐业等饮料、酿酒、烟草业用水。3此类用户包括高档洗浴业、生产饮用水业。4超计划用水价格=公告价格*2-污水处理费(1.2元/吨)-水资源费(1.41元/吨)-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工业及交通企业:0.31元/吨,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0.37元/吨,特种用水:1.68元/吨)。3、防火准备费:用户每月按入户水表的口径交纳防火准备费(不含居民住宅小区)。防火准备费用于补偿灭火用水损失,其标准是:用户水表口径(毫米)80100150及其以上防火准备费(元)12.3521.9249.394、再生水销售价格:改再生水指的是经过反复渗透,脱盐处理的再生水。再生水销售价格为5.70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1.20元/立方米)燃气开发区向用户提供管道燃气供应。用户应缴纳以下费用:1、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费:按天津市物价局、公用局联合下发《关于天津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价房地[1998]103号)和管委会津开批[2000]351号文件执行。其标准是:房屋类型普通住宅燃气采暖高档公寓、别墅公建项目收费标准28元/平方米31元/平方米40元/平方米按工程定额2、计量燃气费:用户每月按照实际用气量交纳计量燃气费、其标准是:单位:元/立方米(注:此标准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气源类别热值用户类型计量燃气费符合国家二类天然气标准31.4兆焦/立方米工业用户2.70元/立方米天然气居民用户2.2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2.40元/立方米二、能源价格优惠政策1、产业扶植政策为鼓励和支持科技研发型企业的发展,落实我区对高科技企业的产业优惠扶植政策,对高科技孵化器内从事研发型机构和企业的电力价格按小型商业用户政策对待,免收基本电费,这类科技孵化器的界定由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2、蓝领公寓优惠政策对我区蓝领公寓用于打工族居住的公寓,其电力计量价格和自来水价格按居民对待;其电量电容部分,免收基本电费。3、物业公司(需在我区注册并在我区从事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不含经营性会所)使用的水、电、气、热等能源费用按居民标准收取。物业企业用于小区公用部位、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等消耗的水、电、气、热等能源费用按居民标准收取。三、收费方法和罚则1、用户要按开发区能源申请程序,到开发区控股公司和西区办公室办理能源申报手续,并按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于使用能源前向开发区能源供应单位(电力公司、热电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提交正式用能申请及有关技术文件。供用双方签订供应合同并履行各自义务。2、贴费等一次性费用,由用户在订立供用合同时,采取支票方式一次交齐,计量费等按月交纳的费用,由供应单位对用户通过转帐的方式结清;工程费按施工合同规定结算方式结算。3、用户拖期交费,按应缴额每日罚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拖期超过30天加倍缴纳滞纳金,拖期超过60天停止能源供应。4、用户需要增加能源供应量要办理增容手续,并交纳增容费用。注:1以上内容如有调整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以上内容最后更新日期为2009年7月3如有问题请联系开发区物价局,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本规定解释权为开发区物价局联系单位:开发区物价局电话:022-2520214512358Email:mouwj@te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