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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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修订稿目录1总则…………………2.1术语……………2.2符号……………3基本设计规定………3.1一般规定…………3.2基本资料………3.3桩的选型与布置…3.4特殊条件下的桩基4桩基构造……………………4.1桩的构造……4.2承台构造5桩基计算…………………5.1桩顶作用效应计算…5.2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5.3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5.4特殊条件下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5.5桩基沉降计算5.6桩基水平承载力与位移计算5.7桩身承载力与抗裂计算…5.8承台计算……………6灌注桩施工………6.1施工准备…6.2一般规定……6.3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6.4长螺旋钻孔压灌桩6.5沉管灌注桩和夯扩灌注桩6.6干作业成孔灌注桩6.7灌注桩后注浆7混凝土预制桩与钢桩施工7.1混凝土预制桩的制作7.2混凝土预制桩的起吊、运输和堆放7.3混凝土预制桩的接桩7.4混凝土预制桩的沉桩7.5钢桩(钢管桩、H型桩及其他异型钢桩)的施工8.1基坑开挖和回填8.2钢筋和混凝土施工9桩基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9.1成桩过程检验9.2基桩检测9.3基桩及承台工程验收资料附录A成桩工艺选择参考表附录B考虑承台(包括地下墙体)、基桩协同工作和土的弹性抗力作用计算受水平荷载的桩基附录C按倒置弹性地基梁计算墙下条形桩基承台梁附录D附加应力系数、平均附加应力系数附录E桩基等效沉降系数计算参数表附录F本规范用词说明1总则1.0.1为了在桩基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桩基的设计与施工。1.0.3桩基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上部结构类型、使用功能、荷载特征、施工技术条件与环境、检测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精心施工。1.0.4执行本规范时,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其他内容,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符号2.1术语2.1.7单桩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valueofsinglepilebearingcapacity单桩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后的承载力值。2.1.8混合型基础compoundfoundation同一建筑物根据其荷载分布特征与结构型式,采用天然地基与局部桩基的混合型基础。2.1.9变刚度调平设计adjustedfoundationrigiditydesignforreducingdifferentsettlement考虑结构荷载、地层分布和相互作用效应,通过调整桩径、桩长、桩距等改变桩土刚度分布,以使建筑物沉降趋于均匀的设计方法称为变刚度调平设计。2.1.10群桩效应groupeffect群桩基础,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由于承台、桩、土的相互作用导致桩基承载力、沉降等性状发生不同于单桩的变化;在水平荷载下,桩基的水平承载力、位移等性状发生不同于单桩的变化,称此种效应为群桩效应。2.1.11承台效应系数pilecapeffectefficiency竖向荷载下,群桩承台底地基土产生一定抗力分担荷载,称此为承台效应。以地基承载力的发挥率度量该效应称为承台效应系数。3基本设计规定3.1一般规定3.1.1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整体失稳或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变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3.1.2根据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桩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桩基设计分为表3.1.2所列的三个设计等级。设计等级建筑类型甲级(1)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2)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3)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体建筑物(4)对桩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5)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6)对相邻既有工程影响较大的建筑物乙级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丙级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3.1.3桩基应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进行下列承载能力计算和验算:1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计算;2应对桩身和承台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身露出地面或桩侧为可液化土、土的不排水剪切强度小于10kPa土层中的细长桩应进行桩身曲屈验算;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应按施工阶段吊装、运输和锤击作用进行强度验算;对于钢管桩应进行局部曲屈验算;3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4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5对于抗浮桩基,应进行基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计算;6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桩基应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3.1.4应根据建筑桩基的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桩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桩基裂缝对耐久性的影响,按下列规定进行变形验算。1以下建筑物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2)体形复杂、荷载分布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2以下建筑物的桩基可不进行沉降验算1)嵌岩桩和支承于其他坚硬持力层的桩基。2)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桩基。3)对沉降无特殊要求的单排桩条形承台桩基。4)当有可靠经验时,对地质条件简单、荷载均匀、且对沉降无特殊要求的桩基。3对受水平荷载作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桩基,且对水平位移有严格限制时,应验算其水平位移。3.1.5对于使用上需限制裂缝宽度的桩基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对使用条件要求混凝土不得出现裂缝的桩基应进行抗裂度验算。3.1.6下列建(构)筑物桩基宜以上部结构、承台、桩、土的共同作用分析为基础,按变刚度调平设计原则设计桩基:1对于主裙楼连体建筑,当高层主体采用桩基时,裙房的地基或桩基刚度宜相对弱化,可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疏桩或短桩基础。2对于框筒、框剪结构高层建筑桩基,应加强核心筒和内部剪力墙区域桩基刚度(视条件适当增加桩长、桩径、桩数、采用后注浆等措施),相对弱化核心筒外围桩基刚度,并对后者按复合桩基设计。3对于当框筒、框剪结构高层建筑天然地基,其总体承载力和沉降满足要求的条件下,宜于核心筒区域设置增强刚度、减小沉降的桩。形成局部复合桩基或刚性桩复合地基。4大体量筒仓、储罐桩基,宜按内强外弱原则布桩。3.1.7软土地基上8层及8层以下的混凝土和砌体结构建筑物,当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时,为减小沉降可设置摩擦型疏桩,按桩土承台共同作用计算复合疏桩基础的承载力和沉降。3.1.8桩基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按基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基桩承载力特征值。2计算桩基变形时,传至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为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3在确定承台高度、桩身截面、计算承台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桩顶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的荷载效应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承台或桩身的抗裂度和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效应标准组合。4桩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3.1.9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3.2基本资料3.2.1桩基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1)按照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要求整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2)桩基按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所需用岩土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值;3)对建筑场地的不良地质现象,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等,有明确的判断、结论和防治方案;4)地下水位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地下水浮力计算的设计水位;5)现场和其他可供参考的试桩资料及附近类似桩基工程经验资料;6)抗震设防区按设防烈度提供的液化地层资料;有关地基土冻胀性、湿陷性、膨胀性评价2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的有关资料:1)建筑场地的平面图,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分布;2)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3)水、电及有关建筑材料的供应条件;4)周围建筑物及边坡的防振、防噪音的要求;5)泥浆排泄、弃土条件;建筑基坑支护形式及超越红线资料。3建筑物的有关资料:1)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图;2)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荷重及建筑物的使用或生产设备对基础竖向及水平位移的要求;3)建筑物的安全等级;4)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抗震)类别。4施工条件的有关资料:1)施工机械设备条件,制桩条件、动力条件以及对地质条件的适应性;2)施工机械的进出场及现场运行条件。5供设计比较用的有关桩型及实施的可行性。3.2.2桩基的详细勘察除满足现行勘察规范有关要求外,尚应满足以下要求:1勘探点间距1)对于端承型桩(含嵌岩桩):主要根据桩端持力层顶面坡度决定,宜为12~24m。当相邻两个勘察点揭露出的桩端持力层层面坡度大于10%或持力层起伏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2)对于摩擦型桩:宜按20~30m布置勘探孔,但遇到土层的性质或状态在水平方向分布变化较大,或存在可能影响成桩的土层时,应适当加密勘探点;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柱下单桩基础应按柱列线布置勘探点,并宜每桩设一勘探点。2勘探深度1)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且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场地至少应布置3个控制性孔,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应布置不少于2个控制性孔。控制性孔应穿透桩端平面以下压缩层厚度,一般性勘探孔应深入桩端平面以下3~5d。2)嵌岩桩的控制性钻孔应深入预计嵌岩面以下不小于3~5d,一般性钻孔应深入预计嵌岩面以下不小于1~3d。当持力层较薄时,应有部分钻孔钻穿持力岩层。在岩溶、断层破碎带地区,应查明溶洞、溶沟、溶槽、石笋等的分布情况,钻孔应钻穿溶洞或断层破碎带进入稳定土层,进入厚度应满足上述控制性钻孔和一般性钻孔要求。3在勘察深度范围内的每一地层,均应采取不扰动试样进行室内试验或根据土质情况选用有效的原位测试方法进行原位测试,提供设计所需参数。3.3桩的选型与布置3.3.1基桩可按下列规定分类3.3.2桩型与工艺选择3.3.3基桩的布置3.4特殊条件下的桩基3.4.1软土地基的桩基应按下列原则设计:1软土中的桩基宜选择中、低压缩性的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桩基,不应采用桩端置于软弱土层上的摩擦桩;2桩周围软土因自重固结、场地填土、地面大面积堆载、降低地下水位等原因而产生的沉降大于桩的沉降时,应视具体工程情况考虑桩侧负摩阻力对基桩的影响;3采用挤土桩时,应考虑挤土效应对成桩质量、对邻近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4先成桩后开挖基坑时,必须考虑基坑挖土顺序和控制一次开挖深度,防止土体侧移对桩的影响;5深厚软土场地,不得采用大片沉管灌注桩;当采用大片密集有挤土效应的基桩时,应采取有效的消减超孔压和挤土效应的措施3.4.2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桩基应按下列原则设计:1基桩应穿透湿陷性黄土层,桩端应支承在压缩性低的粘性土、粉土、中密和密实砂土以及碎石类土层中;2湿陷性黄土地基中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桩基应按现场浸水载荷试验并结合地区经验确定;2)对于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桩基,应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并结合饱和状态下的土性指标、经验参数公式估算结果综合确定;对于设计等级为丙级建筑桩基,可按饱和状态下的土性指标采用经验参数公式估算。3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中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考虑负摩阻力的影响。3.4.3季节性冻土和膨胀土地基中的桩基,应按下列原则设计:1桩端进入冻深线或膨胀土的大气影响急剧层以下的深度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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