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量法制要求1总则2计量单位3计量人员4计量标准5强制检定6特定要求二、技术能力要求1总则2检测能力3检测水平三、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要求5管理职责5.1计量职能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5.3质量目标5.4管理评审6资源管理6.1人力资源6.2信息资源6.3物资资源6.4外部供方7计量确认和测量过程的实现7.1计量确认7.2测量过程7.3测量不确定度和溯源性8测量管理体系分析和改进8.1总则8.2审核和监视8.3不合格控制8.4改进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技术标准一、计量法制要求1总则组织的测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及相关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要求。下列要求是按现行的计量法律法规提出的,其随后如有修订,则按修订后的要求实施。2计量单位组织在从事下列活动,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a)制发公文、统计报表;b)生产、销售产品,标注产品标识,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c)制定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文件;d)出具检定、校准、检验、测量数据;e)国家规定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活动。3计量人员从事计量检定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件。4计量标准组织用于计量检定和(或)校准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应经相关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JJF1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考核合格后投入使用。5强制检定组织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要求实施强制检定。6特定要求6.1从事计量器具制造和(或)修理的组织应按照《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从事定量包装商品生产的组织应遵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6.3从事零售商品销售的组织应遵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二、技术能力要求1总则体系的计量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应满足顾客、组织和法律法规对计量的要求。2检测能力计量检测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a)质量管理体系对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要求;b)环境管理体系对环境的监视和测量的要求;c)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职业健康的监视和测量的要求;d)经营管理、能源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对测量设备和测量过程的要求。3检测水平需要时,计量检测水平应该满足以下要求:a)采用先进的计量检测技术和测量设备以满足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对计量检测的要求;b)采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管理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检测数据。三、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引言一个有效的测量管理体系确保测量设备和测量过程适应预期用途,它对实现产品质量目标和管理不正确测量结果的风险是重要的。测量管理体系的目标是管理由于测量设备和测量过程可能产生的不正确结果而影响该组织的产品质量的风险。用于测量管理体系的方法包括从基本的测量设备的验证到测量过程控制中统计技术的应用。在本标准中,术语“测量过程”适用于实际的测量活动(例如在设计、测试、生产和检验中的测量活动)。以下情况可以引用本标准:§顾客在规定所要求的产品时;§供方在规定所提供的产品时;§立法和执法机构;§测量管理体系的评定和审核。GB/T19000标准阐明的管理原则之一是强调过程方法。应当认为测量过程是支持该组织产品质量的特定过程,图1显示了适于本标准的测量管理体系模式。本标准包括测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实施指南两部分,可用于改进测量活动和提高产品质量。“要求”以正体字出现。“指南”在相应的“要求”段落后面的框内,以斜体字出现。“指南”仅作为信息而不是对“要求”的增加、限制或修改。组织有责任规定测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决定所需的控制程度作为其整个管理体系的一部分。除非经过认同,本标准不拟增加、节略或代替其它标准的任何要求。遵从本标准的要求有利于满足其它标准中规定的测量和测量过程控制的要求,例如,GB/T19001-2000的第7.6条款和GB/T24001-1996的第4.5.1条款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计量确认管理的通用要求,并提供了指南,用于支持和证明符合计量要求。它规定了测量管理体系的质量管理要求,可由执行测量的组织作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以确保满足计量要求。本标准不拟作为用于证明符合GB/T19001、GB/T24001和任何其它标准的必要条件。相关方可以允许在认证活动中使用本标准作为满足测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输入。本标准不拟替代或增加GB/T15481/ISO/IEC17025标准的要求。注:影响测量结果的具体要素由其它标准和指南规定,如测量方法的细节、人员能力和实验室间比对。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VIM:1993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BIPM、IEC、IFCC、ISO、IUPAC、IUPAP、OIML)。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应用上述GB/T19000-2000和VIM:1993中给出的和下述的术语和定义。3.1测量管理体系measurementmanagementsystem为完成计量确认并持续控制测量过程所必需的一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3.2测量过程measurementprocess确定量值的一组操作。3.3测量设备measuringequipment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样品(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3.4计量特性metrologicalcharacteristic能影响测量结果的可区分的特性。注1.测量设备通常有若干个计量特性。注2.计量特性可作为校准的对象。3.5计量确认metrologicalconfirmation为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的一组操作。注1.计量确认通常包括:校准和验证、各种必要的调整或维修及随后的再校准、与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相比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和标签。注2.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注3.预期使用要求包括:测量范围、分辨力、最大允许误差等。注4.计量要求通常与产品要求不同,并不在产品要求中规定。注5.图2给出了计量确认过程框图。3.6计量职能metrologicalfunction组织中负责确定并实施测量管理体系的行政和技术职能。4总要求组织应规定属本标准所确定的测量设备和测量过程,在确定测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和内容时,应考虑由于不符合计量要求而带来的风险和后果。测量管理体系由设计的测量过程控制、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图2)和必要的支持过程构成。测量管理体系内的测量过程应受控(见7.2)。测量管理体系内所有的测量设备应经确认(见7.1)。测量管理体系应按照组织制定的程序更改。5管理职责5.1计量职能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并加以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确保:a)确定顾客的测量要求并转化为计量要求;b)测量管理体系满足顾客的计量要求;c)能证明符合顾客规定的要求。5.3质量目标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为测量管理体系规定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应规定测量过程的性能判5.4管理评审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系统地评审测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评审测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必要资源。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利用管理评审的结果对体系进行必要的修正,包括改进测量过程(见第8条款)和评审质量目标。应记录所有的评审结果和采取的所有措施。6资源管理6.1人力资源6.1.1人员的职责6.1.2能力和培训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确保测量管理体系有关人员具有可证明的能力,以执行分配的任务。应规定所要求的专门技能。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确保提供培训以满足已识别的需要,保存培训活动的记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并予以记录。员工应认识到他们所承担的职责,清楚他们的活当使用正在培训中的员工时,应进行充分和适宜的监督。6.2信息资源6.2.1程序测量管理体系的程序应形成必要详细程度的文件,并经确认,以确保正确执行以及实施的一致性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制定新的程序或更改现有的程序应经授权批准并受控。程序应现行有效,需要时可获得6.2.2软件测量过程和结果计算中所用的软件应形成文件,并经识别和受控,以确保持续使用的适宜性。软件及其任何修改在启用前应进行测试和(或)确认,并经批准和存档。测试应在必要。6.2.3记录应保存测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信息的记录。应有形成文件的程序以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6.2.4标识应清楚地标识测量管理体系中所用的测量设备和技术程序,可以单独地或集中地标识。应有设备计量确认状态的标识。已确认用于某个特定的测量过程或某些过程的设备应清楚地标识或受控,以防止未授权使用。测量管理体系中所用的设备应与其它设备清楚地区分。6.3物资资源6.3.1测量设备在测量管理体系中应提供并标识满足规定的计量要求所需的所有测量设备。测量设备在确认前应处于有效的校准状态。测量设备应在受控的或已知满足需要的环境中使用,以确保有效的测量结果。用于监视和记录影响量的测量设备应包括在测量管理体系内。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建立、保持和使用形成文件的程序来接收、处置、搬运、贮存和发放测量设备,以防误用、错用、损坏和改变其计量特性。纳入或撤出测量管理体系中的测量设备应有处理程序。6.3.2环境测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测量过程有效运行所要求的环境条件应形成文件。应监视和记录影响测量的环境条件。根据环境条件所进行的修正应予以记录并用于测量结6.4外部供方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对外部供方为测量管理体系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出要求并形成文件。应根据外部供方满足文件规定要求的能力对其进行评价和选择。应规定选择、监视和评价的准则并形成文件,并记录评价结果。应保存外部供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记录。7计量确认和测量过程的实现7.1计量确认7.1.1总则应设计并实施计量确认(见图2和附录A),以确保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计量确认包括测量设备校准和测量设备验证。测量设备的操作者应得到与测量设备计量确认状态有关的信息,包括所有限制和特殊要求。7.1.2计量确认间隔用于确定或改变计量确认间隔的方法应用程序文件表述。计量确认间隔应经评审,必要时每次对不合格的测量设备进行维修、调整或修改时,应评审其计量确认间隔。7.1.3设备调整控制在经确认的测量设备上,对影响其性能的调整装置进行封印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改变。封印或保护装置的设计和实施应保证一旦改变将会被发现。计量确认过程程序应包括当封印或保护装置被发现损坏、破损、转移或丢失时应采取的措7.1.4计量确认过程记录适用时,计量确认过程的记录应注明日期并由授权人审查批准以证明结果的正确性。应保持并可获得这些记录。指南记录最短的保存时间决定于许多因素,包括顾客的要求,法律法规要求和制造者的责任。有关测量标准的记录可能需要永久保存。计量确认过程记录应证明每台测量设备是否满足规定的计量要求。需要时,记录应包括:a).设备制造者的表述和唯一性标识、型号、系列号等;b).完成计量确认的日期;c).计量确认结果;d).规定的计量确认间隔;e).计量确认程序的标识(见6.2.1);f).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g).相关的环境条件和必要的修正说明;h).设备校准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i).维护的详细情况,如调整、维修和修改等;j).使用限制;k).执行计量确认的人员标识;l).对信息记录正确性负责的人员标识;m).校准证书和报告以及其它相关文件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n).校准结果的溯源性的证据;o).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p).调整、修改或维修后的校准结果以及要求时的调整、修改或维修前的校准结果。计量职能应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允许形成、修改、出具和删除记录。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