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2010-03-0912:51环卫科技网作者:秩名发表/查看评论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环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测控制、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建筑物照明设计规范GB50037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9给排水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128立式圆筒形焊接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9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334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HGJ229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使用及验收规范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9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ECS138给排水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范CJJ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JGJ67办公建筑设计规范HG20508控制室设计规定HG20509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20511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573分散型控制系统设计规定JTGD4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5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3术语及定义GB/T20103-2006中确立的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渗滤液leachate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压实、发酵等物理、生物、化学作用,同时在降水和其他外部来水的渗流作用下产生的含有有机或无机成份的液体。3.2调节池holdingtankofleachate在渗滤液处理设施前设置的具有均化水质、调蓄水量或兼有渗滤液预处理功能的构筑物。3.3微滤microfiltrationfilter(MF)以压力为驱动力,分离0.01μm至数μm的微粒的过程。3.4超滤ultrafiltrationfilter(UF)以压力为驱动力,分离分子量范围为几百至几百万的溶质和微粒的过程。【GB/T20103-2006,定义5.2.1】3.5纳滤Nanfiltration(NF)以压力为驱动力,用于脱除多价离子、部分一价离子和分子量200~1000的有机物的膜分离过程。【GB/T20103-2006,定义4.2.3】3.6反渗透reverseosmosis(RO)在高于渗透压差的压力作用下,溶剂(如水)通过半透膜进入膜的低压侧,而溶液中的其他组份(如盐)被阻挡在膜的高压侧并随浓溶液排出,从而达到有效分离的过程。【GB/T20103-2006,定义4.2.2】3.7膜组件membranemodule由膜元件、壳体、内联接件、端板和密封圈等组成的实用器件。【GB/T20103-2006,定义2.2.3】3.8膜生物反应器biomassmembranebioreactor(MBR)以膜为载体,把生物反应(作用)和分离相结合,能改变反应进程和提高反应效率的设备或系统。【GB/T20103-2006,定义6.3.3】4总体要求4.1一般规定4.1.1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站)【以下简称“渗滤液处理厂(站)”】的设计和建设,除应遵守本技术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1.2应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规模、填埋容量、填埋年限、填埋作业方式、占地面积、自然地理情况和气象等条件确定渗滤液处理厂(站)的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4.1.3在填埋区与渗滤液处理设施间必须设置渗滤液调节池。4.1.4处理技术方案的选择应保证出水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的要求,并应达到GB16889和有关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4.1.5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有备用,并具有防腐性能。4.1.6渗滤液处理厂(站)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4.2项目构成4.2.1渗滤液处理厂(站)主要包括主体处理构筑物与设备、配套工程。4.2.2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与设备包括预处理系统、生物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后处理系统、污泥及浓缩液处理系统等;处理后废水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统一排放。4.2.3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内建(构)筑物、供配电、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通讯、运行管理设施、检测与控制等。4.3总体布置4.3.1渗滤液处理厂(站)总体布置应在满足国家现行防火、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周围环境、工艺流程、构筑物及各项设施相互间的平面和空间关系,使各项设施整体协调统一。4.3.2工程附属的生产与生活服务等辅助设施,应与填埋场主体工程统筹考虑,避免重复建设。4.3.3总平面布置应充分考虑渗滤液收集与外排,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衡土方的要求,并符合GB50187的要求。4.3.4渗滤液处理厂(站)宜单独设置在垃圾填埋场管理区的下方向,并满足施工、设备安装、各类管线连接简洁、维修管理方便等要求。4.3.5渗滤液处理区应以生产区为核心,其它各功能区应按渗滤液处理流程合理安排,主要恶臭产生源(调节池、曝气设施、厌氧反应设施、污泥脱水设施等)宜集中布置。4.3.6渗滤液处理厂(站)内应有必要的通道,有明显的车辆行驶方向标志,并符合消防通道要求。4.3.7渗滤液处理厂(站)区围墙及挡土墙的设置应按照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4.4配套工程4.4.1渗滤液处理厂(站)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37、GB50352、TJ36、JGJ67的规定。4.4.2渗滤液处理厂(站)结构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07、GB50009、GB50010、GB50011、GB50069、GB50191、CECS138的规定。4.4.3渗滤液处理厂(站)供电方式应与垃圾填埋场主体工程相协调。4.4.4渗滤液处理厂(站)电气工程设计的内容包括用电设备配电及控制、电缆配置及敷设、设备及构筑物的防雷与接地系统、厂(站)区辅助工程道路照明等。用电设备一般为低压AC380/220V,负荷等级宜为二级。4.4.5渗滤液处理厂(站)电气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34、GB50037、GB50052、GB50053、GB50054、GB50057的规定。4.4.6渗滤液处理厂(站)采暖通风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19、GB50189、GB14554、GBZ1、GB/T50033、JGJ1000的规定。4.4.7渗滤液处理厂(站)给排水及消防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13、GB50014、GB50015、GB50016、GB50067、GB50140的规定。4.4.8渗滤液处理厂(站)道路工程设计应符合GBJ22、JTGD40、JTGD50的规定。4.5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渗滤液处理厂(站)的劳动卫生应符合GBZ1的规定。5水量和水质5.1水量5.1.1计算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量时应充分考虑当地降雨量、蒸发量、地面水损失、其他外部来水渗入、垃圾的特性、表面覆土和防渗系统下层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等因素。5.1.2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规模宜按垃圾填埋场平均日渗滤液产生量计算,并应与调节池容积计算相匹配。5.1.3渗滤液产生量的计算宜采用经验公式法(浸出系数法),计算公式如下。式中:Q——渗滤液产生量,m3/d;I——多年平均日降雨量,mm/d;(来源:互联网)A1——作业单元汇水面积,m2;C1——作业单元渗出系数,一般宜取0.5~0.8;A2——中间覆盖单元汇水面积,m2;C2——中间覆盖单元渗出系数,宜取(0.4~0.6)C1;A3——终场覆盖单元汇水面积,m2;C3——终场覆盖单元渗出系数,一般取0.1~0.2。注:I的计算,数据充足时,宜按20年的数据计取;数据不足20年时,按现有全部年数据计取。5.2水质5.2.1根据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填埋年限及渗滤液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生活垃圾渗滤液可分为初期渗滤液、中期渗滤液、后期渗滤液和封场后渗滤液。5.2.2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水质的确定,宜以实测数据为基准,并考虑未来水质变化趋势。在无法取得实测数据时,宜参考表1及同类地区同类型填埋场实测数据合理选取。表1国内垃圾填埋场(调节池)渗滤液典型水质6工艺设计6.1工艺选择原则6.1.1选择处理工艺之前,应了解填埋场的使用年限、填埋作业方式、当地经济条件等影响水质的因素。6.1.2选择渗滤液处理工艺时,应以稳定连续达标排放为前提,综合考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年限和渗滤液的水质、水量以及处理工艺的经济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经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6.2调节池6.2.1调节池容积应与填埋工艺、停留时间、渗滤液产生量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等相匹配,并符合CJJ17的有关规定。6.2.2调节池应有相应的防渗措施。6.2.3调节池属于厂区恶臭污染源之一,应加盖密封,并采取臭气处理措施。6.3工艺流程6.3.1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艺可分为预处理、生物处理和深度处理三种。应根据渗滤液的进水水质、水量及排放要求选取适宜的工艺组合方式,推荐选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组合工艺(工艺流程图见图1),也可采用如下工艺组合:a)预处理+深度处理b)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图1常规工艺流程图6.3.2预处理工艺可采用生物法、物理法和化学法,目的主要是去除氨氮或无机杂质,或改善渗滤液的可生化性。6.3.3生物处理工艺可采用包括厌氧生物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处理对象主要是渗滤液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氨、磷等。6.3.4深度处理工艺包括纳滤、反渗透、吸附过滤等方法,处理对象主要是渗滤液中的悬浮物、溶解物和胶体等。深度处理应以纳滤和反渗透为主,并根据处理要求合理选择。6.3.5当渗滤液处理工艺过程中产生污泥时,应对污泥进行适当处理。纳滤和反渗透产生的浓缩液应进行处理,可采用蒸发、焚烧等方法。6.3.6各处理工艺中处理方法的选择应综合考虑进水水质、水量、处理效率、排放标准、技术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后确定。6.4工艺参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