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技术操作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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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部分:技术操作规范解读任伍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WS310.2-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2标准简介:1范围【释义】•技术操作规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常规处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2、(专项处理)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技术操作规范为强制性标准,其中10项条款为推荐性条款,不排除应用其它方法,可结合实际工作状况执行。这类条款在前言中进行了标注,用“宜”表示。分别为5.5.1、5.7.4、5.7.6、5.7.7、5.8.1.4.2b和e)、5.8.2.2.1、5.9.5.1、5.9.5.2、6.1.13标准简介:2规范性引用文件【释义】•主要技术引用文件包装技术引用-GB/T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清洗用水符合-GB/T5750.5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质量管理符合-WS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质量监测符合-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技术方法依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参考文件清洗技术-ENISO15883-1:2006《清洗消毒器》操作技术-美国ANSI/AAMIST79:2006标准43术语和定义【释义】本标准规定了13个术语和定义•描述操作程序术语定义:清洗、(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闭合、密封•专业设备术语定义:超声清洗器、清洗消毒器•描述和评价包装术语定义:闭合完好性、包装完好性•物品术语定义:植入物•方法术语定义:湿热消毒54.1【释义】•新规定要求污染器材,包括对乙肝、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病人用后器材的处理程序为“先清洗-后消毒”•改变过去“先消毒-后清洗”操作程序•改变过去将污染器材化分为“非感染和感染”的概念64.1【释义】•被朊毒体、气性坏疽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程序为“先消毒-后清洗”防止环境污染,降低传播危险具体操作程序执行本标准第六章的规定•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按照届时相关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和指南进行处理74.2【释义】•根据器械危险程度应用清洗、消毒、灭菌技术和方法符合WS310.1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理方法和程序关键器材:清洗-消毒-灭菌半关键器材:清洗-消毒(高水平消毒)非关键器材:清洗或消毒简化重复的程序提高技术操作有效性严格控制环节质量84.3【释义】条款规定根据WS310.3的规定建立无菌物品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设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实施全过程监测包括:•清洗监测•消毒效果监测•灭菌效果监测•外来手术器械和植入物手术器械的专项监测•设备安装和使用中的监测94.4【释义】强调选择效果可靠、安全、环保的消毒灭菌方法,减少化学消毒剂的使用•湿热消毒和压力蒸汽灭菌是消毒供应中心采用的主要技术方法,适用于大部分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因此,提倡凡是耐湿热的常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104.5【释义】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应采取标准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的伤害•纠正过去“重消毒、轻防护”的做法114.6【释义】消毒产品的质量是构成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的组成部分•本条规定消毒设备、药械及耗材管理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消毒产品的进货检查和验收制度包括清洁剂、洗涤用水、润滑剂类,消毒剂类,包装材料类,检测材料类,应在每次入库时检查包装清洁度、液体的形状和颜色、检查品名、计量、浓度、有效时间、产品批号并记录,不得使用过期的产品124.6【释义】•强调生产厂商对消毒产品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负有责任•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必须符合卫生部有关规定•提供清洗、消毒等设备的指导手册•清洗、消毒、灭菌等设备厂家或供应商应负责设备新安装试运行阶段的质量检测,各项效果验证合格,符合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监测标准》,才能交付医疗机构使用,以保证设备运转和使用安全13灭菌清洗分类消毒储存包装无菌发放干燥检查保养回收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释义】本条款规定了重复使用器材处理的标准化流程和技术操作要求,包括十个程序即:•由污到净的单向操作流程,包括过期物品处理流程•要求提升全部过程的质量•10个工作程序是技术操作重点环节、指控环量追溯的节点145.1回收【释义】•回收是指收集被污染的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程序•污染回收安全的重点防止污染扩散(人员、物品、环境)•采用封闭方式使用者及时封闭污染的器材集中的封闭回收减少接触污染器械的操作(车、箱)分开使用或彻底消毒后使用155.1.1【释义】本条款规定了使用者和消毒供应中心在进行污染器材封闭和回收的方法、要求: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污染废弃的一次性使用物品统一由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回收•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可使用原有的包装进行包裹封闭或直接放入专用封闭容器中待集中回收处理165.1.2【释义】•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减少污染环节175.1.3【释义】•凡是用于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回收污染物品的用具,宜集中清洗、消毒和周转使用•回收运送车、箱等工具均应一用一清洗或消毒后干燥备用•使用热力消毒时消毒温度90℃,1min,AO值600•化学消毒通常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有效氯浓度500mg/L185.2分类【释义】本条规定了污染器材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的污染区进行清洗和消毒前操作要求。•根据器械材质、形状、污染状况等进行-清洗前的准备•器材的清点和管理195.2.1【释义】本条款规定应在CSSD的去污区进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点、核查。•回收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应经污染专用通路进入去污区•手术室器械传送尽可能的使用直达CSSD污染区的升降梯、电梯•应加强器械回收清点工作的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205.2.2【释义】本条款规定了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在清洗前应分类,保证清洗的质量,防止器械损伤。重点操作包括以下方面:•将器械关节打开,摆放在清洗篮筐中•管腔器械应放在专用清洗架上•有干固血渍或水垢,锈垢采用常规清洗程序难以清除的污染器械,应分开放置。215.2.2【释义】不同材质的器械应分类放置和装载,防止清洗时器械损伤•锐利器械、精密器械、带电源器械应分类放置和装载,防止损坏•贵重器械如电钻、内窥镜等应分类后单件放置在清洗篮框内•拆开分解的器械可单独放置或设标识牌,利于器械重新组装,防止混乱225.3清洗【释义】清洗是保证无菌物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影响清洗质量的因素包括:•污染物的性状•器械材质和形状•清洗介质(水、清洗剂)•清洗工艺方法(温度、时间、机械力)•清洗设备运行状况•针对影响因素制定以下条款235.3.1【释义】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方法包括手工清洗、机械清洗方法:1、机械清洗2、手工清洗应具备水处理系统245.3.1【释义】手工清洗(提高设备设施条件)•水质,应符合GB/T5750.5的规定•使用专用清洗槽,至少2个以上•使用压力水枪、压力气枪•使用专用器械刷255.3.2【释义】•提倡使用机械清洗方法,以保证清洗质量的稳定•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265.3.2【释义】手工清洗清洗适用以下几种情况•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器械上附着大量湿性、干性的血渍和污渍锈迹、水垢、化学药剂残留、医用胶残留等•不能采用机械清洗方法的精密器械等。如窥镜、电源类等器械•采用机械清洗方法之前的预处理。275.3.3【释义】•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应具有相同的操作程序和步骤,因此,要求制定各类器械的清洗操作程序均应包括:冲洗、洗涤、漂洗、或终末漂洗步骤•清洗操作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28附录B-手工清洗操作重点•使用流动水清洗•初步去除污染物后,应用酶清洁剂或其它清洁剂浸泡刷洗、擦洗•根据精密贵重器械需要选择使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进行终末漂洗。•不应使用钢丝球类用具和去污粉等用品,应选用相匹配的刷洗用具、用品,避免器械磨损。干固的血渍可用酶清洁剂浸泡后,清洗•清洗用具、清洗池等应每天清洁与消毒29附录B-超声波清洗器操作重点机械清洗操作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主要操作要点包括:1、超声波清洗器(台式)适用于精密、结构复杂器械操的清洗,重点操作程序:•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污染物再超声洗涤•应将器械放入篮筐中,浸没在水面下•超声清洗时间宜3min~5min,不宜超过10min。•终末漂洗应使用软水或纯化水。•超声清洗操作,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30附录B-超声波清洗器操作注意事项【释义】•清洗时应盖好超声清洗机盖子,防止产生气溶胶•超声波清洗器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洗涤。包括常规使用的穿刺针、吸引头、活检钳类的硬材质器材•应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选择相匹配的超声频率•不宜清洗塑胶类等软材质的器材•通常情况下手术用电源和动力器材如电锯、骨钻、内窥镜、电导线等不能使用超声清洗方法•精密贵重器械采用超声清洗应遵循厂商提供的建议。31附录B-清洗消毒器注意事项【释义】•设备的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应确认运行设备清洗消毒程序的有效性。观察程序的打印记录,并留存•器械盛载量和装载应经过验证,符合WS310.3的有关规定•应选用低泡清洁剂。高泡清洁剂在机械清洗中影响水流充分接触器械,延长水的排出时间,影响清洗质量•器械盛载不应过多,影响喷淋臂的旋转32附录B-清洗消毒器注意事项【释义】•管腔类器械应使用专用清洗架,精细器械和锐利器械应固定放置•冲洗、洗涤、漂洗时应使用软水,终末漂洗、消毒时应使用纯化水,预洗阶段水温应≤45℃•金属器械在终末漂洗程中应使用润滑剂。塑胶类和软质金属材料器械,不应使用酸性清洁剂和润滑剂•定时检查清洁剂泵管是否通畅,确保清洁剂用量确•设备舱内、旋臂应每天清洁、除垢335.3.4【释义】•贵重、精密器械包括电子光学器械类、带电源器械类、结构复杂的器械,如内窥镜、电导线、高频电刀、气动钻、电钻等,应防止清洗中的损伤,遵循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手术动力器械如电锯和钻头不能使用超声清洗机清洗,可使用温和的洗涤剂和布或软毛刷,用流动温水清洗345.4消毒【释义】•消毒的意义在于进一步降低清洗后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生物负荷,消除和杀灭致病菌,达到使用安全水平•清洗后的器材应进行消毒处理,可以避免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利于操作流程管理和工作环境的消毒隔离•进入消毒供应中心检查、包装及灭菌区的器材均应进行消毒355.4.1【释义】清洗后器材的消毒是必须步骤•耐湿热的器材应首选热力消毒•包括清洗消毒器、煮沸槽等•不能耐受高温和湿热消毒的器材可采用•75%乙醇擦拭消毒•酸性氧化电位水•或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药械进行消毒,并符合《消毒技术规范》中消毒剂使用规定365.4.2【释义】•消毒后可直接使用的器材,其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5min,或A0值≥3000。如;呼吸管路等半关键器材•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器材,其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1min,或A0值≥600375.4.3【释义】•本条对规范使用酸性氧化电位水消毒方法进行了规定•参考附录C的各项要求385.5干燥【释义】•干燥是指去除消毒后器械残留水的程序•水是细菌滋生的基本条件,干燥处理的意义在于避免消毒后的器材二次污染和锈蚀。避免霉菌生长•由于器械构造的复杂性,手工干燥处理难以保证干燥质量,因此,提倡使用机械干燥方法,清洗消毒后的器械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395.5.1【释义】•应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金属类干燥温度70℃~90℃•塑胶类干燥温度65℃~75℃,防止温度过高造成器械变形,材质老化等问题•一般烘干所需时间为20min,塑胶类材质比金属材质的物品所需烘干的时间长,约需要40min405.5.1【释义】•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如麻醉或呼吸管等器械应使用机械干燥设备和方法,应彻底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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