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CH/T1036-2015)宣贯解读主讲:李学军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纲一、编制背景二、编制过程三、编制依据和原则四、主要内容与特点五、主要条款解读测绘行业标准《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CH/T1036-2015)意义——制定本标准,是加快推进管线信息化进程,满足管线规划设计与建设以及安全运行管理的需要,同时是促进管线信息资源共享和实际应用的需要,是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的需要。国办[2014]27号文发布和住建部等五部门发出开展普查通知后,各地正在积极推进的地下管线普查及系统建设,急需这样一个标准。一、编制背景对策建议1、完善管线数据标准2、建立管线信息交换与服务标准3、完善管线信息系统标准目的:制定本标准旨在规范和统一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保证其质量,发挥管线信息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5月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制订提案,并得到采纳。2013年3月18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将制订《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下称“《规范》”)列入2013年第一批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测科函[2013]17号),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编写制订本标准,于2014年6月完成。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间,因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整合、更名、迁址等,对编写工作进度造成一定影响,经报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同意《规范》编写工作完成时间延至2015年6月。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本标准的编制制订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编写组织:主编单位: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下管线勘测工程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科岛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测绘研究院、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山东中基地理信息监理有限公司、山东正元数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准备阶段:2013年3月-5月:《规范》编制大纲、编制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与备案;2013年5月30日-31日,首次会议,成立编写组,讨论《规范》编写大纲,确定工作计划和编写任务分工。二、编制过程起草阶段2013年6月-2014年4月,各编写小组起草和组内讨论后,由编写组长汇总形成《规范》起草稿。2014年5月、10月,分别组织各小组长召开小型统稿会,分别形成起草稿二稿、三稿。经过进一步修改后交由组内广泛讨论,根据反馈意见由组长再修改三稿,于2014年12月形成了《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写说明。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1月19日,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正式行文《关于征求行业标准《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测标委秘函[2015]2号),2015年1月下旬至3月中旬,由主编单位组织开展征求意见工作。根据征求意见,编写组对反馈意见建议作了分析讨论和相应处理。经过进一步修改完善《规范》征求意见稿,于2015年3月25日完成了《规范》送审稿和《编写说明》。送审阶段2015年4月3日,《管线信息他建设技术规范》送审稿通过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在北京组织的专家审查。报批阶段按照专家审查意见,编写组对《管线信息他建设技术规范》送审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将其中的管线分类与代码一章(原第6章)提出,报西安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单行制订标准。编写组于2015年4月29日修改完成报批稿,报批。国际测绘地理信息局2015年6月26日公告第3号:2015年6月26日1、依据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2)《2013年第一批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测科函[2013]17号)。3)《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制订合同》。4)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三、编制依据、原则2、原则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规范性”的原则基础上,重点把握:创新性原则:坚持科学创新,体现前瞻性。目前尚没有一部类似的专门标准,特别是完整的管线分类编码、管线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操作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总结工作实际经验,面向实际应用。协调性原则:坚持与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协调一致性,避免冲突。总体力求制订一部代表行业发展需求和方向的先进、科学、实用,且具有指导性的标准。三、编制依据、原则1、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管线信息编码、管线数据分层、管线数据结构设计、管线数据库建立、信息系统设计及安全保密等内容。按照GB1.1-2009的要求,本标准除编写了前言、引言外,共12章97条。四、主要内容与特点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基本规定6管线信息编码7管线数据分层8管线数据结构9管线数据检查10管线数据库建立11信息系统设计12安全保密2、特点符合性:本标准符合现行《测绘法》、《保密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实际和行业实际需求,必将为规范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和推进管线信息化进程提供技术依据和支撑,有利于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实用性:本标准是在总结过去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按照管线管理实际需要,立足信息系统建设的数据标准问题,对相关技术内容和信息系统建设涉及的工作做了规定,提出了要求。四、主要内容与特点1、国内首部关于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本标准在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从管线信息化建设实际出发,针对有关内容作了相应规定,填补了空白。2、适用于管线基础信息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本标准仅针对管线相对位置、空间位置和管线本身固有特征属性的信息系统建设,而管线运行状态的专题信息并非关注重点,如:健康状况、附属物特征等,可作为基础信息的补充。3、提出了管线数据标准。从管线分类、管线要素分类出发,规定了信息编码原则与方法、数据分层与结构设计、数据检查与交换、数据库建立等要求。4、规定了信息系统设计要求。立足基础信息管理应用,提出了信息系统的基本架构、基本功能,并考虑了专业管线信息管理的需求实际。第1章范围说明了本标准的内容及适用范围。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管线信息编码、管线数据分层、管线数据结构、管线数据检查、管线数据库建立、信息系统设计及安全保密等内容。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管线基础信息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五、主要条款解读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9个,都未注明日期,意即其最新版版适用于本标准。包括:GB/T8567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21063.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GB/T2223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9806信息技术地下管线数据交换技术要求CH/T9005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9017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规范CH/T1033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35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验收测试规程CH/T1036管线分类代码与符号表达第3章术语和定义列出了本规范中必要说明、特指或者需要特别解释的术语6个。其中,管线一词(3.1条)特别提出2点:一是包括附属设施,即目前管线管理不单单是管线本身,而应该包括附属物、附属设施。二是界定了管线分布范围,是指所有的包括地下、地上的长输管线和城市管线,这也是本标准立足于全覆盖的出发点。其中地上是含地面与架空。用于传送液体、气体或粉末的管道(沟、廊)和用于输送电力、信息的线缆、通道及其附属设施。管线的分布范围包括地下、地上(含地面与架空)的长输管线和城市管线。综合管线(3.2条)各种管线的总称,如:城市管线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等各类管道(沟、廊)、线缆或通道。专业管线(3.3条)对承担某一种功能的管线的称谓,如:给水管线、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热力管线等,也称专题管线。管线信息(3.4条)管线信息分为基础信息、专业信息。基础信息:空间位置、空间关系和固有特征属性。平面位置、埋深、高程、种类、材质、数量、埋设方式、传输介质(功能)特征、走向、连接关系、权属、建设年代、使用状态、附属物,以及必要的附加信息(防护层)。专业信息:按照专业管理应用需要,不同于基础信息:设备信息(附属物性征)、维护信息(周期)、运行状态(防腐方式、泄漏等)管线信息系统(3.5条)指在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库和网络的支持下,利用GIS技术实现对管线信息输入、编辑、存储、查询、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功能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管线信息系统可分为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管线元数据(3.6条)描述管线要素或管线数据集的内容、覆盖范围、质量、管理方式、所有者、提供方式等信息的数据。第5章基本规定5.1、5.2为空间参考系和时间参考的规定。1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独立系统时,应与国家统一系统建立转换关系。2日期应采用公历纪元,时间应采用北京时间。关于本规范的管线分类和管线要素分类,标准明确了分类及代码要求(5.3条)。一是在现行的相关标准如《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中,只是分了大小类,没有给出一个分类原则和要求。二是有的按照功能、用途分,如给水、排水等方式,有的按照管理加传输方式混合分,如市政、长输、厂区等方式,也有的大类小类混合,如广播电视与通信并列,等等这些分类方式不利于系统管理和区分。总结实际后提出分类原则,统一分类方法,解决管线分类混乱的现状(CH/T1036),也是对如上标准的有力补充。三是有关管线要素编码,在管线信息系统建设中,管线要素编码是目前尚未统一的,现与标准CH/T1036一致。关于管线数据内容和质量要求(5.4条)5.4.1明确了管线数据分类:管线点数据、管线线数据、管线面数据以及管线辅助数据、管线注记数据和管线元数据。5.4.2明确了管线数据内容:管线空间数据、空间关系数据和属性数据。对相关的内容作了规定。把握一点:立足管线基础信息!5.4.3管线属性数据可根据应用需求进行扩展,增加与管线运行相关的属性信息数据,如泄漏、腐蚀、堵塞、压力、流量、温度、管线安全保护线、维修时间以及附属设施的其他特征等专业属性数据。5.4.4管线元数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9806的相关规定。《信息技术地下管线数据交换技术要求》GB/T29806-2013中,第6章规定了元数据的内容和元数据扩展的要求。内容:1)标识信息、内容信息、数据质量信息、参照信息、维护信息、限制信息、分发信息和扩展信息。2)元数据字典和元数据代码(附录C)扩展:可以根据需要、按照标准扩展(GB/T19710-2005地理信息元数据)5.4.5三维管线表达的数据项、数据内容以及相应的精度应符合管线三维建模的要求。三维建模应反映管线类型、管径、形状,管线断面应圆滑,并反映连接点、附属设施以及管线走向和空间拓扑关系。根据三维管线的表达需要,要规定相应数据要求。5.4.6管线数据应保证现势性,其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位置精度和属性精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CH/T1033的相关规定。CH/T1033--2014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5.5管线信息系统及数据库设计原则管线信息系统及数据库设计应遵循规范、实用、安全、高效原则。5.6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流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应在管线信息编码、管线数据分层、管线数据结构设计的基础上,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