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并网调峰协议书(GF-2003-0512)甲方(电网经营方):[在此处填写甲方全称]法定代表人:[在此处填写]注册地址:[在此处填写]联系方式:[在此处填写]乙方(发电方/用户):[在此处填写乙方全称]法定代表人:[在此处填写]注册地址:[在此处填写]联系方式:[在此处填写]鉴于甲方负责[在此处填写地域范围]的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调峰能力,促进电力市场发展;乙方拥有/运营[在此处填写设备类型,如:燃气发电机组/可调节负荷]位于[在此处填写设备位置],具备参与电网调峰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及相关国家、地方电力法规、规章和标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并网设施参与2025年度电网调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背景与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电网安全规程、技术标准和政策,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签订,旨在规范双方在并网调峰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第二条并网条件与要求1.乙方并网设施应满足国家及行业关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2.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公司制定的并网技术规范,完成并网设施的安全技术改造和接入工作,并确保其符合电网安全运行要求。3.乙方应配备满足电网调度要求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通信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4.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并网前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并网运行参与调峰。第三条调峰服务内容与范围1.调峰方式:乙方同意提供[在此处选择:调峰容量/调峰电量]服务,具体为[在此处详细描述,如:在电网调度指令下,快速调整其发电出力/用电负荷]。2.调峰范围:乙方参与调峰的设施为[在此处填写具体机组编号或负荷名称],总调峰能力/范围约为[在此处填写具体容量或电量数值]千瓦/千瓦时。3.调峰时段:乙方应按照甲方电网调度机构发布的调度计划,在以下时段提供调峰服务:*每日高峰负荷时段:[在此处填写具体时间段,如:每日19:00至22:00]。*每日低谷负荷时段:[在此处填写具体时间段,如:每日1:00至5:00]。*每月/每季度特殊调峰时段:根据甲方电网需求,另行通知。4.调峰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调度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力/负荷的调整,并确保调整后的出力/负荷值在指令规定的范围内。第四条调度与指令1.甲方电网调度机构([在此处填写具体调度机构名称])对乙方的并网设施拥有统一的调度权。2.甲方通过[在此处填写调度指令下达方式,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电话]等方式向乙方下达调度指令。3.乙方应确保调度通讯畅通,并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执行调度指令。接到调度指令后,乙方应在[在此处填写响应时间要求,如:10分钟]内开始执行或反馈执行情况。4.乙方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如遇无法预见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甲方调度机构报告,并根据调度机构的指示操作。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发布调度指令,安排乙方参与电网调峰工作。2.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调峰服务费用。3.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并网设施及调峰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4.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电网运行信息和调峰需求预测。5.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并根据调度需要,协调相关事宜。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接受甲方的调度指令,按照要求提供调峰服务。2.确保并网设施的调峰能力在协议有效期内持续可用,并按要求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3.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调峰设备运行数据、检修计划等信息。4.配合甲方进行并网设施的安全检查、试验和消缺工作。5.不得擅自改变并网设施运行方式或退出调峰状态,如确需退出,应提前[在此处填写提前通知时间]向甲方申请。第七条考核与奖惩1.甲方负责对乙方执行调峰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调峰响应及时率、出力/负荷偏差率、调峰设备可用率等。2.考核结果将作为电费结算和奖惩的依据。3.对于考核结果达到或优于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给予乙方[在此处填写奖励方式,如:电费补贴/容量电价优惠]。4.对于考核结果未达到约定标准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可采取[在此处填写惩罚措施,如:发出警告、扣减电费、要求限期整改、暂停调峰资格]等措施。第八条电费结算与支付1.调峰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在此处详细列出计算方法,可能涉及容量费用、电量费用、峰谷平段电价差异等]。2.电费结算周期为[在此处填写结算周期,如:每月]。3.甲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在此处填写支付时间,如:15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后的电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4.乙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发票。第九条安全责任1.乙方对自身并网设施的安全运行负全部责任,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2.甲方在调度运行中应确保电网安全,对因电网原因导致的乙方设施损坏,应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3.双方应共同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加强安全协作,共同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第十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运行数据等不宜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第十一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在此处填写生效日期,如:2025年1月1日]起至[在此处填写终止日期,如:2025年12月31日]止。第十二条协议变更与解除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本协议内容。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协议可解除:*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在此处填写宽限期,如:30日]内仍未纠正。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调峰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在此处填写利率,如: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执行调度指令,造成电网频率、电压波动或引发电网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可根据情节轻重,暂停乙方调峰资格或解除本协议。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4.本协议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在此处选择: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指定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文件。3.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一方可根据情况请求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第十六条法律适用与文本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协议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事项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约定。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正本一式[在此处填写份数,如: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在此处填写份数,如: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