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市燃气供用合同协议范本(CF-199-0502)合同编号:[由供气方填写]甲方(供气方):[供气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供气公司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气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供气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供气方联系电话]送达地址:[供气方指定送达地址]乙方(用气方):[用户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适用]注册地址/常住地址:[用户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用户证件号码]联系人:[用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用户联系电话]送达地址:[用户指定送达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城市燃气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用气性质与期限1.1乙方拟使用的燃气种类为:[例如:天然气(管道气)/液化石油气]。1.2乙方用气地址为:[详细用气地址]。1.3本合同有效期为[例如:自燃气首次通气之日起至乙方停止用气之日止/或具体年限,如:贰拾年],自[具体生效日期]起计算。第二条计量与收费2.1甲方负责为本合同乙方安装、维护、校验燃气计量器具(以下简称“计量表具”)。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计量工作。2.2计量表具的读数作为燃气计量的依据。对于智能燃气表,甲方可按月自动抄录数据并告知乙方;对于非智能燃气表,甲方采用[例如:人工抄表/远程自动抄表]方式定期抄录数据。2.3燃气价格执行[例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方式。2.3.1当前燃气价格为:[具体价格,例如:每立方米人民币元/每公斤人民币元],价格构成包括:[例如:基础气价、城市管网配套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2.3.2价格调整:如遇政府调整价格,按[例如:政府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调整机制]执行。如采用市场调节价,价格调整周期为[例如:每季度/每年],调整幅度不超过[例如:±5%]。2.4乙方应根据甲方出具的燃气账单,在[例如:每月10日]前,按照账单核定的金额向甲方支付燃气费用。2.5缴费方式: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纳燃气费用:[例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网上支付、手机支付、银行代扣等]。具体缴费终端及操作方式,请遵循甲方公示的信息。2.6逾期缴费:乙方逾期支付燃气费用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费用,每日按逾期金额的[例如:千分之零点五]计收。逾期超过[例如:三十]日,甲方有权暂停供气,直至乙方结清欠费及逾期费用。第三条供气方式与地点3.1供气方式:甲方采用[例如:管道输送/瓶装供应]方式向乙方供气。3.2供气接口/瓶装供应点:位于[具体位置描述,如:乙方房屋[门牌号]墙体上的燃气入口/甲方指定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第四条安全责任4.1甲方的安全责任:4.1.1负责城市燃气输配管网、储气设施、调压站等公共供气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检修和更新改造,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4.1.2负责保证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4.1.3负责对公共供气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向乙方进行安全宣传。4.1.4依法进行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4.2乙方的安全责任:4.2.1乙方自行安装、使用的燃气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管道、阀门、灶具、热水器、燃气表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乙方不得擅自改装、拆卸、安装、移动、拆除、覆盖或变更用途。4.2.2乙方应保证燃气设施周围环境安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杂物影响燃气设施安全。4.2.3乙方应使用合格的燃气具,并按产品说明书操作。燃气具的安装、维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4.2.4乙方应熟悉燃气安全常识,知晓燃气泄漏的识别方法(如异味、声音等)和应急处理措施。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关闭燃气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和电器、到室外安全地带报警等措施。4.2.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入户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后,乙方应予以配合检查。4.2.6乙方应教育家庭成员,特别是老人和小孩,注意安全用气,防止发生意外。4.3安全检查: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用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前应提前[例如: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阻挠。4.4违反安全规定:因乙方违反安全规定使用燃气,造成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向乙方供气,且乙方必须拆除或整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后,经甲方检查合格方可恢复供气。第五条乙方责任与权利5.1乙方责任:5.1.1按时足额支付燃气费用。5.1.2保管好燃气计量表具及铅封,如有损坏或丢失,应负责修复或赔偿。5.1.3不得擅自接驳燃气设施或改变燃气用途。5.1.4不得盗用燃气。5.1.5配合甲方进行燃气计量、安全检查、收费等合理工作。5.2乙方权利:5.2.1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稳定可靠的燃气供应。5.2.2有权了解燃气价格、收费标准和计量方式。5.2.3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燃气质量、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5.2.4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燃气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校验。5.2.5有权在符合安全规定和燃气设施承载能力的前提下,申请调整用气量(具体办法按甲方规定执行)。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6.1.1有权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收取燃气费用。6.1.2有权对乙方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并要求整改。6.1.3有权根据供气需要和燃气负荷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维护或改造,并提前[例如:七天]通知乙方。6.1.4有权根据规定暂停向乙方供气(如乙方逾期缴费、违规用气、危及安全等)。6.1.5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或政府政策调整燃气价格。6.2甲方的义务:6.2.1保证持续、稳定、合格地供应燃气。6.2.2按规定对燃气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新改造,保障供气安全。6.2.3按规定进行燃气计量,并定期校验计量表具。6.2.4公布燃气价格、收费标准、服务电话、营业时间等信息。6.2.5建立燃气用户服务档案,并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燃气安全使用指导。6.2.6接受乙方及社会的监督。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7.1合同变更: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合同解除:7.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7.2.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停止供气:a)逾期缴费超过[例如:六十]日仍不支付的;b)擅自改装、拆除、覆盖燃气设施或改变燃气用途,情节严重的;c)盗用燃气或危害公共安全的;d)两次以上拒绝或阻挠甲方进行安全检查的;e)提供虚假信息或阻碍甲方正常服务的。7.2.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a)无正当理由长期中断供气的;b)供应的燃气质量长期不符合国家标准的;c)拖欠乙方燃气费用,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7.3合同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例如:十五]日内结清所有燃气费用。甲方应在乙方结清费用后,办理供气终止手续。第八条违约责任8.1乙方违约责任:8.1.1未按期足额支付燃气费用的,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6款执行。8.1.2擅自接驳、改装、拆除、覆盖燃气设施或改变燃气用途的,甲方有权恢复原状或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第7.2.2款之规定处理。8.1.3盗用燃气或危害公共安全的,除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损失外,甲方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第7.2.2款之规定处理。8.1.4损坏、丢失计量表具或铅封的,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8.2甲方的违约责任:8.2.1因甲方责任导致供气中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和方式可另行约定或按法律规定执行)。8.2.2供应的燃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并可根据情况要求减少燃气量或退货、退款。8.2.3拖欠乙方燃气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例如:三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例如: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不可抗力9.1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困难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9.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影响,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第十条争议解决10.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0.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例如: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通知1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应按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例如:七日]书面通知对方。按该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二条其他1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文件等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2.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供气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如为个人用户,需签字;如为法人用户,需盖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