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标准(试用稿)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二〇一五年五月目次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25项目划分……………………………………………………………………………………26施工技术要求………………………………………………………………………………37工程质量评定………………………………………………………………………………38附录A项目划分表…………………………………………………………………………40附录B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42附录C表分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85附录D表单位—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86附录E表单项—单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87附录F表项目—项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88条文说明……………………………………………………………………………………9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制。本标准由重庆市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提出。本标准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本标准起草人: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庆市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标准的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及其他土地整治工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D/T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41-2013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2-2013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范TD/T1013-2013土地整治验收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试行)(2013)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试行)(2011)3术语和定义3.1土地整治工程Landconsolidationengineering为实现土地整治目标所采取的各项工程措施。3.2施工技术要求Technicalrequirementsforconstruction为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对施工的步骤及方法(包括:对安全、人员、工具、材料)的要求。3.3质量评定Qualityassessment将质量结果与国家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的活动。3.4原材料Rawmaterials指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外加剂、惨和剂、水、钢筋、细骨料、粗骨料、石料等土建类工程的材料。3.5中间产品Intermediateproduct指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拌合物、砂浆拌合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3.6工程质量consteuctionquality工程满足国家和土地整治行业相关标准、规划设计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23.7单元工程subsectionconstruction在土地整治工程中具有单独施工条件且具有使用功能的单体工程,是组成分部工程的最基本单位。3.8分部工程separatedpartproject在土地整治工程中由同类型的一个或数个单元工程组成,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3.9单位工程unitproject在土地整治工程中由一个或数个分部工程组成,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3.10单项工程singleconstruction在土地整治工程中由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能够独立发挥某一类土地整治功能要求的工程项目。3.11主控项目dominantitem在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项目。3.12一般项目generalitem在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中,除主控项目外的其他项目。4总则4.1工程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应具有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采购合同(发票)等证明,提供不全者,应对其材料进行复检,复检合格,方可使用。4.2关键部位和重要施工步骤的施工应由熟练工人操作。4.3应因地制宜选择施工机械,宜采用移动快捷的小型机械施工,。4.4应按设计图施工,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及时到现场作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才能施工。4.5施工单位应保证工程质量,并在验收时提供施工记录资料。4.6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级。4.7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整改完成后,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重新进行验收评定。重新评定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继续制定整改方案,继续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或经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论证,认为可不再整改处理的,应由项目法人报主管部门备案。5项目划分5.1项目划分原则35.1.1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划分按级划分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四级。5.1.2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规划设计批复内容、施工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管理、质量评定、工程验收。5.1.3项目划分的单项、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应与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一致,不能漏划被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也不得随意增项。5.1.4单项工程划分原则——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单项工程以专业分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单项工程。5.1.5单位工程划分原则——土地平整工程:按工程规划设计批复内容、施工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要求划分为:耕作田块修筑、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等单位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按工程规划设计批复内容、施工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要求划分为:水源、输水、排水、渠系建筑物、泵站及输配电工程等单位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按工程规划设计批复内容、施工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要求划分为:田间道、生产(大)路、附属工程等单位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按工程规划设计批复内容、施工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要求划分为: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工程等单位工程。5.1.6分部工程划分原则单位工程中设计结构且施工工艺相同的工程可划分一个分部工程。5.1.7单元工程工程划分原则1分部工程按不同的地块、村、组、段细划成单元工程。2按本标准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5.1.8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见附录A。5.1.9项目划分程序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项目法人确认。2项目法人收到工程的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监理单位。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监理单位应重新报送项目法人进行确认。6施工技术要求6.1原材料的质量要求46.1.1基本要求1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3骨料在生产、采集、运输与存储过程中,严禁混入有害物质,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在其装卸及存储时,应采取措施,使骨料颗粒级配均匀,保持洁净。6.1.2水泥1水泥品种和标号应满足设计要求。2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及牌号按批分别存储在水泥库内。如因存储不当引起质量有明显降低或水泥出厂超过一月时,应在使用前对其质量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的结果处理。3进场的每一批水泥,应有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测报告、采购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若不能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时,应按每200t~400t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为一取样单位,不足200t也应作一取样单位,进行验收检测,检测合格方能使用。水泥品质的检测,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进行。6.1.3细骨料1细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人工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4~2.8,天然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2~3.0。使用山砂、粗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验论证。2进场的每一批细骨料,应有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测报告、采购合同(发票)等的要求,若不能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时,应按细骨料同料源每600~1200t为一批,检测细度模数、石粉含量(人工砂)、含泥量、泥块含量和表面含水率等。3细骨料的品质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细骨料的品质要求及检测检测项目质量要求天然砂人工砂含泥量(%)设计龄期强度≥30MPa和有抗冻要求≤3-设计龄期强度<30MP≤5-泥块含量不允许有机质含量浅于标准色不允许云母含量(%)≤2表面含水率(%)≤6石粉含量(%)-6~18(指颗粒小于0.16mm)表观密度(kg/m3)≥2500细度模数2.2~3.02.4~2.85细度模数波动±0.2坚固性有抗冻和抗侵蚀要求≤8无抗冻要求≤10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1(折算成SO3,按质量计)轻物质含量(%)≤1-6.1.4粗骨料1粗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如有裹粉、裹泥或污染等应清除。2进场的每一批粗骨料,应有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测报告、采购合同(发票)等的要求,若不能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时,应按同料源、同规格碎石每2000t为一批,卵石每1000t为一批,检测超径、逊径、针片状、含泥量、泥块含量等。粗骨料的品质要求及检测应符合表2规定。表2粗骨料质量及检测检测项目质量要求含泥量(%)D20、D40粒径级≤1D80、D150(D120)粒径级≤0.5泥块含量不允许有机质含量浅于标准色坚固性(%)有抗冻和抗浸蚀作用要求≤5无抗冻要求≤12吸水率(%)有抗冻和抗浸蚀作用要求≤1.5无抗冻要求≤2.5软弱颗粒含量(%)设计龄期强度≥30MPa和有抗冻要求≤5设计龄期强度<30MP≤10针片状颗粒含量(%)设计龄期强度≥30MPa和有抗冻要求≤15设计龄期强度<30MP≤25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质量折算成SO3)(%)≤0.5表观密度(kg/m3)≥2550超逊径含量(%)超径原孔筛小于5,超径筛余量为0逊径原孔筛小于10,逊径筛除量小于26.1.5钢筋1根据原附钢筋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如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碰伤痕及锈蚀程度等),并测量本批钢筋的代表直径。2若不能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时,钢筋应分批检测,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重量不大于60t。3钢筋接头:(1)纵向受力钢筋接头应优先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2)加工厂加工钢筋接头应采用闪光对焊。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6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和机械连接(镦粗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等);(3)现场施工可采用绑扎搭接、手工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窄间隙焊)、气压焊和机械连接等。现场竖向或斜向(倾斜度在1:0.5的范围内)钢筋的焊接,宜采用接触电渣焊。6.1.6外加剂1能够溶于水溶液的外加剂宜配成水溶液使用,并搅拌均匀;不溶于水的外加剂应与适量的水泥或砂混合均匀后加入搅拌机。外加剂储存时间过长,对其品质有怀疑时,使用前应重新检验。2掺量不小于1%的外加剂以不超过100t为一个取样单位,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以不超过50t为一个取样单位,掺量小于0.05%的外加剂以不超过2t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一个取样单位的应按一个取样单位计。3外加剂验收检测项目: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坍落度损失、抗压强度比等。6.1.7掺合料1掺合料可选用粉煤灰、矿渣粉、磷渣粉、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