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建筑工程工期合同协议甲方(发包人):[业主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乙方(承包人):[施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名称]位于[工程地点]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工期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1.1本项目名称:[项目名称]。1.2本项目地点:[工程地点]。1.3本项目内容与范围:[简要描述工程内容、性质和合同范围]。第二条合同工期2.1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总天数]天,自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计算。2.2开工日期: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为[具体日期]或[满足特定条件的日期,例如: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2.3竣工日期:工程应竣工日期为[开工日期]加上合同工期总天数,即[具体竣工日期]。第三条开工与竣工前提条件3.1开工前提条件:(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已提交乙方;(2)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完毕;(3)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甲方已办理完成相关移交手续;(4)[其他开工所需前提条件]。3.2竣工前提条件:(1)工程已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全部完成;(2)工程已通过初步验收或相关专项验收;(3)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4)乙方已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5)[其他竣工所需前提条件]。第四条工期延误与顺延机制4.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发生其他非乙方原因的事件,导致乙方无法按原定工期竣工的,可视为工期延误。4.2以下事件(以下简称“可顺延工期事件”)发生后,经甲方或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可相应顺延合同工期:(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图纸或技术文件,或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不符合要求,经修改后导致工期延误;(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线资料或周边环境资料,或提供资料错误导致工期延误;(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乙方无法采购材料或组织施工,经催告后[天数]日内仍未支付的;(4)因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内容变更,经甲方确认后增加的工期;(5)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工程停工,停工时间超过[天数]天的;(6)因工程地质条件与前期勘察资料存在重大差异,经甲方确认后需修改设计或调整施工方案导致工期延误;(7)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导致必须修改设计、增加工程量或停止施工,经甲方确认后增加的工期;(8)因监理单位或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暂停时间超过[天数]天的;(9)[其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顺延工期的情形]。4.3乙方在发生可能引起工期顺延的事件后[天数,例如:14]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或甲方提交工期顺延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预计工期影响天数以及必要的第三方证明等。4.4监理单位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期顺延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后[天数,例如:28]日内进行审核,并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是否同意顺延及顺延天数。若监理单位或甲方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的顺延申请。4.5因乙方原因(如管理不善、资源投入不足、施工组织不力等)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不仅无权要求工期顺延,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误期损害赔偿。4.6任何一方不得因对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而主张工期顺延。第五条工期延误的后果与责任5.1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损害赔偿金。误期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日误期损害赔偿金=合同总价款×[每日利率百分比,例如:0.1‰],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例如:5%]。5.2甲方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天数,例如:28]日内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百分比,例如:千分之零点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例如:3%]。第六条暂停施工与工期影响6.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甲方书面通知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可暂停施工:(1)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或技术处理;(2)工程质量出现重大问题需要暂停施工进行整改;(3)甲方根据项目整体安排需要暂停施工;(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5)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要求暂停施工。6.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暂停的,暂停期间合同工期应予以顺延。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暂停的,暂停期间合同工期是否顺延由双方协商确定;非因上述原因的暂停,若暂停时间超过[天数,例如:7]天,经双方确认后,可视为合同暂时中止履行。6.3暂停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已完成的工程部位,并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和清洁工作。暂停期间的人工、材料等费用承担由双方根据暂停原因协商确定。第七条提前竣工7.1除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原因外,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竣工。7.2若乙方希望提前竣工,需提前[天数,例如:30]日书面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提前竣工需在不增加额外成本、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7.3经甲方同意提前竣工的,甲方可根据提前天数和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提前竣工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例如:1%],具体计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工期与付款的关系8.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工程实际进度挂钩,但支付周期和支付比例不得违反合同总工期和合同总价款的约束。8.2竣工结算的审核和支付应以工程最终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基础,但竣工结算的完成和支付时间应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之后进行。第九条争议解决9.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9.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选择仲裁或诉讼,例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0.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0.2本协议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终止:(1)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甲方支付完成工程款(扣除质保金后);(2)双方就工程结算款项达成一致,并结清所有款项;(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4)因一方严重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10.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结算工程款项。已顺延的工期在合同终止时一并确认。第十一条其他11.1本协议是双方就本项目工期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参照主合同约定执行。11.2本协议一式[份数,例如:四]份,甲方执[份数,例如:二]份,乙方执[份数,例如: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业主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施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