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粮食储备考核合同协议(CF-2000-0152)鉴于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负责对乙方承担的2025年度粮食储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监督;乙方根据国家及甲方要求,承担相应的粮食储备任务并接受考核。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粮食储备安全,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考核依据与原则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储备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签订的《粮食储备合同》(或委托保管协议,下同)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合同约定,对乙方2025年度粮食储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量化、客观的原则,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对乙方储备数量、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第二条考核内容与指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储备数量管理:粮食库存数量真实准确,账实相符,无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确保库存数量与中央或地方下达的计划一致,无超储或亏库问题。(二)储备质量管理:储备粮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保持粮食品质稳定,虫霉防治措施有效,品质检测工作符合要求,确保储备粮质量安全。(三)储备安全与保管:仓库设施安全可靠,符合安全生产标准,防火、防汛、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有效,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四)储备轮换管理:按照批准的轮换计划执行轮换,轮换方式科学合理,轮换过程规范有序,轮换记录完整准确,轮换成本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五)仓储设施与设备:仓库及附属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各类计量、检测、安全等设备运行正常,确保储备粮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六)管理制度与执行:建立健全粮食出入库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防火管理制度、值班管理制度等,并有效执行,相关台账、账册管理规范,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良好,数据上传及时准确。(七)政策执行与信息报送: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粮食储备管理的政策法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甲方报送约定的储备管理信息、报表和资料,积极配合甲方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工作。第三条考核标准与评分方法(一)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制定详细的《2025年度粮食储备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作为本次考核的具体依据。该标准将在考核开始前一定时间以文件形式下发。(二)考核指标分为关键绩效指标(KPI)和一般指标,KPI指标占总分的比重应高于一般指标。(三)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乙方最终得分=∑(单项KPI指标得分×权重)+∑(单项一般指标得分×权重)。(四)考核所需数据以乙方提供的经盖章确认的报表、记录为基础,同时结合甲方组织的现场检查、抽查、检测、审计以及远程监控系统记录等结果综合评定。(五)对考核中发现的争议数据或情况,由双方共同确认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核实确认。第四条考核程序与周期(一)考核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每月结束后[具体天数,如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月度粮食储备管理情况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三)甲方在每年[具体月份,如10]月至[具体月份,如11]月期间,组织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前检查和年度考核。(四)年度考核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环节。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具体百分比,如50]%。检查组由甲方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或专家参加。(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考核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六)考核结束后,甲方在[具体时间,如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结果的汇总、审定,并书面通知乙方。第五条考核结果应用(一)甲方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将乙方2025年度粮食储备考核等级评定为:优秀([具体分值,如90分及以上])、良好([具体分值,如80分至89分])、合格([具体分值,如60分至79分])、不合格([具体分值,如60分以下])。(二)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乙方,甲方可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后续[说明奖励方式,如:中央储备粮补贴发放、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或适当奖励。(三)对于考核结果为“良好”的乙方,甲方可予以通报,并要求其持续改进。(四)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乙方,甲方将要求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计划,在下一考核周期跟踪改进情况。(五)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乙方,甲方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不超过[具体天数,如3]个月。整改期满后,由甲方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说明处理方式,如:扣减当年度补贴、暂停部分储备任务、取消其承担[某类]储备任务资格]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六)考核结果作为乙方信用评价、享受政策支持、承担新的储备任务等的重要依据。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标准,对乙方2025年度粮食储备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考核监督。2.按时向乙方下达考核通知,提供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3.有权对乙方的储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和监督。4.有权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并监督奖惩措施的落实。5.对乙方在考核中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及时向乙方反馈考核结果,并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甲乙双方签订的《粮食储备合同》等相关协议,全面履行粮食储备保管、轮换等各项职责。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保管安全。3.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各类报表、资料和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4.积极配合甲方的考核、检查、监督和检测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5.对在履行储备任务及配合考核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根据考核结果,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甲方。第七条信息保密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国家秘密以及未公开的考核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具体年限,如3]年内。第八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的主管上级机关申请调解或裁决。调解或裁决结果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履行。第九条合同期限与解除本协议考核期限为2025年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考核期内,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一)提供虚假信息或数据,骗取储备任务或补贴的;(二)发生重大粮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情节恶劣的;(四)经甲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五)不再具备承担粮食储备任务资格的。第十条通知与送达双方在本协议中载明的地址为正式通知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均应采用专人送达、挂号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在送达时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一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