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讲座——邵建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1概述符合要求的作业安全环境是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障。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是将单位生产的总体条件与作业环境诸因素的现状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健康标准相比较,找出存在问题的过程,进而整改存在问题,使单位的本质安全程度得到提升。职业健康考评是对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管理措施的适用性、有效性进行考评,使单位对职业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通过识别和控制不良的作业环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强化对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等手段,达到保护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免受职业危害的目的。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的主要内容:厂容厂貌、厂区道路、厂区主干道占道率、厂区照明、厂区消防、定置摆放、车间通道、作业区域地面状况、车间采光、车间消防设施、设备设施布局、职业危害作业点治理率为100%、仓库通道、仓库采光、仓库消防设施、物品储存、危险化学品现场安全条件、现场使用、事故预防、氯气使用点的安全措施、职业危害作业点定点、职业危害作业点监测、职业危害作业点达标率、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合格率、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识别、健康监护检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设施、职业危害三、四级有毒作业人数比率小于1%、Ⅳ级粉尘作业人数比率小于5%、接触Ⅳ级高温作业人数比率小于5%、接触Ⅳ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人数比率小于1%、职业病管理机构和人员、职业病诊断与处理等34个要素。2考核评价提示2.1单位考核评价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1.1单位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要素考评的文件和资料目录。该目录、文件和资料应按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要素设置的先后顺序排列。2.1.2单位自评考核打分表。2.1.3单位的自评考核资料,应有每一项要素自评考核表、查出问题的处理措施,并应做到闭环管理。2.1.4各种证明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要素正常运行的有效的文件、记录和资料(含各类测试记录、监测资料)。2.1.5建议各种档案资料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件,编写页码并装订。达到统一、规范,便于查找的目的。职业健康考评,一方面包括对职业危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等“硬件”的考评,另一方面包括职业危害管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员工行为规范等“软件”的考评。单位在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活动中应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必须注重相互间的关联性。2.1.6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职业危害申报、审查、验收、有毒、有害作业点辨识、分布、检测资料以及职业健康监护等资料)。2.1.7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防护设备设施汇总表、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安装地点、安装时间、用途、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测报告及检查、维修记录等。2.1.8单位自评资料。包括每一台防护设备设施的检查考核表,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结果,以及单位自评打分表等。要求所有考评做到闭环管理。2.1.9各类检测记录、图表资料、报告应真实、齐全、有效。2.2考核评价中有关问题的处理2.2.1防尘防毒设备设施考评,仅限于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本身,不涉及有关生产工艺过程的其他设备设施的考评。2.2.2对有毒有害作业点的职业危害因素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对于有毒作业和生产性粉尘作业,不要求分级,但检测结果应达到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否则作为不合格项处理。2.2.3为了便于查找文件和资料,重复出现的文件和资料,一般(特殊的另行处理)应收集到首次出现的档案中。3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要点3.1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对生产单位生产总体条件与作业环境、职业健康考评要素的考评。3.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2893-2001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GB50033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2801-19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6203-1996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17-2002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GBZ132-2002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1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2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2]第23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5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3.3考核评价标准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要素由34个要素及80个评分因素构成,目标分为170分。4厂区环境考评要点4.1厂容厂貌4.2厂区道路4.3厂区主干道占道率4.4厂区照明4.5厂区消防4.1厂容厂貌4.1.1查厂区平面布置图,现场核对货物、车辆是否在划定区域放置和停泊。现场检查垃圾台(站)是否有防渗漏、防雨淋、防吹散防污措施,生产垃圾与生活垃圾是否定点、分类存放,及时清运。4.1.2生产区的整体布局应满足生产、交通运输、安全文明生产、防震、防洪、防火和环境保护的需要。4.1.3生产区域环境应整洁,货物、车辆应在划定区域放置和停泊。4.1.4生产区域地面应平坦、无油污、无积水、不打滑。因生产需要而设置的坑、壕、池等,应加设盖板或采取其它有效防护措施。4.2厂区道路4.2.1查阅科研生产区道路平面图和汇总表,平面图中是否注明道路宽度和长度,汇总表中应有道路总长度、占道长度和占道率的数据。4.2.2科研生产区域的主要干道路面宜划人行通道线,人、车各行其道。危险路段和大门口应设置限速标志和警示牌,路灯照明应满足交通安全需要。4.2.3.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厂区道路要求一览表道路分类主要道路次要道路辅助道路厂房引道路面宽度(m)汽车大型7~96~73.5~6与车间大门宽度相适应中型6~83.5~63.5小型63.53最大纵坡(%)汽车平原地区68~98~108~11山区8蓄电池搬运车45最小转弯半径0~40t平板车:15~18m;5~15t平板车:12~15m;汽车带一辆挂车:9~12m;二轴载重车:8~9m;三轮汽车、电瓶车:3~4m行驶限速交叉路口、装卸作业区、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转弯时15km/h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生产现场、倒车时5km/h4.3厂区主干道占道率4.3.1现场查看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线路,是否影响运货车辆通行,架空管线上是否有警示标志。4.3.2科研生产区域的主要干道不应有占道现象,如因施工占道或科研生产需要临时占道时,应办理审批手续。施工占道应在被占用路段两端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临时占道,一段道路不应有两处及以上占道,占道宽度不应超过1/3路面,区域主要干道占道率不应超过5%。4.4厂区照明4.4.1照明灯布局合理,无照明盲区,厂区主干道和安全通道的照度不低于30勒克斯。4.4.2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4.5厂区消防4.5.2消防设施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车等应符合GB50016-2006和《安全规范》要求。4.5.2.1消防检查(1)消防通道上无障碍物,道路宽度不小于3.5m,净高不小于4m,消防车能顺利掉头。(2)所区应有消防水源和消防栓,消防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水压不小于0.1Mpa,能连续供水。(3)重点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应根据贮存物品的火灾特性,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计算和配置。4.5.2.2所区消防系统的检查:(1)消防供水管网检查a.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干管应仍能供用水总量。b.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c.与生产、生活和用的消防供水管网,其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当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任何建筑物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小于10m。(2)室外消火栓检查a.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并应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应小于5m。b.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每个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c.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拴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3)室外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漆色标志,并经常进行维护检查,其周围2m内无障碍物和杂草。4.5.2.3消防管理的检查(1)消防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检,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2)所区消防部门至少每个季度应组织一次全所性防火检查,部(处)、实验室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岗位作业人员应当每天进行检查。(3)各级防火检查应当制定防火安全检查表,明确各级责任的检查内容和要求。现场查看检查记录,应有各级检查责任人和被查部门负责人的签名。(4)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现场查看检测报告和归档资料是否齐全。5车间作业环境考评要点5.1定置摆放5.2车间通道5.3作业区域地面状况5.4车间采光5.5车间消防设施5.6设备设施布局5.7职业危害作业点治理率为100%5.1定置摆放5.1.1查设备、设施布局分布图和汇总表,测量设备、设施间距和作业空间是否合理,考评作业场所的设备、工位器具,工具、模具、夹具、工具柜等是否定置摆放、定置管理,定置合格率达到100%。5.1.2查证产品、坯料、工件、材料等物品的堆放是否稳固,宽与高之比应小于1:2、且高度不应超过2m,并有防滑、防倒措施。5.1.3查证工房入口处醒目位置是否有作业场所定置管理图,图形标志规范,摆放位置和数量应与实物相符.5.2车间通道应提供研制工房(车间)安全通道分布图和汇总表,查证工房安全通道是否以醒目的划线界定,人行道宽不应小于1m,车行道宽不应小于1.8m,两条通道交叉口不应有占道现象,通道不应两处及以上被占道,通道占道率不应超过3%。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车行道、人行道上方悬挂物高度符合标准,且牢固可靠。5.3作业区域地面状况5.3.1地面平整,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5.3.2地面无积水、积油或垃圾杂物。5.3.3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5.4车间采光5.4.1查证单位生产场所白天的采光、照度和夜间的照度是否达到GB50033或GB50034中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30LX)的要求;查阅单位对场所白天和夜间采光、照度测定的原始资料和统计资料,判定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5.4.2查证是否按GB50034的规定对生产场所白天的照度和夜间的照度进行测定,并有记录(以实测为准)。5.4.3同一场所,采光和照明有一项不合格,该场所即为不合格场所。查证生产场所照度合格率是否为100%。5.5车间消防设施5.5.1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