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认证规则与程序1机械安全认证规则机械安全认证采用ISO推荐的第五种认证模式,在此基础上,又结合机械产品及安全认证的特点设计了适用机械安全认证的规则。1.1申请认证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中国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2)产品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条件的要求;(3)产品质量稳定、能批量生产;(4)按照国家质量管理保证标准及CCMS发布的补充要求建立质量体系。1.2认证过程目前,机械安全认证采用的是ISO推荐的第五种认证模式,主要过程如下:1.申请认证申请认证企业需填写《中国机械安全认证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同时交纳产品认证申请费。2.审核申请材料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按有关规定审查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文件和材料。3.产品型式认可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根据规定要求,对申请认证产品的型式认可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书、有关文件和资料及产品型式认可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4.企业质量体系审核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组织审核组,依据有关要求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审核。5.产品安全性能检验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委托经国家认可的检验实验室根据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验。6.批准认证,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对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果及产品安全性能检验结果进行审查,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经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主任批准,由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依据有关规定向获准认证企业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使用认证标志。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向企业发出认证不合格通知,并说明不合格的内容。对经安全认证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给予企业半年的整改期限,在半年内可提出复查申请并交纳复查费。复查通过,按有关规定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使用认证标志。复查未通过或超过整改期限未提出复查申请的,自认证不合格通知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安全认证申请。产品获准安全认证的企业必须接受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对其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性的确认。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将获准安全认证的产品及其企业名称等在有关刊物上予以公布。7.认证后的监督在认证有效期内,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对获准认证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的样品可以从用户、市场或企业中抽取,抽取的样品必须是带有安全认证标志的产品。抽取的样品由获准认证产品的生产企业向被抽取样品的单位补偿。8.增加安全认证产品及认证有效期满再次申请安全认证(1)已有产品获准安全认证的企业申请增加安全认证产品时,可区别情况简化部分认证程序;(2)认证有效期满,企业可再次申请安全认证,再次申请安全认证应在有效期截止日前三个月提出。再次申请安全认证时,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对其审查、批准程序与初次申请认证程序相同。9.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1)认证证书有效期四年;(2)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领取、使用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认证标志只允许用于获准安全认证的产品,安全认证未覆盖的企业联营厂或分厂生产的产品均不得使用认证标志;(3)认证证书仅仅表明获准认证产品符合特定标准;(4)安全认证标志不能代替产品合格证使用。10.投诉、申诉与争议企业、用户及其他各方可对安全认证结论、认证人员不正当行为及获准认证产品存在的问题向管委会或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提出投诉、申诉与争议。管委会或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应按有关规定处理投诉、申诉与争议。11.保密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及参与安全认证活动的所有人员应保守被认证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2机械安全认证程序依据机械安全认证规则,CCMS制订了从申请认证到做出认证决定全过程的机械安全认证程序,在每一个程序中,均详细规定了实施的途径和有关要求,这些程序的规定,首先满足了ISO/IEC指南65的要求,即CNACP110文件的要求,其次还满足了ISO/IEC指南28《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模式通则》、ISO/IEC指南23《第三方认证制度表示合格的方法》、ISO/IEC指南25《产品认证检验机构认可通用要求》及GB/T1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机械安全认证程序见图2。@Y10201.gif图2机械安全认证程序2.1受理认证申请(1)CCMS向认证申请企业提供现行有效的机械安全认证工作程序,有关认证要求以及申请认证企业的权力和义务的文件资料。(2)CCMS向认证申请企业明确如下要求:1)遵守认证计划的有关规定;2)在认证过程中以及解决申诉/投诉时为CCMS提供便利条件;3)在宣传获准认证产品时,不得损害CCMS的声誉,不发表CCMS认为误导和未经授权的声明;4)当CCMS做出暂停、注销、撤销认证决定后,获准企业应停止涉及机械安全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5)机械安全认证仅仅表明获准认证产品符合特定标准;6)按CCMS规定要求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3)具备申请认证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中国机械安全认证申请书》(见表1),连同下列材料一并报CCMS。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2)产品型式认可材料(包括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声明、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3)产品性能说明及使用说明;4)质量手册(必要时应提供质量体系程序文件)。(4)CCMS收到认证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和上述材料后,于15天内完成审查。(5)申请书、有关文件资料及产品型式认可材料审查合格后,CCMS向认证申请企业发出受理认证申请的通知(见表2),正式受理认证,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6)申请书及有关文件和材料审查不合格,CCMS向申请认证企业提出书面意见,申请认证企业接到书面意见后,应在30天内补充、修改、完善(产品型式认可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并报CCMS,CCMS审查合格后按第(5)条办理。如愈期未报,则视为撤销申请。(7)受理申请认证过程形成相应书面记录,记录归档保存。表1见表(续)见表(续)见表表2见表2.2产品型式认可(1)申请安全认证的企业在递交申请书等申请材料的同时应向CCMS递交型式认可申请材料,型式认可申请材料包括:“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声明”(见表3)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如型式试验的依据为企业标准,则还应附上该企业标准)。型式试验报告(或性能检验报告)应符合如下要求:1)型式试验的依据是有关产品标准和技术规定。2)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单位可以是国家(省、部)级质量检测机构;或经本中心认同的本企业。3)企业自收到CCMS发出的不合格通知(见表4)之日起,如超过三个月未提交整改后的材料,则视为撤销申请。今后,随着强制性认证的实施,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声明有可能合并在申请书中,出具型式试验或性能检验报告的单位,可以是具备相应条件的申请认证企业。表3见表表4见表2.3签订合同.申请认证企业接到“受理申请认证通知书”后,即可与CCMS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洽谈有关认证的具体实施计划。申请认证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分别向CCMS及其委托的检验实验室交纳认证费用。2.4质量体系审核审核目的、依据、范围质量体系审核的目的是,在初次认证时,评价企业所建立的质量体系是否有效,是否具备提供满足要求产品的能力,做为批准认证的条件之一,确定能否推荐注册;在监督认证时,评价企业所建立的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是否具备持续提供满足要求产品的能力,做为维持认证的条件之一,确定能否推荐保持注册资格。质量体系审核的依据为《机械安全认证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质量体系审核的范围为申请认证产品所涉及到的部门、场所和要素(或条款)。质量体系审核的主要过程见图2中的有关内容。2.5产品安全性能检验1.检验准备(1)CCMS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后,向有关检验实验室签发《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委托书》。(2)检验实验室接到检验委托书后,即可对委托检验的产品安排检验计划,做好检验的各项准备工作。2.抽样(1)抽样由质量体系审核组中的检验实验室成员负责,审核组的其他成员参与。(2)抽样者需持有抽样通知书(见表5),现场抽取样品。(3)抽样应按相应产品安全性能检验规范的抽样方法进行,并做好抽样记录(见表6)。抽样记录一式3份,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一份留给企业,一份交检验实验室,一份报CCMS。3.安全性能检验(1)收到样品后,检验实验室要立即进行封样确认,并向企业发出收样通知书(见表7)。如发现样品被拆封、调换等情况,应保留证据通知企业,并报告CCMS。(2)按“检验规范”和检验委托书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性能检验。(3)检验应形成记录。(4)CCMS视需要可派员至各检验实验室了解有关产品安全性能检验情况。表5见表表6见表表7见表4.检验报告(1)检验实验室应规定有资格的人员对检验记录进行分析,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检验报告。(2)检验报告应由检验实验室指定的人员复核,经检验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盖检验单位公章后报CCMS。2.6批准、维持、延长、暂停、撤销、注销认证1.批准认证的条件(1)企业质量体系经审核符合《机械安全认证质量保证体系要求》。(2)产品安全性能经检验符合相应认证用标准及补充技术条件。2.维持认证的条件(1)在认证有效期内,通过企业质量体系监督检查,证明企业质量体系仍满足《机械安全认证质量保证体系要求》。(2)在认证有效期内,通过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明产品仍满足相应认证用标准及补充技术条件。3.延长认证的条件认证有效期满,企业可再次申请安全认证,再次申请安全认证应在有效期截止日前三个月提出。再次申请安全认证与初次申请安全认证条件相同。4.暂停认证的条件(1)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达不到批准安全认证时的要求。(2)产品安全性能下降,达不到安全认证用标准及其补充技术条件的要求。(3)用户对产品的不安全性反映较大,并经查实的。(4)认证证书持有者未近期交纳认证费用。5.撤销认证的条件(1)接到CCMS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通知后,不能按期改正其存在的问题。(2)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认证证书。(3)认证证书持有者不接受CCMS对其认证证书有效性确认。(4)由于产品存在严重不安全问题而造成严重后果。6.注销认证的条件(1)由于认证用标准或其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发生较大变化,证书持有者认为达不到变化后的要求时,不再申请认证。(2)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时,证书持有者未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向CCMS提出重新认证的申请。2.7保密在同认证企业接触中和认证活动过程中获得的有关认证企业的一切信息及有关文件和资料,未经认证企业书面许可,CCMS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且CCMS应妥善保管与产品认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不得丢失、外借或泄露其技术秘密。2.8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1.争议与申诉/投诉的划分(1)争议与申诉/投诉的划分一般从以下两方面判断:1)内容如涉及的内容是审核结论、检验结果、认证结论或认证人员的行为,则划分为申诉/投诉,如涉及的内容是具体的审核过程、检验过程或某个局部项目的结果,则划分为争议。2)目的如目的是要求对审核结论、检验结果、认证结论或某些重要项目的结论重新评价,则划分为申诉/投诉;如目的并不是为了改变结论,而主要是表明某些不同的看法,希望改进工作,则划分为争议。(2)申诉/投诉的范围1)符合机械安全认证条件,但CCMS不受理申请。2)对质量体系审核、产品安全性能检验、认证结论、认证证书暂停或撤消有异议。3)CCMS及其派出的质量体系审核组、检验实验室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认证规定行为。4)CCMS或检验实验室违章收费。5)用户或其他方面提出获准安全认证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2.处理程序(1)申诉/投诉处理程序1)境外当事者可以委托我国有关个人或组织代理申诉/投诉。2)申诉/投诉者向管委会秘书处或CCMS提交中文文本的申诉/投诉书,并详细写明申诉/投诉理由、意见和要求,提交必要的资料或证据。资料或证据一般包括:1)企业应提供有关产品照片或样本、审核结论、检验报告、必要的图样和说明书等。2)用户或其他方应提供产品照片、名称、规格型号,提供因产品质量发生事故的过程细节说明及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