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区推进“老幼共托”模式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少子化挑战,破解“一老一小”家庭照护难题,XX区自2023年起,先行先试探索“老幼共托”服务模式。通过盘活存量资源、创新服务场景,初步形成四类实践路径:一是利用社区服务站、党群中心等场地,打造分时共享、功能复合的“老幼共融区”;二是推动养老驿站适幼化改造,试点“一址双能”的“养老+托育”一体化服务;三是依托公共书局等文化设施,开展跨代际文化活动,实现“文化驿站”向“家庭驿站”延伸;四是推进公园绿地等户外空间全龄友好改造,搭建共享活动场景。截至2025年底,全区已挂牌建立各类“老幼共托”试点30余处,累计服务约5000户家庭,在满足群众需求、促进代际和谐方面取得初步成效。随着工作推进,发现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部门协同壁垒突出,政策集成效应不足。养老、托育分属民政、卫健等不同部门主管,在设施标准、审批流程、资金补贴、监管评估等方面存在政策壁垒,尚未形成有效衔接。例如,部分养老驿站在改造增设托育功能时,面临消防、卫生等标准不统一问题,需在多部门间反复协调,增加了机构运营成本与合规难度。同时,财政补贴多为单线投入,针对“老幼共托”融合业态的综合性、倾斜性支持政策缺位,影响了政策的集成效应。二是运营模式相对单一,可持续发展能力偏弱。当前试点多以政府投入为主导,通过存量公共设施改造或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市场化、社会化参与度不高。机构收入来源主要依赖政府补贴和基础服务收费,盈利模式模糊,自身“造血”能力不足。部分运营机构反映,为满足“一老一小”双重专业服务需求,人员配置和管理成本显著高于单一服务机构,普惠性收费标准难以覆盖运营总成本,导致社会资本观望情绪较重,模式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三是复合型专业人才短缺,服务品质参差不齐。“老幼共托”对从业人员提出更高要求,既要懂老年人照护,又要懂婴幼儿保育,并具备组织代际活动的能力。然而,现有服务人员多为单一领域背景,复合型人才供给严重不足。服务内容上,部分试点仍停留在“物理拼凑”阶段,将老人与幼儿置于同一空间,缺乏专业设计的互动课程与融合活动,代际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有限,未能充分发挥“共托”模式促进老幼身心健康发展的独特价值。对此,我们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从机制、模式、人才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老幼共托”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建立区级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顶层设计聚合力。建议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一老一小”服务工作专班,统筹民政、卫健、教育、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尽快研究出台我区关于推进“老幼共托”发展的指导意见,统一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服务规范与安全管理标准。探索建立“一件事”联合审批和综合监管机制,为新设或转型机构提供绿色通道,破解跨部门政策执行堵点。二是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提升长效运营生命力。在坚持普惠底色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吸引优质品牌化、连锁化社会组织或企业进入。鼓励运营机构探索“基础服务+特色服务”组合,在保障基本托育、养老服务外,开发康养理疗、亲子研学、家庭教育指导等增值服务项目,构建多点支撑的收入结构,增强可持续运营能力。三是实施复合型人才培育计划,筑牢专业服务支撑力。将“老幼共托”从业人员纳入区级人才培训规划,依托区内职业院校或引入专业社会机构,开发“老年照护+婴幼儿保育”双技能培训课程。对取得双重资质、在岗表现突出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业晋升方面给予倾斜。同时,组建由教育、医疗、心理等领域专家构成的指导团队,定期深入试点机构,指导开发专业化、体系化的代际互动课程,将“老幼共托”从简单的空间融合提升至深度的情感与价值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