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日照电厂企业标准Q/203-04·08-2003设备缺陷管理规定2003-05-01发布2003-05-01实施华能日照电厂发布Q/203-04·08—20031设备缺陷管理规定1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华能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术语定义、职责、各级工作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华能日照电厂所有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检修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其修订版、再版及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华能日照电厂管理体系文件、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文件3术语定义3.1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中设备或系统及生产设施随时发生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等的异常问题,具体如下:3.1.1系统或设备之性能或功能与设计不符(已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视为等同于设计状态);或者是虽无设计但影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3.1.2泄漏,包括漏油、漏水、漏汽、漏气、漏风、漏灰、漏煤、漏烟、漏粉等;3.1.3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发生异常;3.1.4系统或设备标志不全。3.2缺陷分类:3.2.1A类缺陷:a)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缺陷;b)严重影响设备安全的缺陷;c)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强迫停运、破坏备用的缺陷;d)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设备损坏或机组降出力的缺陷。3.2.2B类缺陷:a)严重影响经济性的缺陷;b)主机或主要辅机运行参数异常的缺陷;c)导致或可导致一般辅机损坏或异常运行的缺陷;d)一般表计、保护、自动功能漂移或不全。注:主要辅机设备如下:凝泵组、循泵组、真空泵、汽泵组、电泵组、凝汽器、除氧器、高加、低加、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磨煤机、给煤机、空预器、捞渣机、碎渣机、渣浆泵、电除尘器、输煤皮带、翻车机、堆取料机、碎煤机、高厂变、高备变、低厂变。3.2.3C类缺陷:a)系统或设备异常或部件不全但不影响安全和出力;b)一般渗漏点(包括生产场所漏水);c)生产设施(含厂房、墙壁、门窗和地面等)缺损;d)标志不全。以上A、B、C类设备缺陷的存续时间作为设备可用系数、完好率的统计依据。3.3缺陷规定消除时间:Q/203-04·08—200323.3.1自缺陷发现之时起规定消除时间A类缺陷为以批准的时间为准(组织抢修处理)、B类缺陷和C类缺陷皆为24小时。3.3.2属于无备品、无材料的缺陷,责任部门一天内提出备品、材料计划并报物资公司。自备品、材料计划批准之时起,各材料、备品的到货时间批准的时间为准;在材料、备品到货后,转入正常消缺管理(即备品到货时间加规定消除时间);常用消耗性材料和轮换备品由设备部门自备。3.3.3各种物资计划规定到货时间如下:3.3.3.1国外备品:十五个周内到厂;3.3.3.2国内备品或设备外修:十五天内到厂;3.3.3.3常规材料或常规加工件:二天内到厂;3.3.3.4不常用材料或复杂加工件:五天内到厂;3.3.3.5确有原因不能按时到货时,物资公司办理延期手续;3.3.3.6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协商后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3.4微机标注的有关事项:本制度用微机程序进行缺陷的管理,所有缺陷的通知、查询、统计、考核等以微机上的内容和时间为准(特殊条款除外),有关事项规定如下:3.4.1主控室微机的操作由机组长负责,机组长为微机管理专责人;燃、化、运行微机操作由运行班长负责,运行班长为微机管理专责人;微机操作员在录入缺陷前须输入操作者的工号及密码,方可允许操作,否则将被拒绝操作。3.4.2无备品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备品备件”以供区别;需停主机消除的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停主机处理”以供区别;需停辅机消除的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停辅机处理”以供区别。3.4.3属渗漏范围的缺陷在“漏点”栏内标注Y或N以供区别,机组长确认。3.4.4如果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属多家设备原因,机组长要重复输入该缺陷内容,在“部门”栏内分别填上各责任部门,当值值长进行确认,最终属于哪家缺陷则该单位缺陷内容有效,其余重复缺陷作废处理并立即注销。3.4.5机组长上班后启动微机进行缺陷输入,下班前从缺陷管理程序中退出。3.4.6有关录入微机时间的规定:a)缺陷发现时间:是指发现缺陷后录入微机工作申请操作的完成时刻。b)工单(工作票)准备好时间:是指录入微机工单内容操作的完成时刻,同时也是工单申请签发的时刻。c)工单签发时间:是指签发人在微机上签发工单操作的完成时刻。d)物资到货时间:是指物资到货后录入微机操作的完成时刻。e)停运主辅机安排时间:是指值长收到领导批准的“设备检修申请单”的时刻;值长须在10分钟内将领导答复的时刻录入微机。f)许可时间:是指运行人员完成所做措施允许检修工作录入微机的开始时刻,同时也是检修工作的开工时刻。g)申请验收时间:即是检修工作完成在集控室录入微机的时刻。h)验收时间:是指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一同验收合格录入微机的时刻,同时也是该条缺陷关闭时刻,若验收不合格经微机操作该时间自动变为检修进行时间。i)实际消缺时间:h)-f)+c)-a)。j)签批时间:c)-b)。(定额4小时)k)物资采购时间:d)-c)。l)办票时间:1)f)-c)(不需停主辅机和不需采购物资)。2)f)-d)(不需采购物资);3)f)-e)(需停主辅机和需采购物资)。m)验收时间:h)-g)。4职责分工4.1生技部:是设备消缺工作的管理部门。4.1.1负责本制度的运转,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Q/203-04·08—200334.1.2监督运行部门对缺陷的发现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运行部门进行检查。4.1.3协调日常消缺工作,负责设备分工界定和缺陷界定,仲裁消缺工作中发生的争议。4.1.4生技部专工审核等材料、等备品、外修、延期的缺陷。4.1.5生技部专工参加A类缺陷的验收工作。4.1.6协调消缺工作和物资供应关系,负责消缺备品争议的调查确认。4.1.7负责统计汇总有关消缺月度报表,提出考核意见,经审批后执行。4.2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查找、录入等,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并对维护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4.2.1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设备分工管理规定》及设备分工变更通知等。4.2.2按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度对现场生产设备、设施、系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重要缺陷及时电话通知维护部门,并由运行人员将发现的缺陷及时输入微机,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4.2.3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和监督检查。4.2.4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及工单关闭,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4.2.5遇有原因不明且与运行工况和运行操作有关的缺陷时,进行分析,并提出明确的分析报告。4.2.6系统及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及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4.2.7发现A类缺陷后在通知维护部门的同时,应按以下顺序汇报:运行部门主任、生技部主任、安监部主任、运行副总、检修副总、安监副总,同时机组长写出事故预防措施。4.2.8暂不能消除的危机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运行专工制订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并督促机组长执行,做好事故预想,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4.2.9缺陷转移规定:当某条缺陷经检修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不是本部门设备的缺陷时及时通知当值运行人员,当值运行人员注销该条缺陷;同时将该条缺陷提为应所属部门,消缺时间重新计时开始。4.2.10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确时,应认真核对和确认,不得推诿。4.2.11运行部门主任(专工)检查交接班记录上缺陷的交待情况、检查机组长对检修交待的把关情况。4.2.12每天早会汇报缺陷情况.4.3维护部门:为设备主人部门,负责设备维护及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对消缺的及时性和消缺质量负责,对消缺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对设备健康水平负全面责任。4.3.1检修人员在接到运行人员的消缺通知后,上班时间15分钟内、非上班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消缺,运行人员记录到场时间。4.3.2检修消缺必须坚持工作票制度,任何情况下进行消缺工作必须先向运行人员说明。4.3.3必须坚持文明检修,严格执行文明检修制度,修前修中做好防护措施,修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3.4对暂不能消除的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检修人员应写出书面特护措施交机组长,并负责实施。4.3.5消缺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维护部门负责。4.3.6消缺工作结束后,维护人员向运行人员申请验收,维护人员和运行人员一同到现场验收缺陷处理情况,验收合格后关闭工单;下列缺陷消除后申请验收时要向运行人员作出书面检修交待:4.3.6.1通过设备解体消除的缺陷;4.3.6.2设备或系统的保护、自动、控制方面的缺陷;4.3.6.3通过设备或系统异动而消除的缺陷;4.3.6.4检修人员认为应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得缺陷。4.3.7凡设备有缺陷而运行无法操作的设备,检修人员应在运行人员监护下,按照运行人员要求由检修人员操作;凡自动调节装置及带有远方控制的系统或设备,如自动无效、远方无法操作时,责Q/203-04·08—20034任维护部门须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设备的操作按运行人员的要求由检修人员操作,直至设备恢复正常运行。4.3.8凡泄漏而无法消除的缺陷,维护部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造成的污染由维护部门负责清理;对规定时间内消除不了且造成设备环境污染的漏点,维护部门须指定专人清理,被污染设备或地面所属部门负责监督。4.3.9每日早会和下午生产例会对本部门的重要消缺的缺陷消除情况、材料消耗、工时消耗、完成时间等进行汇报,并提出需协调的问题。4.4物资公司4.4.1按事故备品清册进行储备,储备率达95%以上。(暂不执行)4.4.2物资分公司负责及时提供所需要备品备件、材料、加工件及外委检修,并按批准的材料计划上要求的到货时间保质保量及时到货;不能及时到货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填写《物资延期到货申批单》(该单物资公司自备)。4.4.3物资分公司认为备品、材料等技术规范不明确,可拒绝订货,并及时向提报材料计划部门、生技部、检修副总反映。4.4.4备品、材料等到货后及时将到货时间输入微机,并同时电话通知维护部门及专业专工进行验收。4.5安监部4.5.1监督各部门消缺工作中工作票使用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4.5.2监督考核各部门文明检修情况。4.6企划部4.6.1负责全厂微机网络及用户微机的维护管理,并且发生故障时进行及时消缺,各生产部门的微机故障时提出缺陷及时电话通知企划部并做好维修记录。4.6.2将经过批准的月度缺陷报表纳入厂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4.7运调部4.7.1检查对暂不能消除的危机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特护措施的执行情况。4.7.2运调部值长对所发现缺陷的责任部门及类型变更的更改负责。4.7.3方式专工负责对需停辅机或需停主机消除的缺陷的认定。4.7.4需停辅机或需停主机消除的缺陷由责任部门填写《设备检修申请单》,经批准后报送当值值长,值长根据运行方式积极安排,并汇报生技部主任、运行副总、检修副总、生产厂长(总工程师)。4.8运行副总4.8.1主持异常运行工况的分析,遇有原因不明且与运行工况和运行操作有关的缺陷时,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牵头进行分析,并提出明确的分析报告;属设备问题时,转检修副总安排进一步分析和处理。4.8.2检查运行部门主任(专工)在缺陷检查中的到位情况,督促运行人员学习熟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熟悉系统及设备。4.8.3督促、跟踪、检查消缺效果,必要时提出考核建议。4.9检修副总4.9.1主持日常检修消缺工作。4.9.2指挥、协调各部门消缺工作。4.9.3批准重大缺陷处理的技术方案。4.9.4组织设备重大缺陷治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