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来自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个人联系电话:0519-85175036;13813693171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概念—法律定义《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的定义: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概念—定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清洁生产是指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期增加生态效率并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概念—分类要求——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降所有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概念—简明释义工业生产过程的清洁生产概念:采用清洁的原、辅材料,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制造出清洁的产品。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概念——目标清洁生产的目标: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概念—五个需要为什么要实行清洁生产?实行清洁生产:(1)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2)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需要;(3)是防治工业污染的需要;(4)是实现企业环境与经济效益“双赢”的需要;(5)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总之,是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清洁生产概念—清洁生产的好处改善环境状况增加经济效益提高生产力取得竞争优势持续的环境改进本资料来自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清洁生产概念—末端处理与清洁生产的比较末端处理•采用废物处理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当工艺和产品已经开发出来了,环境问题已经产生时,才考虑污染控制•污染控制及环境改善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清洁生产•通过综合手段在源头预防污染物的产生•污染预防作为产品及工艺研发活动的组成部分•污染物及废物被当作潜在资源并可能转变为有价值的产品和副产品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概念—治污政策改变工业污染控制政策的三大转变:1、污染物排放由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转变;2、污染控制重点由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3、污染源控制方式由点源治理向集中控制转变。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概念—国外发展动态20世纪60年代,美国化工行业的污染预防审计1976年,欧共体“无废工艺与无废生产国际研讨会”,提出“消除造成污染的根源”的思想1979年,欧共体理事会宣布推行清洁生产政策1984-87年期间,欧共体环境事务理事会拨款支持建立清洁生产示范项目1989年,UNEPIE/PAC制定的《清洁生产计划》1990年以来,UNEP先后举办了多次“国际清洁生产研讨会”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21世纪议程》1996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更新“清洁生产”的定义1998年,第五次国际清洁生产研讨会《国际清洁生产宣言》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概念——国内清洁生产进展20世纪80年代:第二次全国环保大会明确提出“三统一”方针;技术改造结合工业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两次少废无废工艺研讨会1992年:“中国清洁生产行动计划(草案)”1993年: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确定了清洁生产在我国工业污染防治中的作用与地位1994年:国务院通过《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推行清洁生产是优先实施的重点领域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议》明确规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1997年:国家环保局《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环保局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的环境管理政策中。1999年:国家经贸委《关于实施清洁生产示范试点的通知》选择10个城市和5个行业作为清洁生产示范试点。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4年:《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审核概念—定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清洁生产审核是对组织现在的和计划进行的活动实行预防污染的分析和评估,是组织实行清洁生产的重要前提。在实行预防污染的分析和评估过程中,制定并实施减少能源、原辅料使用,消除或减少产品和生产过程中有毒物质的使用,减少各种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及降低其毒性的方案。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审核概念——法规定义《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中的定义: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审议通过,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由国家发改委审议发布四、清洁生产标准由国家环保部审议发布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条文学习《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开发等规划。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条文学习《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清洁生产目的清洁生产的法定目的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生产出清洁的产品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轻对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直接目的间接目的最终目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一条本资料来自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政策核心:《清洁生产促进法》辅助:环境保护、水、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及有关技术改造、综合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其他不违法的,属于允许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政策支撑:有关清洁生产的具体法规、政策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发、环2004)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2005)中央补助地方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2004)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环1997)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环2003)《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订技术导则》(HJ469-2009)地方清洁生产政策和法规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法律规定《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法规要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料来自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自愿性审核:企业根据需要进行的自我审核。强制性审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应实施的必要审核。政府干什么?鼓励、促进政府干什么?监督、服务引导、督促清洁生产审核有两种清洁生产审核的定义本资料来自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审核类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省环保厅分期分批确定,书面通知企业,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年内,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向有管辖权的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拟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计划,并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内容、程序组织清洁生产审核。项目清洁生产审核根据需要进行。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