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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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测量设备管理程序文件编码:QLSH/CX-10/30-2010发行版本:A/0编制部门:设备部编制人:郭丽虹审核人:耿建批准人:李胸有2010-06-30发布2010-07-01实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程序文件文件编码QLSH/CX-10/30-2010测量设备管理程序版号/发布状态A/0页码第1页共8页1目的对腈纶厂QHSE管理体系中的测量设备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确保其计量特性满足规定的计量要求。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腈纶厂QHSE管理体系内所有测量设备的管理。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测量设备: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样品(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3.2检定:指查明和确认测量设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3.3校准: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设备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3.4封印:为防止测量设备的某些元件被移动、拆除、更换等的印记。3.5标记:标明测量设备确认状态的标记物,如标签等。3.6量值溯源:表示测量设备给出的量值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4职责4.1设备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1)制定全厂计量管理规章和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2)对全厂计量器具和计量数据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与考核;3)组织计量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取证工作;4)全厂最高计量标准的建立和审核(复核)发证;5)组织计量争议仲裁和调处计量纠纷。4.2供应公司协调公司物资装备中心负责测量设备的购置和入库验收。4.3各基层单位负责按要求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好单位内部测量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工作。5管理内容测量设备的管理,实行设备部和基层单位两级管理模式。5.1选型和购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程序文件文件编码QLSH/CX-10/30-2010测量设备管理程序版号/发布状态A/0页码第2页共8页5.1.1测量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做好测量设备的选型工作,编制月度需求计划(包括调整计划和临时计划),报设备部批准后,由供应公司统一报公司物资装备中心进行采购。5.1.2供应公司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统一报公司物资装备中心实施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如果需要变更需求计划,具体执行腈纶厂《采购管理程序》中相应条款。5.1.3涉及交接计量器具的选型,经设备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确保测量设备的过程能力和交接双方使用同一类型、同一规格和同一型号的测量设备。5.1.4设备部负责改扩建项目、技措技改、更新、改造、大修等项目的测量设备选型。5.2入库验收和使用前检定5.2.1购置的测量设备到货后,由供应公司对采购设备的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入库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5.2.2测量设备使用前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检定/校准,确保测量设备处于有效状态。5.2.3各使用单位库房存放的测量设备,应有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明确标识,并分别存放,防止混用。5.2.4供应公司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对检定不合格、属供方质量问题的测量设备,进行退换货及索赔的相关内容和要求。5.2.5测量设备应按计划发放,使用单位领取到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后,要分类录入测量设备管理台帐。5.3使用、维护和保养5.3.1在使用测量设备前,测量设备的使用单位应确认该设备有无合格标识或检定证书、是否在检定周期内,无合格标记或不在确认间隔内的测量设备应视为不合格,禁止使用。5.3.2测量设备进入使用环节后,使用单位应保证帐、物、证书(或标记)一致。5.3.3测量设备应在受控和满足条件的环境中使用,标准装置所在单位应按规定记录和控制影响量的变化情况,对测量过程中的不确定度来源进行分析监督。5.3.4测量设备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便转借。要保持清洁无尘、防震、防腐蚀,要设置在温度、湿度相适宜的地方,对需要避光的仪器要加罩,需润滑的仪器或部件要定期加油,禁止超量限使用,避免人为损坏,维修拆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5.3.5测量设备的装卸和搬运要轻拿轻放,运输过程须配备防振或减震等防护措施,必要时可配备专门的搬运设施,特殊测量设备的装卸和搬运按相应技术说明书进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程序文件文件编码QLSH/CX-10/30-2010测量设备管理程序版号/发布状态A/0页码第3页共8页5.3.6因环境或工艺条件发生变化,使测量设备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应及时更换,或由有资质的人员对原设备进行调整,确保使用符合要求的测量设备。5.3.7使用单位对使用中的测量设备要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示值误差是否超出允许范围,必要时应对其给予调整、校对或重新校准。5.4定期检定/校准5.4.1测量设备分A、B、C三级进行管理A级:1)本企业最高标准器和用于量值溯源的其它测量设备,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测量设备;2)用于进出厂物料的测量设备;3)测量准确度要求高和使用频繁的测量设备。B级:1)用于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测量数据要求的测量设备;2)测量性能稳定,示值不易改变而使用不频繁的测量设备;3)专用测量设备、限定使用范围的测量设备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的测量设备。C级:1)测量设备性能很稳定,可靠性高而使用又不频繁的、量值不易改变的测量设备;2)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测量设备;3)准确度要求很低的自制专用测量设备;4)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测量设备;5)用于生产工艺过程、质量检验、经营管理、能源管理中以及在装置上固定安装的,不易拆卸而又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的测量设备。5.4.2设备部要合理确定和调整确认间隔,确保测量设备测量过程的测量误差在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1)A级测量设备,要严格按周检计划组织实施,确认间隔不得超出国家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检定周期;计量检定严格按国家检定规程规定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无国家检定规程的,执行行业《计量校准规范》或自行制定自校规程;2)B级测量设备中执行检定周期,但拆装不便的测量设备,其检定周期可随生产装置大修期进行;对于准确度要求不高、质量稳定、使用不频繁的测量设备,检定周期可做适当延长;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程序文件文件编码QLSH/CX-10/30-2010测量设备管理程序版号/发布状态A/0页码第4页共8页3)需要检定的C级测量设备只在使用前做一次性检定,不须安排周检计划;对不便拆卸的盘装表等测量设备可进行不定期比对。5.4.3目前国内尚无法检定或没有检定规程的测量设备,应由使用单位制定校准(或比对)办法,形成技术文件,经设备部审核,自行实施校准。5.4.4外送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强检计量器具,必须经设备部同意后,送政府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可根据情况就地就近,送往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检定。5.4.5全厂最高计量标准装置,由计量中心向公司动力计量部申报考核认证,经动力计量部组织考核合格、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可以对本单位相应的测量设备实施检定。5.4.6设备部应编制在用测量设备周检计划,使用单位应根据计划按月将需检定的测量设备送计量中心进行检定。5.4.7量值溯源1)设备部应编制主要测量设备量值溯源图,并按其规定施行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2)厂内计量标准由设备部统一管理,其设备配备均应符合公司《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各项计量标准均按其量值溯源关系追溯至其上一级计量标准;3)为确保量值溯源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执行单位不得任意改变溯源途径;需变更溯源途径的,报设备部审批后方可变更;4)设备部应组织协调对外购测量设备的供方和外来服务的服务方进行量值溯源性的评定(资质审核)。经评定为不合格单位的测量设备,要停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5.5测量设备标记和封印管理5.5.1测量设备实行确认标记管理,防止误用:1)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要有合格标识;2)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要有停用或封存标识,以防误用;3)校准的测量设备根据校准结果进行确认后可继续使用的,要有准用标识;4)封存的测量设备要有封存标识,重新启用前,须经过检定/校准;5)对具有多功能或多量程的测量设备,经检定/校准证实部分功能或量程不能正常工作时,要有限用标识;6)报废的测量设备,要有报废标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程序文件文件编码QLSH/CX-10/30-2010测量设备管理程序版号/发布状态A/0页码第5页共8页5.5.2检定后的测量设备,必须粘贴检定标记。5.5.3标记的粘贴部位应为测量设备上不影响读取数据的正面明显位置。对不便于贴标识的测量设备,如量具、密度计、砝码等,可将标识粘贴在该设备的包装盒上,标记填写内容要与确认记录、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及证书协调一致。5.5.4过期的标记要剔除、销毁。标记的填写应清晰、不得涂改。空白标记由使用单位计量管理人员保管。5.5.5对测量设备只在检定和校准时方可调整的部位要实行封印管理,根据具体情况,封印可以是铅封、蜡封或漆封。由设备部负责策划、使用,贮存、保护、检索、处置和改进,全面加以控制。5.5.6封印须由持证人员在检定或校准后实施,使用人员发现测量设备封印损坏时,应立即停用。5.5.7测量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测量设备确认标记和封印的保护并进行检查,确保标识和封印完整无缺,内容清晰可辨。如发现脱落或损坏,要立即通知本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及时对其状态进行确认并整改。5.6不合格处置5.6.1不合格测量设备包括:1)已经损坏;2)可能使其预期用途无效的故障;3)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4)封缄(保护装置)损坏或破裂;5)经检定(校准)确认为不合格者;6)未经检定或超过了规定计量确认间隔;7)暴露在已有可能影响其预期用途的影响量中(如电磁场、灰尘)。5.6.2对不合格测量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隔离存放,作出明显的标记,等待处理。5.6.3经过修理或调整的测量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再次检定和校准确认。5.6.4设备部要严格管理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应视不合格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意见,无法达到原准确度等级的,可考虑降级使用,不能降级使用的应报废,并确定和保存相关的记录。5.6.5当发现测量设备不合格可能对产品质量、环境监测、安全防护、贸易交接造成影响时,归口专业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记录,对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环境、安全等采取适当的措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程序文件文件编码QLSH/CX-10/30-2010测量设备管理程序版号/发布状态A/0页码第6页共8页5.7台帐、证书和记录的管理要求5.7.1管理台帐和原始记录设备部应按要求建立健全测量设备管理和计量数据管理的相关台帐和原始记录,并确定使用范围、保存期限、填写方式、具体格式和填写要求,为计量确认和测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及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5.7.2检定证书和检定记录:1)厂内检定的测量设备,应严格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规定的范围,实施检定;2)检定/校准记录要按照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要求的固定格式填写,应保持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3)证书和相关记录应予以保持。5.8人员管理5.8.1与计量管理工作有关的人员主要分为三类:1)计量管理员:是指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技术人员等;2)计量检定员:是指计量检定/校准人员等。应持有相应资质单位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3)计量员(计量操作员):是指经考核合格,持有中国石化主管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员证的人员。5.8.2设备部按要求组织全厂计量管理员、计量检定员和计量员进行培训,并做好计量检定员证书和计量员证书的发证和换证工作。5.9计量检测数据的管理5.9.1计量单位执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9.2设备部负责厂部计量检测数据的采集、计算、统计上报和管理,并按管理的内容建立相应的计量检测数据采集记录和统计台帐。5.9.3计量检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必须更改时采用划改签章的方式。5.9.4计量检测数据出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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