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设备维修管理规定接收部门生效日期管理标准---设备制定人制定日期文件编号审核人审核日期文件页数共2页批准人批准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生产顺利进行。2范围全厂设备。3责任设备维修人员及各部门有关人员。4内容4.1全厂设备正常保养和维修以及设备的大、中修,由设备科安排人员按期进行。4.2设备的一般修理,在设备发生故障后,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修单,报请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抢修。在抢修过程中如发生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维修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使用部门或设备主管进行会诊;若紧急抢修,可先修理后填报修单。4.3特殊情况要提前进行大、中修,设备科根据设备存在的的问题和生产实际情况安排。4.4设备维修后,必须由设备操作人员、当班班长、修理工三方在报修单上签字认可。维修后的设备报修单每月2日交设备主管汇总,进行分析研究。4.5影响全厂生产的检修必须经研究,报主管厂长批准,设备科组织修理。第2页/共2页4.6在设备维修过程中,如发现该设备由于违反SOP操作而引起的设备故障,设备科在及时修理的前提下,会同使用部门负责人分析原因,对操作工进行教育,并由操作工负担一定的经济损失。4.7凡S0P规定必须由操作工例行的维护、保养工作,操作工必须及时、全部完成,否则由此造成的机械故障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操作工自行负责。5记录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期限报修单设备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