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存量管理作业细则□存量基准设定第一条预估月用量设(修)(一)用量稳定的材料由主管人员依据去年的平均月用量,并参酌今年营业的销售目标与生产计划设定,若产销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二)季节性与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三个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耗用数量,并参考市场状况,拟订次季各月份的预计销售量,再乘第二条(一)请购点——采购作(二)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三)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5%(差异管理率)加上装船延误日数用量(欧、美地区15天用量,日本与东南亚地区7天用量)第三条由采购人员依采购作业的各阶段所需日数设定,其作业流程及作业日数(公自订)经主管第四条(一)(二)设定数量:外购材料的欧美地区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亚洲地区为二个月用量,内购材料则每次请购25第五条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管理基准分别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附表13.1.5)呈总经□请购作业第六条请购单提出时由物料管理单位,利用电脑(人工作业)查询在途量、库存量及□用料差异管理作业第七条(一)上旬(1~1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二)中旬(1~2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三)下旬(即全月)实际用量超出全月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第八条生产管理人员于每月5日前针对前月开立“用料差异反应表”(附表13.1.6),查明差异原因及拟订处理措施,研判是否修正“预估月量”,如需修订,应于反应表“拟修订月用量”栏内修订,并经总经理核准后,送物料管理单位以便修改存量基准。库存查询及采取措第九条物料管理人员接获核准修订月用量的“用料差异反应表”(附表13.1.6)后应立即查询“库存管理表”(附表13.1.7),查询该等材料的在途量反进度,研判是否需要修改交货期。第十条物控人员研判需修改交货期时,应填具“交货期变更联络单”(附表13.1.8)送请采购单位采取措施,采购单位应将处理结果于“采购单位答复”栏内填妥,送回物控人员列入管□存量管理作业部门及其职责第十一条为材料存量管理作业中心,负责月使用量基准设(修)第十二条负责各项材料内、外购别的设(修)订,采购作业期限设(修)订及采购进度管理与异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