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日台國字第091076418號函發布教育部編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目錄壹、依據………………………………………………………… 貳、目標………………………………………………………… 參、編訂原則…………………………………………………… 肆、運用方法…………………………………………………… 伍、校園整體規劃……………………………………………… 一、規劃原則………………………………………………………… 二、環境指標………………………………………………………… 陸、校園建築空間及其附屬設備……………………………… 一、校地面積………………………………………………………… 二、各類教室、空間數量及樓地板面積…………………………… 三、主建築空間……………………………………………………… 四、附屬設備………………………………………………………… 柒、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教學設備基準…………………… 一、各學習領域共通性教學設備…………………………………… 二、各學習領域個殊性教學設備…………………………………… 附表一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各類空間數量及樓地板面積一覽表… 【附錄】附錄一國民中小學建築及設備相關法規一覽表…………………… 附錄二「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提出校園綠建築規範所期望達成之七項指標………………………………………… 1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壹、依據本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以下簡稱本基準)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訂定。貳、目標一、建構優質學習環境,涵泳學生高尚情懷。二、充實各項教學設備,提升整體教學效果。三、運用多元教育設施,增進學校教育內涵。參、編訂原則一、教育性:本基準所規範事項,係以協助達成國民中小學教育目標,因此,學校環境之營造及設備之充實,均以教育立場為出發點。二、前瞻性:本基準之訂定,係配合我國國民教育未來發展的需要,期能發揮導引我國國民教育發展的功能。三、可行性:本基準之編訂除把握教育性與前瞻性原則外,亦本諸務實可行的原則。肆、運用方法一、學校一般性設備之充實,應考量經濟、實用及有效原則,以支援教學為主。二、教學設備應配合環境變遷與教學實際需要,予以適切的充實與調整。三、各類教學設備能自製者,以自製為原則;凡能自行蒐集、整理及製作者,在平時即應留意蒐集、整理與製作。四、學校各項設備應加強管理與維護,充分流通,靈活使用,避免重複購置。五、各實驗國民中、小學因教育實驗需要而必須增購之設備,於本基準未予規範者,應根據其實際需要購置。六、學校應與社區密切結合,在不影響正常教學情況之下,各項設施宜依規定儘量開放社區使用。學校亦應多利用社區資源,以擴大教育效果。2七、本基準所規範之各項內容,係為建構我國國民中、小學優質教育環境之理想目標。已設學校未達成此基準者,宜考量各項條件採漸進方式達成;新設學校則應符合本基準之規定。私立國民中小學另依「各級各類私立學校設立標準」規定辦理。八、本基準所規範之各項戶外教育設施與綠建築手法,可與社區教育結合,進行生態手法、綠建築以及資源節約等推廣措施,達成社區整體環境永續化目標。九、本基準未規定者,適用相關法規之規定。伍、校園整體規劃一、規劃原則 校地選擇:國民中小學校地以選擇能積極促進兒童身心良好生長與發展,減免環境不良因素的影響,並維護師生安全、舒適之地區為宜。茲說明如下: 校地應位在本學區之適中位置、交通便利、鄰近大多數居民之適當地點,以學校為中心之學區面積,其半徑以不超過1.5公里,徒步通學所耗費之時間不超過半小時為原則,俾利學生就學及推行社區活動。 校地的選擇應配合都市計畫或地方發展需要,並顧及人口之增加及社區的發展,除能適應當前學校發展需要外,尚應考慮未來有擴充發展的空間,以免將來增班發生困難。如鄰近社區公園綠地,應儘量與其空間配合規劃。 校地應選擇環境幽靜,適當供水,空氣清新,通風良好,地質適宜,地面平坦,排水順暢之處。 校地四鄰宜避免接近工廠、市場、車站、戲院或其他足以妨害學生身心健康與正常發展之場所,並避免靠近鐵路、河岸、公路交叉口以及其他有礙學生安全之地區。若必須鄰近公路幹道,則距離公路至少三十公尺,以避免噪音干擾教學活動。 校地應儘量使用預定地或方便徵收之地段,俾減少建校困擾及經費支出。 校園環境之規劃,應掌握教育目標,考量終身學習需要,兼顧軟、硬體設施。 校園各項設施必須確保使用者之安全與健康,建立舒適性、功能性、多樣性、創造性與教育性的校園環境。 校園各項設施之規劃與設計,應確保無性別、族群、階級、宗教、政治黨派偏見原則。 國民中小學之規劃,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 國民中小學應組成校園規劃小組,由行政人員、教師、家長、社區人士、專家及學者組成,以前瞻性的眼光,依據學校未來發展目標,配合當地社區之發展,建構校園建設藍圖,送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核後,列為校務發展計畫之一部分。3 校園規劃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採公平、公正、公開方式先行甄選校園整體規劃方案及建築師,再進行細部設計。 校園整體規劃內容至少應包含周邊自然及人文環境分析、校地面積及其地質狀況、學校教育目標、學校發展規模、空間規劃設計構想及其與教學的配合、分期實施策略、財務計畫等。 校地面積之配置使用,宜考量校地區位、地形地貌、班級規模及發展教育特色需要,參考下列比例辦理: 校舍建築用地約占十分之三。 運動空間用地約占十分之三。 綠地、庭園、步道用地約占十分之四。 校園空間可依下列方式分類,進行整體規劃: 依活動性質分:可區分為動態區、靜態區、中性區、文化活動區及生態教育區。 動態區:以體育活動為主。例如:田徑場、球場、遊戲場、游泳池、體育館等。 靜態區:以教學、研究、實驗為主。例如:普通教室、專科教室、特殊教育教室、圖書資訊館(室)等。 中性區:以行政服務、休憩交誼、服務聯繫為主。例如:行政辦公室、保健室、教具室、會議室、警衛室、教學研究室、廚房、庭園、步道、綠地等。 文化活動區:以從事文化活動為主,得與其他空間融合使用。例如:文化走廊、活動展演場、藝文活動場館、社區活動中心等。 生態教育區:以生態保存、環境教育以及能源資源再生與應用為主。例如:生態水池、水循環教學與應用系統、當地原生植種之保存與種植地、多功能化或非景觀化綠地、與建築物配合之種植教育區、實質生態種植教育區(可與社區結合)。 依空間功能分: 教學空間:例如普通教室、專科教室、特殊教育教室、圖書館(室)、資訊教室、多目的學習空間…等。 服務教學空間:例如廚房、活動中心、保健室、教具室、文化走廊、活動展演場、藝文活動場館…等。 行政空間:例如校長室、教務處、訓導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教師室、會議室、校史室、家長會室、教師會室、校友會室、檔案室、警衛值勤室…等。4 公共服務空間:例如廁所、機電設備空間、停車空間、儲藏室…等。 戶外空間:例如運動場、遊戲場、綠化區、室外休閒區、家長接送區…等。 生態空間:例如生態保存區、生態教學園、原生植種栽植區、生態循環系統教育區…等。 資源回收空間:包括垃圾處理及回收分類區、水資源再利用區、有機肥資源處理區…等。 校舍建築規劃時,應考量學校所在地區之風向、溫度、溼度、日照、季節性天災、地上及地下水流水量、鄰近噪音源、交通道路等因素,避免興建於土壤高液化潛能地質、軟弱地質或斷層帶上,並掌握自然採光,避免日光東西曬,利用自然通風,避開鄰近噪音源,遠離交通幹道等原則。 校舍之規劃設計應符合防震要求,其防震係數應提高為各所在震區一般建物之1.25倍以上。 校園內各類空間之規劃設計應方便身心障礙者使用,達成「安全、可用、可到達」的無障礙環境目標。 校園之規劃應注意動線之暢通,並利於緊急疏散。 化學藥品及易燃易爆物儲放場所之選擇,應顧及搬運方便及人員安全。 校舍建築應選擇耐用、美觀、可再利用且容易維護管理之建材。 校舍建築宜採用綠建築、環境共生共榮之建築設計,以減低環境負荷。 校舍建築風格宜能反映當地文化特色,以彰顯校舍建築之多元風貌。 校園給排水及供電系統,應有整體、周詳而長遠之規劃。 為確保學校人員及財物之安全,進行校園整體規劃時,應考量在重要處所設置安全維護監控系統。 校舍建築於規劃設計時,應儘量使各類空間具備多樣化功能,以發揮設備之最大效用。 校內污水系統及飲用水系統應予以適當區隔,管線應保持適當距離,以防飲用水受到污染。 校內戶外空間以及教室空間應避免鄰近廣大污染源(例如廢棄物、工廠與汽機車廢氣以及生物性污染源滋生處所等),並應於校園整體規劃上杜絕或減低危害程度,或應用微氣候對應手法,將校園配置進行最佳化考量,以確保健康的校園環境。二、環境指標 音環境 教室配置應遠離噪音源,室內活動聲音不互相干擾,並保持教室內無顯著的噪音源。 均能音量(Leq)大於60分貝(dB)之噪音嚴重地區,應設置隔音設施。樓版振動噪音、電5扇、冷氣機及其他機械之噪音應予有效控制。 室內餘響時間應予以控制。 說話最適餘響時間之計算參考下述公式伸算:TR=0.3log(V/10)TR:說話最適餘響時間,單位「秒」。V:室內容積,單位「立方公尺,m3」。舉例而言,普通教室室內容積約為:長9m×寬7.5m×高3.5m=236m3,其室內說話餘響時間應控制在0.41秒以內【即0.3log(236/10)=0.41】。 為避免在室內說話聲音受餘響干擾,若無相關設施之配合,發話者聲音傳至受話者之直線距離以不超過17公尺為宜(最好不超過14公尺或更短距離)。 光環境 對太陽之眩光應予有效處理。 教學空間應確保適當的桌面照度(不低於350Lux)及黑板面照度(不低於500Lux),並避免燈具之眩光。 室內空間開窗面積應保持有效採光面積大於室內面積五分之一以上,並避免反光、眩晃、刺眼。 室內照度要均勻,照明器具應可分段分排明滅控制,於採光充足時逐排關閉靠窗之照明器具。 室內電扇與燈具應保持適當距離,避免因電扇葉片擋住燈具,發生電扇轉動時燈光明滅閃爍現象。換言之,燈具放射點擴散範圍應避開吊扇葉面旋轉範圍。 熱環境 校舍應有適當的遮陽設計以避免直接日曬。 建築之屋頂部位之平均熱傳透率Uar之計算值應<1.2w/(m2‧k),外牆之Uar值應<3.5w/(m2‧k)。室內建築裝修材料儘量以低熱容量之材質為主,避免熱量之堆積效果,亦可考量採用堅固而輕量化材質。 電腦機房及其他精密設備機房應設置溫度控制設備。 普通教室、辦公室、專科教室等視需要裝置電扇或冷氣設備,並儘可能以室外綠化措施及以建築物座向來減低室內溫度。 空氣環境 校舍建築應有足夠的換氣窗或換氣扇,以確保CO2濃度在健康的標準範圍內。 校舍建築物除特殊機能與用途,開窗面積不宜過大外,其餘開窗面積應大於室內面積五分之一,使室內空氣保持對流與新鮮。 教室室內開窗可考量分成三段式(下推拉氣窗、中央觀景推拉窗、上旋轉氣窗),並儘量6採用雙邊通風模式。若考量自然風過大影響上課,可採上下氣窗開啟方式。 校園內多栽種綠葉喬木,以自然生態調節空氣,但須考量採光。 室內建築材料宜採用低揮化性塗裝材質,未來應符合建築材料之低污染標章認證。 綠化環境 學校宜以綠籬替代圍牆(或圍牆採視覺穿透性方式),在建築物結構安全及防水無虞情況下,屋頂可考量予以綠化。 綠化應採用當地原生植種為宜,使其不致影響當地生態,惟應避免以有毒植物進行綠化。 校園之樹種宜力求多樣,避免種植單一樹種,並考量配合教學需要,分區種植。所種植之樹木、花草應標示植種、名稱、原產地、特性、科別等,以利教學之實施。 校園綠化工作應講求綠化效果及注重環境教育之落實。 學校走廊、陽台宜進行綠化,構築立面綠化效果。 綠化植栽修剪後之廢棄物可加以利用,例如作為堆肥之用。 文化環境 學校應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規定,配合地方特色,設置藝術品、美化建築物與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之百分之一。 上述所稱藝術品係指繪畫、工藝、書法、雕塑、壁畫、攝影及其他利用適當媒材完成之藝術創作。而該藝術品應附著、定著或掛置於可供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觀賞之建築物或建築基地之適當地點。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