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机电科二00七年五月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机电科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矿设备的大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大修预算,设备大修后要根据协议书严格进行验收,并要有验收记录存入档案。2、设备的停产检修按照省局规定每年进行两次,不少于七天时间,机电科要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经矿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机电处,主要设备的检修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检修完工,由机电矿长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检修准确备会议,总结会议由机电矿长主持,有关单位参加,要有书面总结,存入档案。3、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要合理安排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除连续运转的设备,每班接班后,四十分钟为临时检修时间,井下移动设备的电机、减速器、六个月升井轮换检修一次,开关一年一次。4、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务必及时进行,由队组提出计划,机电科供零配件,包机组检修,检修后由包机组长验收,达到完好标准后投入生产,如因检修不及时,损坏设备,影响生产,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5、生产过程中拆除的电机备要及时出坑检修,按照机电设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6、机电科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各检修单位下达检修计划,构成大修的设备办理协议书,大修任务由矿机厂或集团公司机厂承担。7、各检修单位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种检修后的设备都要做性能试验工作,做好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检修档案。8、检修后的机电设备要由检修单位检验员根据部颁《煤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填写合格证。9、机厂检修后的合格设备,交机电科设备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设备库发放,未经检验取得合格证和设备,设备库拒绝入库。10、机电设备经检修后仍达不到原设备性能,要由机电付总批准酌情使用。11、因设备技术条件限制,集团公司机厂无能力检修的设备,机电科要做好大修计划,报计划科批准,经矿长批准方可外委,矿属各单位一律不准外委检修,外委大修的设备机电科要严格执行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12、检修单位按照检修计划,要认真组织检修力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无特殊原因完不成检修任务或出现质量问题以致影响生产,由检修单位负责。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机电科二00七年五月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机电系统的领导干部对要害场所的主要设备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各级领导必须坚持上岗查岗制度。2、要求查岗的场所有:主提升系统各机房,主扇风机房,压风机房,主排水泵房,地面6KVA变电所。3、机电矿长、副总每月一次、机电科长副科长半月一次,机电队长、副队长每周一次。4、大型设备发现问题,有关领导要亲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排除故障,保证安全生产。5、对长期不上岗的领导干部要给予经济制裁。设备管理制度机电科二00七年五月设备管理制度一、机电设备管、用、修奖惩制度机电科每月20号左右对井上、下各队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考核,(打分办法另行规定)机电科根据打分情况考核队组30%的工资。二、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机电科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矿设备的大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大修予算,设备大修无论委托矿属单位或外单位,都要办理大修协议书,设备大修后要根据协议书严格进行验收,并要有验收记录存入档案。2、设备的停产检修按照省局规定每年进行两次,不少于七天时间,机电科要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经矿领导批准后报局机电处,主要设备的检修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检修完工,由机电矿长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检修准备会议,总结会议由机电矿长主持,有关单位参加,要有书面总结,存入档案。3、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要合理安排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除连续运转的设备,每班接班后,四十分钟为临时检修时间,井下移动设备的电机、减速器、六个月升井轮换检修一次,开关一年一次。4、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务必及时进行,由队组提出计划,机电科供零配件,包机组检修,检修后由包机组长验收,达到完好标准后投入生产,如因检修不及时,损坏设备,影响生产,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5、生产过程中拆除的电机设备要及时出坑检修,按照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6、机电科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各检修单位下达检修计划,构成大修的设备办理协议书,大修任务由矿机厂或局机厂承担。7、各检修单位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种检修后的设备都要做性能试验工作,做好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检修档案。8、检修后的机电设备要由检修单位检验员根据部颁《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填写合格证。9、机厂检修后的合格设备,交机电科设备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设备库发放,未经检验取得合格证的设备,设备库拒绝入库。10、机电设备经检修后仍达不到原设备性能,要由机电付总批准酌情使用。11、因设备技术条件限制,矿务局机厂无能力检修的设备,机电科要做好大修计划,报计划科批准,经矿长批准方可外委,矿属各单位一律不准将设备外委检修,外委大修的设备机电科要严格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箕手续。12、检修单位按照检修计划,要认真组织检修力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无特殊原因完不成检修任务或出现质量问题以致影响生产,由检修单位负责。三、设备包机制度为了使设备能很好地发挥其性能,所有组队都要实行日常维修包机制。1、各组队要配备相应的包机人员,包机人员要有一定的技术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2、包机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调动时必须经机电科同意,机电矿长批准方可调动。3、包机组的各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4、包机组必须把本队所有机电设备、电缆、环境卫生落实到人,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线路有人管。经常保持设备完好,安全运转,促进本队生产任务的完成。5、包机组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四、设备封存制度1、凡矿不计划再用或停运六个月以上的闲置设备,一律封存。2、设备封存前必须检修完好,由主管矿长或总工程师检查,监定后报矿务局审批,并报财务科。3、封存设备矿不再提取折旧费,大修费。4、不准随意拆套封存设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五、设备调拨制度设备调拨分有偿调拨和无偿调拨两种1、有偿调拨凡在本局范围外的企业,调拨设备无煤炭都部特殊批准,一律实行有偿调拨,调拨时由矿根据设备状况以质论价,并报矿务局核准后办理调拨手续。2、无偿调拨(1)凡在本局内设备调拨,经本矿主管领导同意,局机电处办理调拨手续即可调拨。(2)煤炭部特殊批准也可无偿调拨。(3)不论有偿、无偿调拨设备,新出现的设备包装费,运杂费均由设备调入单位承担。(4)设备调出时,原设备图纸资料,库存配件以质论价一并调出。六、设备借用制度1、煤矿机电设备原则上不外猎,遇抢救事故等特殊情况,经矿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租借,用后及肘收回收。2、凡在矿务局外的单位和局属各矿、厂企业公司借用设备须先签订设备租借合同,予交三个月的设备租金,租金三月内按设备原值的3%收取,超过三个月按设备原值的5%或按设备每月的折旧费另加2%的管理费收取。当设备损坏时,租用单位要照价赔偿。七、设备更新改造制度1、设备更新改造由机电科根据矿每年设备报废情况,现有设备使用情况以及下年度生产情况等提出更新改造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计划部门审批。。2、机电部门会同供应部门根据审批后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及时落实货源以及到货时间。3、原则上不允许计划外购买设备,如遇特殊情况要由矿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八、设备报废制度1、凡使用年限超期或因事故致使使用设备严重损坏一次修复价值在设备原价的80%以上或淘汰设备均可申请报废。2、设备报废时,由机电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鉴定,提出报废意见。3、机电科根据报废意见填写报废申请书,按规定上报局机电、财务部门审批。4、凡报废设备未经主管领导或主管工程师批准,严禁继续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使用单位负责。5、凡报废设备,原使用单位要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由机电科统一处理,除机电科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转让或销售。6、凡报废设备一经上级批准,机电科、财务科要及时从固定资产中注销·九、设备领用制度1、所有使用设备单位都要建立设备台帐,并要配备兼职设备管理员。领用设备时由兼职设备管理员持台帐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然后到指定地点领取。无台帐时不予办理领用手续。2、当设备损坏需要更换时,一律实行领新交旧,交旧时如部件短缺,按原价的200%处罚。3、检修设备单位和设备库,无机电科手续一律不准发出设备,如遇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口头电话通知方可发放,但必须在两天内补办正式手续。十、设备运行保养制度1、所有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制,定专人操作,专人维护。2、各种设备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零部件,大型设备要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并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按各类机器的要求,定期给设备注油4、按设备管理规程规定,并参照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列出各种设备检修周期,按检修周期检修设备。5、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6、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爱护设备,并经常学习设备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严禁违章操作。安全活动制度机电科二00七年五月安全活动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通知、决定、通报等。严格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对生产中的机电设备、电缆、产品配件的安全质量负全面责任。2、认真抓好电气管理、设备维修、保养,使设备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符合上级规定的要求,井下电气设施符合保安规程的规定。3、合理制定,防止机电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并保证及时贯彻执行。4、机电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各电气设备运转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并定时鉴定防爆设备的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5、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机电工、各工种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技术考核以及鉴发合格证的工作。6、负责组织矿每月的机电设备大检查,参加矿安全质量大检查。7、组织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发生机电事故要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并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付诸实现。8、把安全列入整个工作的议事日程,组织安全活动,开展电气设备维修会战。争先创优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矿管理走上科学化、正规标准化的道路。事故追查和管理制度机电科二00七年五月事故追查和管理制度1、凡构成机电事故必须进行认真追查,并按煤炭部关于各类机电事故的管理办法追查、上报,矿机电科设专人分管此项业务,承办此类报表的统计上报。2、一般机电事故由机电科事故组组织追查。3、二类及二类以上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付总、机电科矿调度、客观存在全处组成事故追查组,负责追查。4、对造成机电事故的原因要认真追查,坚持三不放过:A、查不出事故的原因不放过B、责任者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C、订不出防范措施不放过,每起事故要分类登记,记录在册,5、追查机电事故的有关人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情况,绝不允许弄虚作假,谎报军情。追查人员应按实际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认真追查,把责任落实到人,绝不允许姑息迁就。不论责任者是谁,追查人员都要秉公办事,实事求是。6、机电科要有明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失数额、责任者及处理意见。以便机电系统安全分析活动查阅。设备包机制度机电科二00七年五月设备包机制度为了使设备能很好地发挥其性能,所有组队都要实行日常维修包机制。1、各组队要配备相应的包机人员,包机人员要有一定的技术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2、包机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调动时必须经机电科同意,机电矿长批准方可调动。3、包机组各种司机必须经过专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4、包机组必须把本队所有机电设备、电缆、环境卫生落实到人,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线路有人管。经常保持设备完好,安全运转,促进本队生产任务的完成。5、包机组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