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设备事故案例及检查验收(PPT72页)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要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因安全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依据:《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内容:5.6.12报警及显示记录装置5.6.12.2显示记录装置塔机应安装有显示记录装置。该装置应以图形和/或字符方式向司机显示塔机当前主要工作参数和额定能力参数。主要工作参数至少包含当前工作幅度、起重量和起重力矩;额定能力参数至少包含幅度及对应的额定起重吊和额定起重力矩。对根据工作需要可改变安装配置(如改变臂长、起升倍率)的塔机,显示装置显示的额定能力参数应与实际配置相符。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依据:《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内容:5.6.12报警及显示记录装置5.6.12.2显示记录装置显示精度误差不大于实际值的5%;记录至少应存储最近1.6×10000个工作循环及对应的时间点。说明:该标准为国家推荐性标准,各地在使用和推广进度上不一致。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来源:1、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内容:淘汰产品和工艺目录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这类活动房现在无标准,基础构造过于简陋,经不住暴风雨的袭击。易发生安全事故。易受飓风、暴风、山体滑坡等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禁止使用;其他地区仅用于单层临时房屋且必须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内容:淘汰产品和工艺目录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建筑施工现场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内容:淘汰产品和工艺目录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运动件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建筑施工现场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来源:2、关于发布江苏省建筑施工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和设施产品(第一批)的公告苏建管质(2007)87号江苏省建筑施工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和设施产品目录(第一批)序号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生效时间1扣件式钢管悬挑卸料平台此类平台一般使用钢管作为悬挑件来承载平台的荷载,由于结构缺陷,架体稳定性差,抗风荷载能力差,容易造成架体倾翻,作业人员在平台操作极易造成坠落事故。在设计、搭设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险性大。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开工工程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来源:2、关于发布江苏省建筑施工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和设施产品(第一批)的公告苏建管质(2007)87号江苏省建筑施工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和设施产品目录(第一批)序号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生效时间2钢管悬挑梁脚手架钢管作为悬挑梁,抗弯性、抗滑性差,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开工工程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江苏省建筑施工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和设施产品目录(第一批)序号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生效时间3单轨井架物料提升机吊篮大多无可靠的安全防护和限位保险装置,机体稳定性差。该类产品制造大多不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钢结构设计规范》等,在投入使用后不能满足JGJ59-99,JGJ33-2001要求,多次引发施工安全事故。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江苏省建筑施工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和设施产品目录(第一批)序号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生效时间4扣件式钢管井架井架无方案搭设,随意性大,运行稳定性差。井架内的提升吊篮、停层保护装置及断绳保护装置故障率高,安全可靠性差,长期处于失灵状态,影响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不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江苏省建筑施工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和设施产品目录(第一批)序号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生效时间5毛竹脚手架由于毛竹脚手架存在材质偏小、破裂、虫蛀和材质不易控制、架体刚性差的问题,且绝大部分还存在未经特殊计算、搭设不规范等安全事故隐患。限制用于城区新建工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江苏省建筑施工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和设施产品目录(第一批)序号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生效时间6直接搁置外脚手架上滑槽滑槽一般架在脚手架上,操作人员和脚手架在卸料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坠落事故的发生。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来源: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号令第三类淘汰类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11年是指应于2011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七)机械1、T100、T100A推土机2、ZP-II、ZP-III干式喷浆机3、WP-3挖掘机22、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DW10系列框架断路器23、CJ8系列交流接触器24、QC10、QC12、QC8系列起动器25、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七)机械32、3W-0.9/7(环状阀)空气压缩机40、Q11-1.6×1600剪板机41、Q51汽车起重机49、刀开关: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十)消防1、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简称1211灭火剂)2、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简称1301灭火剂)(原料及必要用途除外)3、简易式1211灭火器4、手提式1211灭火器5、推车式1211灭火器第一讲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解释: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等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十)消防6、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7、手提式酸碱灭火器8、简易式1301灭火器(必要用途除外)9、手提式1301灭火器(必要用途除外)10、推车式1301灭火器(必要用途除外)11、管网式1211灭火系统12、悬挂式1211灭火系统容13、柜式1211灭火系统第二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特种设备的定义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第二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电动葫芦等。二、特种设备事故定义条例中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第二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条例中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第二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条例中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第二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条例中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第二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要求1、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2、条例第三十一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第二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四、特种设备条例主要条款介绍第三条第三款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第二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特种设备条例主要条款介绍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登记)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的故障处理)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第二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特种设备条例主要条款介绍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设计寿命)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第三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一、生效时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

1 / 7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